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0 (1700-1725).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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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桂表其門。」

許傍妻林月娘

按《詔安縣志》:「林月娘,生員林國光女。年十八適許傍 事舅姑,未踰月夫亡。月娘朝夕悲號,誓欲與夫同死, 姑勸不聽,勺水不入口,哀毀骨立,三越月而沒,與夫 同葬。」

吳開姐

按《海澄縣志》:吳開姐,許配儒士黃旭炯。年十八,聞旭 炯病革,密禱求以身代。訃至,欲自經,父止之曰:「女子 死夫,當在夫家;此非其所也。」遂吞聲抆淚,促弟輩往 白炯家,素帷白燈導之去,哭奠如儀,晨夕坐臥喪側。 炯母知必死,防之甚周。迨卒哭成禮,會諸姻戚,談笑 自若。防者稍疏,遂沐浴整衣自縊死。奉旨建坊旌表。

江勤姐

按《海澄縣志》:江勤姐,許配龍溪儒士郭遯。遯病亡,江 持服哀慟,累日不食,所親譬解之,不得,自縊死,合葬 於郭。有司旌其門。

林鳳翔妻葉二娘

按《海澄縣志》:林鳳翔妻葉二娘,同安葉士品女也。夫 亡,事姑孝謹。嘉靖三十八年,倭奴入寇,流賊乘倭劫 掠,葉往同安襄父喪,與眾婦避賊。涉淺溪,猝與賊遇。 眾婦被執,葉獨與抗。賊按刃其胸,葉大罵曰:「死賊,何 不速殺我!」賊刳其脣,罵不絕聲而死。萬曆丁丑,奉旨 旌之。

郭四娘

按《海澄縣志》:「郭四娘者,郭明先女。嘉靖間,許配劉運 復,未嫁。劉讀書,抱奇疾,未幾身死。訃至,四娘誓以身 從,父母防之密,而志益堅。歷五日晡時,乘間自縊死, 遂合葬。」

蔡氏女

按《海澄縣志》:蔡氏女,父蔡明揚以女許配儒士郭顒 仰。仰死,女年十八,聞訃欲自經,家人嚴守之,不得死。 告父母欲奔喪。父母難之,潛受他聘,女密縊寢室,叔 母救甦,父母還他聘。閱二月之朔,晨冒雨奔,郭撫棺 慟哭,落淚皆血。設榻傍柩,斷指自盟。時酷暑,柩中液 出,女以舌吮之,卒哭。家長為仰立嗣,女相依不復歸 寧,親屬不得見面。如是閱十年,所仰始葬,女哀慟絕 粒死。直指以聞,建坊旌表。

鍾三姐

按《海澄縣志》:鍾三姐,鍾可久女,許配儒士曾省研。研 就學於外,道亡。女聞訃,即匍匐往治喪,哀毀骨立,日 不再食。既終喪,旋自縊死。

謝君福妻許氏

按《海澄縣志》:「許氏,謝君福妻。嘉靖辛酉,氏年二十餘, 倭掠海濱,君福攜妻避難。道遇賊,追甚急。氏曰:『賊所 以窮追,利妾也。得妾君必死,不如棄妾自全。妾死,決 不出鄉,可收吾骸』。福故勇悍,左提刀,右挈氏,狂走,氏 齧夫指自脫。賊見氏美,趣前擁之去,氏佯從度去,夫 遠罵賊求殺不得,遂投水中。賊引出,罵益甚,賊刳其」 腹而死。有司旌之。

朱氏鍾氏

按《海澄縣志》:許光妻朱氏、許瑞妻鍾氏。賊至溪尾,先 獲朱氏,驅之去,不從,殺之,并刳其孕曰:「使爾禍延鬼 子。」繼獲鍾氏,被脫,追及之,亦遇害。屍寸寸斷,里人傷 焉。

王大景妻蘇氏

按《海澄縣志》:「蘇氏,王大景妻,蘇克辨女也。嘉靖間,避 倭鎮海。饒賊襲陷衛城,蘇氏與大景扶姑出奔,遇賊 死之。賊退,收其屍,容色如生。觀察黎元旌其門。」

鄭鴻澤妻詹氏

按《長泰縣志》:詹氏,欽化里民鄭鴻澤妻,詹思元長女。 事舅姑,能執婦道。嘉靖間,倭寇充斥,嘗與眾言曰:「寇 擄掠日甚,若不幸遇賊,有死而已。」未幾,掠其鄉,擄獲 婦女甚眾,詹獨抱八月幼子坐於田間,寇奪其子,刦 之使行,詹唾罵不顧,賊殺之,歎其節,因舍其子,寘之 近村,竟得全活。死時年二十八。

楊端妻王氏

按《漳平縣志》:王氏,和睦里謝畬民楊端妻。嘉靖間,饒 賊攻劫土樓,勢不能支。王氏抱周歲兒投井中,其夫 急往援之,曰:「爾男子也,可以求生。吾婦人義不可辱。」 遂絕袂溺死。

蔣元和妻鄧氏

按《漳平縣志》:「鄧氏名順,感化里人,文學鯤變女。五歲 通《論語》,誦唐詩二百餘首。年十二,習女紅,纂組工緻。 每讀王婉容《滿江紅》詞及文山和句,濡睫潸然,蓋憐 其薄命也。十九適同里蔣元和,未期而元和夭。鄧哀 毀忘生。夫家故貧,無子,父母紿之歸,欲嫁之。鄧度不 免,乃先自治衣殮,父母防之密,不得間,即妝次服鉛」 粉數兩,以故告庶母朱,并囑歸葬夫家。語畢而絕。蔣 族舁歸,與元和同窆,其父為之《銘》曰:「上從無夫,下從 無子。庶幾來歸,首丘此土。此土維何?上有籊竿,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