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0 (1700-1725).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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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莆田縣志》:「陳氏,王原德妻,寡居二十餘年,廣寇侵 境,掠之不去,遂遇害。榕城鄭善夫為作《傷哉行》,詔旌 表其門。」

王二娘

按《莆田縣志》:「王二娘,江口王待魁女。方笄廣寇猝至, 掠女行至屋後山,山下有大潭,紿以吸水,解帛束衣 投潭死。順流浮海,數日後乘潮而迴,肌體不露,顏色 如生。有司以聞,詔建坊,表其墓。」今人稱其潭為「烈女 潭。」

陳準妻丘氏

按《莆田縣志》:「丘氏,舉人謙女,高安簿陳準妻。流賊入 其家,墜樓死,郡守旌之。」

林觀文妻陳氏

按《莆田縣志》:「陳氏,庠生林觀文妻。年二十四,夫亡守 志。越四年,城陷,被執不屈,縛之,投火中焚死。」

吳應桓妻陳氏

按《莆田縣志》:陳氏,吳應桓妻。年二十七,為賊所獲。陳 大號曰:「我一死便休,豈從汝賊耶?」遂仆地不起,賊怒 殺之。

黃士寵妻陳氏

按《莆田縣志》:「陳氏,黃士寵妻。士寵歿,翁欲嫁之。氏涕 泣跪於庭,以好語勸,翁乃止。無何,寇至,被擄,投水死。」

李塗妻陳氏

按《莆田縣志》:「陳氏,尚寶卿箎女,李塗妻。塗嬰疾,陳事 姑甚孝。年十九,為倭寇所執,大罵,投水死。」

高翰妻翁氏

按《莆田縣志》:翁氏,布政茂南孫女,高翰妻。賊入城,翁 抱姑哭。賊殺其姑,復殺其幼子,擬以兵,曰:「不從及汝 矣。」翁罵曰:「吾姑死,吾子死,吾獨生乎?」伏姑屍大哭,遂 被害。

鄭文煥繼室郭氏

按《莆田縣志》:「郭氏,縣令鄭文煥繼室。為賊所執,欲污 之,罵賊遇害於舊北門橋上。」

鄭若濟妻蕭氏

按《莆田縣志》:「蕭氏,鄭若濟妻。鄭家城外,倭臨江口,蕭 入城,若濟家居遇害。訃聞蕭痛哭,由東門出,至幇尾 橋,遂投橋下死。」

鄭肇妻鄒氏

按《莆田縣志》:鄒氏,庠生鄭肇妻。城陷,同姑被執。賊逼 使前,鄒奮曰:「死即死耳,不前也。」賊怒刺之,洞其胸,血 被地,猶屹然坐。姑驚號,賊斫姑仆地,愈憤罵激烈,賊 刃其喉死。時年二十九。

王大勳妻張氏朱氏附

按《莆田縣志》:「張氏,王大勳妻。年二十二,夫亡。姑老家 貧,極力奉姑。及賊入城,與婦朱氏扄戶自燔死。旌表。」

蘇繼茂妻唐氏

按《莆田縣志》:唐氏,庠生蘇繼茂妻。倭圍城急,指後庭 井謂婢曰:「城陷,吾以此為死所。」既而倭人城盡,室迯 竄,唐投井死。倭平,獲其屍於井中。子登龍貴,贈孺人。

陳復扶妻黃氏

按《莆田縣志》:「黃氏,參議大廉女,陳復扶妻。城陷,年十 七。賊逼之,黃哭罵,前奪賊刀。賊怒,拽之出黃指,賊罵 不絕,賊斷其五指,仍刺殺之。同俘者覆以青袍,積薪 焚之。」

鄭日新妾蕭氏

按《莆田縣志》:「蕭氏,鄭日新妾。與夫同被執,即以所生 子付正室姚氏,語以必死,賊逼不從,怒罵被殺。」

黃懋志繼室翁氏

按《莆田縣志》:「翁氏,黃懋志繼室。寇至欲犯之,翁紿人 更衣自縊死。」

黃約妻高氏

按《莆田縣志》:「高氏,縣令黃約妻。嘉靖壬戌之難,抗賊 死。萬曆中,有司旌之。」

林須恭妻劉氏

按《莆田縣志》:「劉氏,都憲勳孫女,庠生林須恭妻。賊至, 強侵之,劉抗拒,賊破其腹死。同俘者見屍仆地,猶手 執裩襠不釋。須恭是日亦被害於他所。」

陳在良妻方氏

按《莆田縣志》:「方氏,陳在良妻。城陷,與在良母黃氏出 北門走。賊眾擁至,夫母俱相失。賊逼之,罵賊,投水死。」

王瓊娘

按《莆田縣志》:「王瓊娘,福清王汝采女。年十四,許待賢 里陳商。越六年,商死。瓊娘聞訃,七日不食,往歸商家, 事商父母三年。倭寇流刦,與家人同竄梧嵩山,賊獲 之,佯許賊懇釋商父母及夫二幼姪,至涵江賊營,以 密藏剃刀自刎而死。賊眾驚異,以錦衣衣其屍,扶上 坐,相率羅拜。隨令群婦舁以緞被,置江邊,為潮沒去。」 賊感激,盡放同日所擄婦女無筭。

鄭三娘

按《莆田縣志》:鄭三娘,城左倉邊人。母許婚庠生吳世 勳。其兄德時娶林氏,宦家女也,恥吳貧,挾勢悔婚,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