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3 (1700-1725).djvu/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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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鉉妻張氏

按《鳳陽府志》:「張氏,李鉉妻。秉性貞烈,歸鉉不數歲,值年饑,鉉遠傭於亳,氏奉養翁姑無怨。己未夏,夫客死亳州,柩抵家,氏矢志殉夫。父母翁姑勸諭之,百折不回。遂絕粒不食,於次日夜投繯柩側。」 康熙二十年六月奉。

旨「旌表。」

陳佺妻殷氏

按《鳳陽府志》:「殷氏,陳佺妻。年十九,夫亡,守制三載,服闋,自縊死。」

瞿婦丁氏

按《鳳陽府志》:「丁氏,昌泰女。嫁瞿氏子,夫早亡,自縊以殉。」

郭氏女

按《鳳陽府志》:「郭氏女,其父為染匠,年十四,鄰失火,延及女家女寢樓上。及覺,方攬衣出,見救火者如堵,遂反入火中焚死。父覓女屍,肢體未化,邑令勒碑記之。」

方氏女

按《五河縣志》:「方氏女,父大成,邑諸生。女性靜默,寡言笑,年十三,許婚丁象觀子。明年,丁子病亡,女求死以殉,父母固防之,女遂不復言。久之,有別議,媒媼往來不絕。女覘知,至晚閉閣沐浴,寂無音響,排閣視之,已投繯死。事聞,建坊旌表。」

魏尚秀妻胡氏

按《定遠縣志》:「胡氏,邦泰女,魏尚秀妻。適魏,克盡婦道。秀病歿,氏年少,誓以死,從其母與其妯娌防甚密。有不諒者,因以相逼,氏痛哭數日,湯水不沾唇,久之,忽投繯死。縣令旌其門,時康熙二十一年。」

沈起湄妻陸氏

按《定遠縣志》:「陸氏,諸生沈起湄妻,太學生陸沖霄女。湄病篤,陸夜泣告天求代。及歿,誓以死從。日禮服簪笄,拜祝靈前。姑覺,止之不聽。越二日,自縊柩側,年十八。邑人士憫之,為詩以弔。」 事在康熙二年。

鈕旭妻陳氏

按《定遠縣志》:「陳氏,鈕旭妻。歸四載,翁姑稱賢,內外雍睦罔間。旭嗜學成疾,罄簪珥調治之。及歿投繯,姑姊救免。入火自焚,眉鬢焦燃,復不得死。越三日,乘隙自縊。縣令旌之。」

閆進妻張氏

按《定遠縣志》:「張氏,爾琳女。適閆進。未三年,進亡,遺孤月餘,尋殤。氏哀痛無極,復立嗣子。父母憐其苦,屢欲嫁之,氏遂自縊死。縣令表其門。」

王氏女

按《泗州志》:「王氏女,許嫁宋弼。年十九,弼貧不能娶,尋亡。女為服百日,自縊死。」

王天祥妻趙氏

按《泗州志》:趙氏州民趙重甲女。贅王天祥為婿。祥至洪澤湖,死於水。氏聞,密紉其上下衣,投淮水死。學使具題奉。

旨「旌表。」

石氏

按《盱眙縣志》石氏失其夫名,為強暴陵逼殺傷,夜沈於淮三日尸浮。康熙三十年奉

詔旌表。

鍾鼎妻劉氏

按《潁州志》:「劉氏,諸生鍾鼎妻。鼎患疾不痊,氏誓相從地下。鼎亡,視殮畢,仍著故衣,投池水死,年二十有二。」

張極妻朱氏

按《潁州志》:「朱氏,儒士張極妻。父母早亡,氏年十一,養於舅姑,沈靜寡言笑,家貧,助姑操井臼。既長,獨任其勞,舅姑愛之。年及笄畢婚。極善病早死,氏年二十二,舅姑未老幼,叔將成人,計可以身從夫地下。夫殮三日後,煮茶哭奠,自縊柩傍。事聞,旌表。」

趙氏劉氏趙氏附

按《合肥縣志》:「趙氏,生員王驤妻劉氏,程汝珍妻,俱以壬午遇賊,投水死。」 同時有王姓者,妻趙氏,年十八,死。事與此略同。

張拱明妻李氏

按《合肥縣志》:「李氏,張拱明妻。夫久客病歸,尋亡。氏欲以身殉,鄰婦救解,因勸諭之。氏陽諾,慮將有奪其志者,於康熙丁丑二月,葬其夫畢,投繯而死。」

某妻孫氏

按《合肥縣志》:「孫氏,某妻。年十七,夫以客游溺死。氏聞訃自縊,年未二十。太守吳太樸表其門。」

黃承業妻張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