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3 (1700-1725).djvu/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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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芝香妻高氏

按《畿輔通志》:「高氏,丘芝香妻,廣平府人。早寡,遺腹生女,遂自縊死,旌表。」

蔡樹瓊妻張氏

按《畿輔通志》:「蔡樹瓊妻張氏,順天府人。夫亡,痛哭絕食,翁姑勸慰,不聽而死。」

王國柱妻張氏

按《畿輔通志》:「王國柱妻張氏,順德府人。夫亡,氏尚少。越三日,殮畢,大哭再拜,縊死柩旁。」

陳振茲妻王氏

按《畿輔通志》:「陳振茲妻王氏,順德府人。年十四歸陳。甫三日,土寇掠其鄉,執氏將偪之。氏以磚擊賊,破其首,遂見殺。至死罵不絕口。」

蕭重熾妻姜氏

按《畿輔通志》:「蕭重熾妻姜氏,順天府人。年十九夫亡。哀號絕食,自經於夫柩側。旌表。」

袁噩妾潘氏

按《畿輔通志》:潘氏,保定府籍,陝西寧夏人。神木道僉事袁噩納為妾。袁病危,潘侍湯藥,淚常界面。袁曰:「爾勿苦我死,爾好歸里也。」 氏曰:「主君何出此言?妾有以報主君矣。」 遂縊死。未幾,袁亦卒。

康武寧女

按《通州志》:「康武寧女,名流著,許字張經,未嫁,經亡,欲往哭奠,父母阻之,遂自縊。」

張鳳翼妻蕭氏

按《房山縣志》:「蕭氏,貢生蕭九功之女也。適張鳳翼。年十七,甫歸五月,鳳翼臥床褥不起,蕭氏躬調湯藥,祈以身代。鳳翼卒以死自誓,勺飲不入口,自縊以殉。」

范氏女

按《滿城縣志》:「范氏女,生未一歲,母劉氏死。其仲姑郝育之,年十七,許聘易水田迺倉,將奠鴈,倉死訃聞,女哀不自勝,請臨姑勿許,哭益摧切,竊吞砒霜,隨嘔血而死,顏色如生。倉父痛而殮之,逆其柩,與倉柩同厝。時二月七日,庭前海棠花一夜盡放,色白如霜。事聞旌表。」

張穉升妻王氏

按《新城縣志》:「王氏,張穉升妻。升寄籍河南,鄉試場後染瘧。及報中亞魁,過喜反殂後月餘,領至硃卷公服金花杯盤等,王大痛,捧抱不釋,誓必死,舉家防之。夜分,眾寢熟,遂投於井。三日大殮,異香繽馥。時久旱忽陰,翁姑祝曰:『天若感婦節烈,當大雨雪』。」 俄而雪花如掌,倏忽盈尺,殮畢復晴。

劉蕙妻李氏

按《唐縣志》:李氏,劉蕙妻。蕙病將革,囑氏曰:「我必不起,宜善事他人,勿以我為念。」 氏泣曰:「君若不諱,妾豈獨生?」 及蕙亡,即自縊。姑急救之。翼日,夫既殮,氏復閉樓門,雉經其上,奉

旨「旌表。」

信上選孫女

按《深澤縣志》:「信上選孫女,年十四,攻女訓,知大節。一日,遭巨寇,隱井邊禾畦,寇見之,將擄去,促令上馬,女時方抱鏡于懷,賊將搜園東,方轉目,急投井死。賊去,家人出其屍,鏡猶在抱。」

袁邦璽妻楊氏

按《深澤縣志》:「楊氏,袁邦璽妻。夫以文試數奇,鬱鬱而死,氏痛哭極哀,水漿不入口,即投井以殉。家人救甦,共勸慰之,為立後,安其節。而氏志終不移。至五日,自披衰絰拜夫墳,哭歸,強為言笑。旋紿如廁,即陰持白練就夫讀書處,雉經死。」

蘇蒸黎妻王氏

按《河間府志》:王氏,蘇蒸黎妻。土寇犯境,氏被執,脅之以刃,罵曰:「『我頭可斷,身不可污』。賊怒,遂殺之。」

祕丕籙妻劉氏

按《河間府志》:祕丕籙妻劉氏,年十九,夫亡,觸壁幾死。既而曰:「誤矣,我夫不可無後。」 遂謀於姑及叔丕笈,求族子為嗣,葬夫畢,使嗣子就傅。居數月,復語姑曰:「此子可立,我事畢矣。」 遂不食而死。

王汝礪妻蔡氏

按《故城縣志》:「蔡氏,蔡振英女。嫁為王汝礪妻,唱隨和睦。越十年,夫病篤,執手與訣曰:『吾病且死,兩男一女,惟善視之。蔡大慟曰:『君死,我何能獨生?七日後將隨君地下』。夫頷之。及既死,蔡晝夜涕泣,絕湯飲,凡七日,舉家苦勸不聽,兒女號泣於前不顧。家人察無生意,更與之同臥起。蔡潛飲酖父疾,往救,且以大義責之』。」 蔡曰:「兒已許之,弗忍背父休矣。」 無復言。至夜半,危坐而死,年三十有二。

翟生金妻王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