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莆田縣志》:「吳氏,庠生陳邦琛妻。年二十二,夫亡,養 姑,撫遺腹子珠,守節終身。」
李孟宜妻林氏
按《莆田縣志》:「林氏,景州判官獻之女,適李孟宜。年二 十八夫亡,親老,二子幼。氏事上俯下,辛苦終身。」
林道淵妻黃氏
按《莆田縣志》:「黃氏,長史師貢姊,林道淵妻。年二十八 夫亡,教子文英成立。年八十。林學士文為之傳。」
王德滋妻陳氏
按《莆田縣志》:「陳氏,王德滋妻。年二十七,僅生一女,方 啐而寡,家貧,矢志不二,克終其節。」
陳永臨妻林氏
按《莆田縣志》:「林氏,陳永臨妻。年二十四而寡,一子僅 週歲,矢志苦守終其身。督學胡廷蘭旌表,卒年八十 有四。」
吳廷淑妻鄭氏
按《莆田縣志》:「鄭氏,吳廷淑妻。年二十二,夫亡,守節終 老。太守旌之。」
吳廷昭妻常氏
按《莆田縣志》:「常氏,吳廷昭妻。年十八,夫亡,守節終老。 太守旌之。」
方于道妻林氏
按《莆田縣志》:「林氏,方于道妻。年二十,夫亡,守志三十 二年卒。督學表其廬。」
余舜民妻朱氏
按《莆田縣志》:「朱氏,余舜民妻。民亡,一子甫三歲,父母 欲奪其志,氏以死自誓。家貧,紡績以養舅姑。年八十, 太守旌其門。」
林從弼妻李氏〈謝氏附〉
按《莆田縣志》:「李氏,名源清,林從弼妻。年二十五,夫亡。 二子秀、茂俱幼,守志終身。秀娶謝氏,生子有年,秀復 殀。謝氏守志如姑,與姑相依教有年成名官副使。郡 守表其門。」
林廷諫妻王氏〈張氏附〉
按《莆田縣志》:「王氏,名秉潔,太守偉女,林廷諫妻。歸數 年,無出,為夫納妾張氏,生子大順。未週而廷諫亡。王 氏與妾苦守不二,力貧葬夫。郡守表其門。」
王夢旂妻潘氏
按《莆田縣志》:「潘氏,王夢旂妻。年十七而寡,家貧,矢志 撫孤。卒年八十。」
朱洪妻官氏〈吳氏王氏附〉
按《莆田縣志》:「官氏,朱洪妻。年未三十,夫沒,子興宗甫 六歲,官撫育成人。娶婦吳氏,名淑婉。吳生子定慶,方 晬,興宗又沒,吳年二十六,與姑共撫慶。越八年而官 氏亡,吳獨守長之娶婦王氏,名一靜。未幾,定慶復夭, 遺腹生子文旺。一靜與姑閉門紡績,教育文旺終身, 三世一節。郡守表其門。」
程麗甫妻方氏
按《莆田縣志》:「方氏,名宜順,封戶部主事休徵女,程麗 甫妻。麗甫早亡,氏守志事舅姑,撫二子。郡守旌其門。」
陳瑛妻吳氏
按《莆田縣志》:「吳氏,名淑,清通判偕孫女,庠生陳瑛妻。 年二十八夫亡。子五歲守志,孝事舅姑。有司表其閭。」
方懷溪妻梁氏
按《莆田縣志》:「梁氏,方懷溪妻。夫亡,年二十五,苦節撫 子。及既娶而子喪,復與婦撫孤孫陽成立,壽終。」
黃與瑞妻林氏
按《莆田縣志》:「林氏,教授瑄女,黃與瑞妻。年二十二而 寡,子相甫二歲守志,撫相成名,封太安人,詔旌表。」
陳公裕妻方氏
按《莆田縣志》:「方氏,名肅英,行人方澥女,陳公裕妻。年 二十而寡,無出,立伯子壚為嗣,守節四十三年卒。」
周孟聲妻宋氏
按《莆田縣志》:「宋氏,給事中宋雍妹,周孟聲妻。年二十 六而寡,僅遺二女,立從子通為嗣。守節五十年卒。」
林仲熹妻陳氏
按《莆田縣志》:「陳氏,名玉潔,林仲熹妻。年二十五而寡, 一子尚幼,父母欲奪其志,氏以死誓守節三十餘年。」
周禮妻鄭氏
按《莆田縣志》:「鄭氏,名玉姬,尚書紀女,周禮妻。年二十 六而寡,一子復殤守志奉舅姑盡孝。縣令請旌其門。」
黃儀韶妻李氏
按《莆田縣志》:「李氏,名純德,黃儀韶妻。年二十二寡。撫 幼子文鸑,葬夫盡禮,撫夫弟子文鷟如己出,守節三 十餘年。見文鸑領鄉薦,郡守表其門。」
趙朝妻林氏
按《莆田縣志》:「林氏,名淑德,趙朝妻。年二十八而寡,子 大夏方半歲,父母憐其貧,欲嫁之。氏引刀斷一指,示 無他志。孀居三十年卒。」
林熹妻龔氏
按《莆田縣志》:「龔氏,林熹妻。早寡,撫子守節,終其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