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10 (1700-1725).djvu/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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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暲繼妻蔡氏

按《餘姚縣志》:「蔡氏,湖州人。嘉靖庚戌進士,諸暲繼妻。 暲亡,蔡年二十,痛甚,燬衣飾於庭,潛縊柩側。救醒,持 齋衣縞,為終身之喪。家貧,紡績度日,至不能舉火,終 不向人丐貸。病飲之藥不受。年踰五十,有司憐其苦 節,月贍穀二石終焉。」

邵岱妻陳氏

按《餘姚縣志》:「陳氏,邵岱妻,通判陳有孚女。岱贅于陳, 以病歸,再踰月而沒。陳氏聞訃,同母往斂,撫尸大慟, 絕而復甦。葬畢,母勸且歸,不從。舅姑尋宦遊,依妯娌 以居,時年十六,撫嗣子及孫,篝燈紡績,教之讀書。萬 曆辛卯,奉詔旌其門。」

翁璧妻錢氏

按《餘姚縣志》:「錢氏,翁璧妻。適璧二年,璧病,錢刲股以 進,竟不起。氏誓以死殉,屏食凡七日。既復念祖姑及 姑俱無可倚,室既罄懸,身亦纍卵,乃日紡績以贍兩 姑。姑性嚴,猶時譙呵之。其夫妹及女甥皆幼孤,氏並 翼而長之,四時享薦,不以貧故少缺,苦節垂六十年。」

唐景禹妻徐氏

按《餘姚縣志》:徐氏,唐景禹妻。景禹登嘉靖丙辰進士, 即是冬暴死於京邸。徐聞訃痛絕,再日始甦,時年二 十三。營葬,命為兩壙,曰:「吾不久入此矣。」無嗣後伯氏 子日夜飲泣不食,翁憐而慰之,稍進食。家貧,盡毀其 衣飾為舅姑養,終其天年。晚益不給,依寡母紡績,四 十五年如一日。

范廣瀚妻吳氏

按《上虞縣志》:吳氏年十八,適范廣瀚。逾二年,瀚病亡, 貧無立錐。叔廣沔迫令改適,窘辱備至。吳嚙指截髮, 數自縊,家人救甦,惟辟纑紡績,以給衣食。里媼怜之, 謂曰:「汝遭家如此,何自苦?」吳泣曰:「吾知有死耳,豈負 亡夫哉!」淚隨言下,竟以壽終。

徐郡妻馮氏

按《上虞縣志》:「馮氏,徐郡妻。郡贅於馮,甫一歲,歸沒于 家,遺孤尚志方七日,馮聞訃,亟抱孤奔喪,事舅姑如 父母,撫孤未嘗有聲色。及娶婦生孫,而尚志復病亡, 馮嗚咽不能食而卒,年七十有三。」

徐氏女

按《上虞縣志》:「徐氏女,名貞娥,許字葛之泰。泰亡,娥年 十四,縞衣茹素,屏足深閨,無能發其一笑。每逢宴饗, 父母強之出,不從。越二年,病劇,骨立而死,年纔十六。 父母哀其志,合葬於之泰墓。」

鍾妻任氏

按《上虞縣志》:任氏,儒士鍾強妻。強亡,氏年二十四,姑 憐之,謂曰:「『家貧子幼,守節事難』。氏曰:『婦決不負義而 生』。」碎首誓不二志。姑抱頭悲慟,遂相依如故。後姑疾, 氏禱天求代,割股進食,姑疾頓愈。事聞,郡守湯紹恩 旌表。

許成義妻陳氏

按《上虞縣志》:「陳氏,儒士許成義妻。賦性賢淑,甫干歸 即脫簪珥助夫讀書。年二十四夫亡,苦志守節,孝養 翁姑,教子讀書,始終如一。每以成德立名規訓諸子, 倪文貞公為立傳。子弘人、吉人並有聲黌序。」

徐廷仁妻丁氏

按《上虞縣志》:「丁氏年十七歸徐廷仁。二十一而廷仁 沒,丁日夜抱其孤泣。亡何,夫弟欲奪其志,丁號慟,嚙 斷二指。嫠居五十餘載,年七十有八。萬曆乙未,孫震 官大理寺評事,乞表其門。」

曹顯妻呂氏屠氏附

按《上虞縣志》:「呂氏,曹顯妻。年二十餘,顯亡,撫遺腹子 琪。長娶屠氏,未幾琪夭,遺孤二,長信四歲,次佐方週。 門祚單寒,姑婦形影相弔。矢志同守,終始一節。姑年 九十終,婦亦八十有八。其後信子軒、輻,相繼登進士, 軒為御史,輻為參議,宦業並著于時。」

何氏女

按《上虞縣志》:「何氏女,許字丁詩,年十六未嫁,詩病亡, 女縞素臨喪,守志不移。以詩姪耀先為嗣,懿德淑行, 有啟後承先之績。教詩嗣孫,舉孝廉,膺民牧為州守, 以處女終身。」

車廷玨妻朱氏

按《上虞縣志》:「朱氏,車廷玨妻。廷玨少讀書於外,晨出 暮歸以為常。未半載病死,氏方娠,產得男,氏勤撫育。 及長,娶婦生孫,足未嘗踰閫。一日執爨,有樵童至,坐 其側,氏怒而起,涕泣不食,子婦為跪請乃已。其潔性 類如此。」

徐彥明妻孫氏

按《上虞縣志》:「孫氏,徐彥明妻。彥明亡,孫年二十七,家 貧,姑病痿,諸孤待哺,無以給食。孫矢志不二,惟紡績 是力,俯仰咸賴之。事姑十有二年,姑沒,撫其子成人, 苦節四十六年。有司旌表。」

唐亮妻許氏錢氏附

按《上虞縣志》:許氏,唐亮妻。亮以儒土試浙闈,不偶,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