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10 (1700-1725).djvu/1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曾蕭妻蕭氏劉氏歐陽氏附

按《吉安府志》:「蕭氏,曾蕭妻。年二十,夫沒,子超方四歲, 蕭堅志守節。萬曆壬寅旌表。超娶劉氏,年二十三,生 子宏,未一歲而超夭,劉同姑撫宏。長娶歐陽氏,年二 十五,生二子。長球四歲,次琦,僅一月而宏復喪。歐陽 悲泣曰:『祖母與姑俱為節婦,吾何敢異』。」亦勵志孀居, 稱「三節。」

李尚友妻羅氏

按《吉安府志》:「羅氏,李尚友妻。友沒無嗣,氏年二十一, 喪葬如禮。矢志砥節,事舅姑至孝。及舅姑亡,依孀母 李氏,年六十終。」

劉應壽妻彭氏

按《吉安府志》:「彭氏,諸生劉應壽妻,萬安人。壽亡,彭年 十九,遺孤僅兩月,矢志苦守,不出寢門,茹苦食貧無 怨。家人聞其中夜悲愴聲,莫不酸涕,卒能存一線之 緒於困苦之餘。萬曆間,詔旌表。」

羅韞匱妻歐陽氏二婦附

按《吉安府志》:「歐陽氏,羅韞匱妻。韞匱沒,歐陽年二十 五,長子篤溫方二歲,次篤良在娠,越四月始生。父母 哀其少,令改節,泣曰:『未亡人使有異志,二孤何託。比 篤溫長,亦娶於歐陽。篤良娶袁氏,溫生子甫一歲而 沒,良生子五歲亦喪。二婦並砥節撫孤,誓不他適。養 姑盡年,以孝稱』。」

解某妻劉氏李氏徐氏周氏曾氏附

按《吉安府志》:「劉氏,解某妻,副使鼎貫女。年二十二,夫 亡,誓不改節,孀居五十六年終。子璇妻李氏,年二十 八,璇亡,孀居四十餘年。解瓛妻徐氏,解珙妻周氏,解 玉妻曾氏,俱年二十餘,矢志不移,稱解氏五節。」

陳公康妻劉氏任氏附

按《吉安府志》:「劉氏,陳公康妻,名潮,泰和人。康早亡,劉 年二十四,生子方踰月,守節撫孤。長娶任氏,任年十 九,子復夭。逾月生男,矢志如姑。」

黃幼光妻董氏

按《永豐縣志》:「董氏,黃幼光妻。光赴試病亡,氏年二十 一,誓不二庭。既老,焚香禮佛,朝夕不倦。」

陳應嶽妻尹氏

按《永豐縣志》:「尹氏,陳應嶽妻。嶽亡,無子,尹年二十三, 毀容自矢,垂老無變。直指屢旌之。」

徐自省妻李氏

按《永豐縣志》:「李氏,徐自省妻。年二十三而寡,守節五 十餘年,以壽終。」

徐登妻宋氏

按《永豐縣志》:「宋氏,諸生徐登妻。年十九登亡,矢志不 二,每食必祭,誠敬如生。年八十一卒。」

湯之監妻陳氏

按《永豐縣志》:「陳氏,諸生湯之監妻。監早亡,茹苦撫孤, 有『和熊畫荻』之稱。年七十卒。」

周氏女

按《永豐縣志》:周氏女,名巽貞,年十六,許字曾令譽。譽 死,父母欲嫁之,女曰:「身雖未歸曾氏志不可以存亡 易也。」卒不從。後貧甚,父母強之尢力,女執志益堅,朝 夕勤紡績以給父母,年七十而終。

聶簡秀妻羅氏

按《永豐縣志》:羅氏,聶簡秀妻。年二十二,夫沒,誓死不 二。父母使諷嫁,羅曰:「誰能斷予頭以遺亡人?」妾即從 之。既而備棺衾曰:「予再適,即攜此以往。」自是無敢復 言。年八十一卒。《直指》旌其門。

王有初妻涂氏

按《永豐縣志》:「涂氏,王有初妻。年十九夫亡,剪髮自誓, 家貧,紡績養姑,備嘗辛苦,節操愈篤。萬曆間,詔旌其 門。」

陳鎬妻袁氏

按《永豐縣志》:袁氏,諸生陳鎬妻。年十五歸陳。半載,鎬 病,囑曰:「老母在堂奈何?」袁泣曰:「養姑在媳。」鎬亡,父憐 其少,欲令再醮。袁斷髮自誓,朝夕織紝,以終姑養。萬 曆五年,詔旌其門。

劉仁妻陳氏

按《萬安縣志》:陳氏,劉仁妻。夫死,泣曰:「未亡人當即相 從地下,所不能者,以舅姑老,衣食無賴耳。」卒守志不 回,勉子以義方,遠邇傳頌。

胡大縉妻蕭氏

按《萬安縣志》:蕭氏,胡大縉妻。嫁八月,夫喪,翁姑以來 未久,欲遣之,蕭曰:「胡家婦又屬他人,恐恥有所歸。」卒 不聽。

郭仁聲妻陳氏

按《萬安縣志》:陳氏,郭仁聲妻。郭亡,書「大死」字於座側, 有勸他適者,即指示之。訓子廷徵成家,勉孫春宜力 學,有古賢婦風。

郭茂紡妻羅氏

按《萬安縣志》:「羅氏,郭茂紡妻。郭以暴疾終,羅哭泣五 日夜,聞者色沮。尚書劉公為詩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