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14 (1700-1725).djvu/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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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饒州府志》:「曹氏,丁蘭英妻。夫亡,撫二子一女成立, 守節終身。」

詹氏胡氏

按《饒州府志》:「詹氏,江光進妻。胡氏,光運妻妯娌也。詹 年十九,胡年二十二,夫亡,同處一室,勵節三十餘年。 有司旌表。」

江光奎妻陳氏

按《饒州府志》:「陳氏,江光奎妻。奎沒,陳年二十八,欲以 身殉,舅姑以子幼勸止。孀居六十年,年八十八終。」

史椿芳妻戴氏

按《饒州府志》:「戴氏,史椿芳妻。年二十三,夫亡,一子甫 週,姑朱氏以孫幼家貧,欲令改適,戴不從,朝夕悲號。 從姑趙氏哀其志,凡衣食之需,一切取給。無何,子殤, 益孤苦無賴,終身縞素,蔬食飲水四十餘年。」

王琚妻左氏

按《饒州府志》:「左氏,王琚妻。年十九,夫亡。氏椎髮縞衣, 苦志撫孤。及娶而夭,氏復撫孫成立。年八十七終。」

章嗣烈妻韓氏

按《饒州府志》:「韓氏,庠生章嗣烈妻。年十六,夫亡。家中 落,藜藿不贍。氏事姑至孝,苦志終身。崇禎間旌表。」

胡學泗妻毛氏

按《饒州府志》:「毛氏,胡學泗妻。年二十七,夫亡,撫孤守 節終老。」

汪有漸妻張氏

按《浮梁縣志》:「張氏,汪有漸妻。年十四歸漸,甫二日。漸 赴郡試,月餘抱病歸,就醫別室,誡氏不得往視。越三 月,疾革,與氏一見而沒。姑憐其少,欲嫁之。氏聞,投水 中,家人救出,遂不茹葷酒,日夜拊心嘔血,十餘年卒。 有司旌之。」

王用禴妻方氏

按《浮梁縣志》:「方氏,諸生王用禴妻。年二十二夫亡,以 節自矢,孝事翁姑,紡績教子成立。崇禎間,邑令旌其 閭。」

朱家賓妻汪氏

按《浮梁縣志》:汪氏,朱家賓妻。年二十六賓沒,子士龍 方三歲。舅有寵妾,每加凌逼,氏隱忍受之,晝夜紡績, 以延師教。士龍補邑諸生,臨沒,囑其婦及女曰:「吾執 紡車三十年,日夕不輟,豈不足於衣食乎?實以收束 身心耳,汝輩宜知之。」崇禎間,邑令旌表。

朱復盛妻王氏

按《浮梁縣志》:「王氏,朱復盛妻。年十八,夫亡,子僅二週, 矢志撫孤,自食其力。弟善諷使為終身計,氏引刀欲 自刎,善自責,乃止。既而子娶婦生孫,未幾皆殞。氏鬻 房置產,畀族人以供歲祀,借居鄰屋終其身。」

張道相妻金氏

按《浮梁縣志》:「金氏,張道相妻。年二十三,夫歿,孝事舅 姑,撫七歲子孔弋,茹苦服勞,教子成立。壽八十五卒。」

金鰲妻胡氏

按《浮梁縣志》:「胡氏,金鰲妻。年十八而寡,剪髮毀容,矢 志不二。素知書,曉大義,鄰族婦女咸師事之。年八十。 崇禎間旌表。」

朱鐸妻鄭氏

按《浮梁縣志》:「鄭氏,朱鐸妻。鐸死,氏年二十七,撫子夢 熊守節四十年。崇禎癸未,冢宰鄭三俊表揚之。」

方維新妻吳氏

按《浮梁縣志》:「吳氏,方維新妻。年二十而寡,矢志苦節, 孝事舅姑,撫二子俱成立。崇禎間旌表。」

戴德勝妻李氏

按《浮梁縣志》:「李氏,戴德勝妻。年二十二,勝亡,子甫四 歲,厲志守節。伯氏利其產欲改嫁之,氏分其半以奉 伯,乃得免。後伯懷不善,氏攜子往依舅,氏延師教之。 崇禎間,郡邑兩旌之。年七十四卒。」

陳世耀妻程氏

按《浮梁縣志》:「程氏,陳世耀妻。年二十四,夫亡,孝事舅 姑,教二子俱入泮。年七十卒。」

鄭楷妻胡氏

按《浮梁縣志》:「胡氏,名佩玉,鄭楷妻。年十九,夫亡,守節 撫孤。崇禎間,邑令旌之。年六十二卒。」

朱仕俊妻程氏

按《浮梁縣志》:「程氏,朱仕俊妻。年十九,夫亡守節。崇禎 間旌表。」

胡天任妻王氏

按《浮梁縣志》:「王氏,胡天任妻。夫死,紡績教子,以壽終。」

魏高妻余氏

按《安義縣志》:「余氏,庠生魏高妻。年十八夫喪,甘貧茹 苦,訓子成名。直指表其節。」

楊昇用妻熊氏

按《安義縣志》:「熊氏,楊昇用妻。夫溺死,氏撫二歲孤成 立,年七十八終。」

張良諫妻魏氏

按《安義縣志》:「魏氏,張良諫妻,縣令鶚女。夫病消渴,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