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17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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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變自縊,賴姑救解。官銀未給,鵬變賣田產妻孥殆盡。賴氏父憪出資贖,出丁守節,勤紡績,事姑甚謹,閱十餘年不衰。及姑以天年終,氏又哀求其父出資殯葬,親拾其舅三十年未收之骸骨合窆焉。

范璜妻王氏

按《諸城縣志》:「王氏,諸生范璜妻。璜沒,氏年二十七,遺二子皆在襁褓,家貧不能自給,氏竭力撫孤,苦節二十餘年如一日。」

丁泰郁妻劉氏

按《諸城縣志》:劉氏,丁泰郁妻。適泰郁甫一載,郁病亡,舅姑憐其幼且無子女,勸再適。氏曰:「雖無子女,亦人婦耳,乃欲以非禮相逼耶?」 操井臼,勤紡績,克終婦道,閭里以孝節稱之。

黃加時妻馮氏

按《諸城縣志》:馮氏,黃加時妻。加時沒,氏無出。妾朱氏,子應亨甫二歲,馮泣語朱曰:「汝子即吾子也,當共守之。」 苦節三十餘年。明崇禎壬午,應亨遇變,其妻馬氏撫子泰誓曰:「姑撫二歲兒,得延宗嗣。今子四歲矣,願以身任之。」 教泰入邑庠時,馮年六十有九。

徐卷妻張氏

按《諸城縣志》:「張氏,徐卷妻。卷早亡,遺孤繼全僅四歲。時歲大祲,氏與子衣食不充,零丁孤苦,幸存性命。及子成立,娶劉氏,生子生盛。甫三月而繼全又喪,姑媳相依,撫幼孫皆以壽終。」

張維賢妻王氏

按《諸城縣志》:「王氏,庠生張維賢妻。年十九,維賢沒,無子。王欲以死殉,既而曰:『我死誰為祭掃』?乃苦節自守,日紡績,給衣食。年七十,每食必奠,遇忌日,未嘗不親祭焉。」

徐錄妻王氏

按《諸城縣志》:王氏,徐錄妻。事翁姑以孝,相夫以順,鄉里稱為「純德。」 及夫病危,氏七日不飲食,促再治棺衾,謂必從夫地下。錄曰:「吾所恃以承先人祀者,一襁褓子耳。汝死必至絕祀。」 及夫沒,氏乃從夫命,守節教其子維藩以明經,屢試不第,遂改武卯辰聯捷,官至遊擊。氏年九十,御史旌其閭,追封淑人。

丘瑗常妻王氏

按《諸城縣志》:「王氏,丘瑗常妻。瑗常歿,氏年二十七,無子,誓以死殉。翁姑阻之,為立姪以繼嗣。未幾,復夭,翁姑再為立嗣。氏教撫兼至,孝養翁姑,克盡婦道。年六十一,學使旌之。」

丁大糓妻聶氏

按《諸城縣志》:聶氏,孝廉丁大糓妻。壬午城陷,大糓殉難。氏曰:「吾夫世族,死而無傳,吾不忍也。」 指幼子璿曰:「存爾父者,惟吾與汝。」 遂攜璿以逃。既而兵退,收夫屍於金革之中,整理家事,教子中夜不倦。年七旬,璿既成名,德行文章,為一邑推服。

李所發妻王氏

按《諸城縣志》:「王氏,貢士李所發妻。所發沒,子讓中甫二十四日,王抱之誓柩前。讓中七八歲就塾師數里外,經月不歸,歸即促之去。讓中年十六,補諸生,丙午登賢書,庚戌成進士。王操井臼,作脫粟飯,如居約時。未幾,讓中歿,王與婦劉氏撫幼孫成立,年已七十餘矣。」

王如松妻牛氏

按《諸城縣志》:牛氏,王如松妻。如松少孤,娶未踰二年而沒。越六月,牛氏生子珍,姑劉撫而痛哭曰:「吾家貧無近族,孩提且未可保。」 牛氏含淚不語,朝夕勤苦以事孀姑,鄉里咸為歎息。

趙之選妻李氏

按《諸城縣志》:「李氏,趙之選妻。年二十九,之選沒,遺子名成,甫八歲,家貧撫孤,為人製履作生計。零丁孤苦,兩度凶年,苦節五十餘年如一日。」

徐鼎相妻隋氏

按《諸城縣志》:「隋氏,徐鼎相妻。鼎相沒,氏撫孤拱英方週歲,事翁姑甚謹。姑亡,翁娶繼室,氏事之尤謹。姑發疽,血湧不止,氏親為之吮,日侍湯藥不懈。教子入泮,鄉里稱之。」

賈登庸繼母

按《蒙陰縣志》:賈登庸繼母,失其姓,年十八,為庸父繼室,僅一載而庸父死。父母以未有出,令改嫁。對曰:「前子即吾子也。我去,此子安歸?」 遂截髮自誓,備嘗艱苦,撫庸成立。年五十餘卒。

王尚臣妻劉氏

按《蒙陰縣志》:「劉氏,王尚臣妻。家貧,早寡,依姪庠生業苦守。業死,依己姪劉漢卿終其身。」

李贊廷妻楊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