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3 (1700-1725).djvu/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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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其義,詔封蘭英永壽鄉君。」

《聞奇錄》:唐揵父延紹宰錢塘縣,有仇訟之濫,延紹不 能自理,揵乃入官山伐木,回與守者競聞於殿下曰: 「邑大夫之子而自折薪,可察之矣。」遂宥父子。揵自此 知名。

《雲仙雜記》:郎詠隱西昌,採樵為業。或擔至都中,人買 之,則曰:「我西昌逸士,酒中人也。今獻公所闕,公當惠 我所好。」

《全唐詩話》:周朴嘗野逢一負薪者,忽持之,且厲聲曰: 「我得之矣。」樵夫矍然驚駭,掣臂棄薪而走。遇巡徼卒, 疑樵者為偷兒,執而訊之。朴徐往告卒曰:「適見負薪, 因得句耳。」卒乃釋之。其句云:「子孫何處閑為客,松柏 被人伐作薪。」

《北夢瑣言》:明宗謂侍臣曰:「馮道純儉,頃在德勝寨,所 居一家菴,與從人同器而食,臥則芻」一束,其心晏 如。及以父憂退歸鄉里,自耕耘樵採,與農夫雜處。 《尚書故實》,宣平太傅相國盧公應舉時,寄居壽州安 豐縣別墅,嘗遊芍陂,見里人負薪者持碧蓮花一朵, 云陂中得之。

《宋史武行德傳》:「行德,并州榆次人。身長九尺餘,材貌 奇偉,家甚貧,常採樵鬻之自給。晉祖鎮并州,暇日從 禽郊外,值行德負薪,趨拱于道左。晉祖見其魁岸,又 所負薪異常,令力士更舉之,俱不能舉,頗奇之,因留 帳下。後入宋,加中書令,封韓國公。」

《珍珠船》:武行德以採樵為業,而甚有力,自謂一谷之 薪,可以盡負,鄉里號「武一谷。」

《宋史朱泰傳》:「泰,湖州武康人,家貧,鬻薪養母。嘗適數 十里外,易甘旨以奉母。」

《种放傳》:「放字名逸,河南洛陽人,隱終南豹林谷之東 明峰。自豹谷抵州郭,徒步與樵人往返,屢被聘召,求 歸山,又賜宴遣之。所居山林,細民多縱樵採,特詔禁 止,放遂表徙居嵩山天封觀側。」

《列女傳》:「彭烈女生洪州分寧農家,從父泰入山伐薪, 父遇虎,將不脫,女拔刀斫虎,奪其父而還。事聞,詔賜 粟帛,敕州縣歲時存問。」

《虎薈》景定間,郢州村民一姊一弟偕樵。常日姊樵歸 爨,弟樵鬻薪養母。一日,負薪歸,虎逐弟登木,爪其裾, 姊拏虎尾呼曰:「虎食我無食,弟弟死母誰養?」虎回視, 置之而去。

《金史太宗本紀》:天會七年二月「甲戌,詔禁醫巫閭山、 遼代山陵樵采。」

《茅亭客話》:「淳化癸巳歲冬十月,青城山民往趙公山 採薪,遇數苗薯藥頗大如常者。」

《癸辛雜識》日觀僧子溫善作墨蒲萄,時書詩文句於 上,或有可喜者。嘗在朱宣慰家作畫訖,遂寫一詩在 上云:「昔有朱買臣,今有朱宣慰,兩箇擔柴夫,並皆金 紫貴。」朱老欣然曰:「朱清果是賣蘆柴出身,和尚說得 我著。」遂饋贐資五錠酬之。

《日知錄》:「太祖洪武九年八月己酉,遣國子生周渭等 三十一人,分視歷代帝王陵寢,命百步內禁人樵牧。」

樵部雜錄

《詩經小雅伐木》篇:「伐木丁丁。」《丁丁》,伐木聲也。 「伐木,許許。」眾人共力之聲《淮南子》曰:「舉大木者呼 邪許。」蓋舉重勸力之歌也。

《無羊》篇:「爾牧來思,以薪以蒸。」《麤》曰「薪」,細曰蒸。大全朱 子曰:「薪蒸以供爨燎,見牧人有餘力以及乎他也。 《小弁》篇:『伐木掎矣,析薪扡矣』。」「伐木者掎其巔」,析薪 者隨其理。《掎其巔》者,不欲妄踣之;「隨其理」者,不欲 妄挫析之。

《大東》篇:「有洌氿泉,無浸穫薪。」穫,艾也。《穫落》,木名 也。既伐而析之以為薪,不欲使氿泉浸之。

《薪》,是穫薪,尚可載也。「薪是穫薪」者,析是穫薪也。 《白華篇》:「樵彼桑薪,卭烘于煁。」人之樵,取彼桑薪,宜 以炊饔饎之爨。

《荀子王制》篇:「草木榮華滋碩之時,則斧斤不入山林, 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斬伐長養,不失其時,故山林 不童,而百姓有餘材也。」

《呂氏春秋先識覽》:去宥鄰父有與人鄰者,有枯梧樹。 其鄰之父言梧樹之不善也,鄰人遽伐之,鄰父因請 而以為薪。其人不說,曰:「鄰者若此其險也,豈可為之 鄰哉?此有所宥也。夫請以為薪與?弗請,此不可以疑 枯梧樹之善與不善也。」

《史記貨殖傳》:諺曰:「百里不販樵,千里不販糴。」

《淮南子·主術訓》:「草木未落,斧斤不得入山林。」

《說山訓》:「君子之于善也,猶采薪者見一芥則掇之,見 青蔥則拔之。」

司空圖《詩品》:「晴磵之曲,碧梧之陰。一客荷樵,一客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