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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3 (1700-1725).djvu/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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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塘圖說》

陂塘。《說文》曰:「陂,野池也。」塘猶堰也。陂必有塘,故曰陂 塘。《周禮》:「以瀦蓄水,以防止水。」說者謂瀦者,蓄流水之 陂也,防者,瀦旁之隄也。今之陂塘,既與上同,考之書 傳,廬江有芍陂,潁川有鴻隙陂,黃陵有雷陂、愛敬陂, 陽平、沛郡有鉗廬陂,其各溉田,大則數千頃,後世故 蹟猶存,因以為利。今人有能別度地形,亦效此制,足 溉田畝千萬。比作田圍特省工費。又可畜育魚鱉。栽 種菱藕之類。其利可勝言哉。

水塘

水塘

《水塘圖說》

水塘即洿池,因地形坳下,用之瀦蓄水潦;或修築圳 堰,以備灌溉田畝。兼可畜育魚鱉,栽種蓮芡,俱各獲 利累倍。大凡陸地平田,別無溪澗井泉以溉田者。救 旱之法,非塘不可。夫江、淮之間,在在有之,然官民異 屬,各為永業,歲收產利,或用水之多便者。

翻車

翻車

《翻車圖說》

翻車,今人謂龍骨車也。《魏略》曰:「馬鈞居京都,城內有 田地可為園,無水以灌之,乃作翻車,令兒童轉之,而 灌水自覆。」漢靈帝使畢嵐作翻車,設機引水,灑南北 郊路。則翻車之制,又起於畢嵐矣。今農家用之溉田。 其車之制,除壓欄木及列檻樁外,車身用板作槽,長 可二丈,闊則不等,或四寸至七寸,高約一尺。槽中架 行道板一條,隨槽闊狹,比槽板兩頭俱短一尺。用置 大小輪軸,同行道板上下通週以龍骨板繫其在上。 大軸兩端,各帶拐木四莖,置於岸上木架之間,人憑 架上踏動拐木,則龍骨板隨轉循環,行道板刮水上 岸。此翻車之制,關楗頗多,必用木匠,可易成造。其起 水之法,若岸高三丈有餘,可用三車,中間小池,倒水 上之,足救三丈已上高岸之田。凡臨水地段,皆可置 用。但田高則多費人力。如數家相傳,計日趨工,俱可 濟旱水。具中機械功捷,惟此為最。

筒車

筒車

《筒車圖說》

筒車、流水筒輪。凡制此車,先視岸之高下,可用輪之 大小,須要輪高於岸,筒貯於槽,方為得法。其車之所 在,自上流排作石倉,斜擗水勢,急湊筒輪。其輪就軸 作轂,軸之兩傍,閣於樁柱山口之內。輪軸之間,除受 水板外,又作木圈縛繞輪上,就繫竹筒或木筒。如小 輪則用竹筒,大輪則用木筒。於輪之一周,水激轉輪, 眾筒兜水,次第傾於岸上。所橫木槽,謂之「天池」,以灌 田稻,日夜不息,絕勝人力。若水力稍緩,亦有木石制 為陂柵,橫約溪流,旁出激輪,又省工費。或遇流水狹 處,但壘石斂水湊之,亦為便易。此筒車大小之體用 也。有流水處,俱可置此,但恐他境之民,未始經見,不 知制度。今列為圖譜,使倣傚通用,則人無灌溉之勞。 田有常熟之利,輪之功也。

元扈先生曰:「凡取水之術有四:一曰括,二曰過,三曰 盤,四曰吸。括之道有二:一曰獨括,急流水中加逼脫, 可括上數丈也;二曰遞括,不論急緩,但有流水,以三 輪遞括,可利出入也。過之道有二:一曰全過。今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