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3 (1700-1725).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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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轉筒車圖說》

高轉筒車,高以十丈為準,上下架木,各豎一輪,下輪 半在水內,各輪徑可四尺。輪之一周兩傍高起,其中 若槽,以受筒索。其索用竹均排三股,通穿為一,隨車 長短,如環無端。索上相離五寸,俱置竹筒,筒長一尺。 筒索之底,托以木牌,長亦如之。通線鐵線縛定,隨索 列次,絡於上下二輪。復於二輪筒索之間,架刳木平 底行槽一連,上與二輪相平,以承筒索之重,或人踏 或牛拽轉上輪,則筒索自下兜水,循槽至上輪,輪首 覆水,空筒復下。如此循環不已,日所得水,不減平地。 《車戽》若積為池沼,再起一車,計及二百餘尺。如田高 岸深,或田在山上,皆可及也。

所轉上輪形如。「制,易繳筒索。用人,則如輪軸一端,作掉枝。用牛,則制作豎輪,如牛轉翻車之法。或於輪軸兩端,造作拐木,如人踏翻車之制。若筒索稍慢,則量移上輪。其餘措置,當自忖度,不能悉陳。」

元扈先生曰:「此製卻可。用之急流,挈水雖少,而行地 頗高。若在平水,亦須用人畜之力,然猶勝挈瓶也。但 凡車戽之制,獨平水為難耳。」若果係迅流,即數里可 激而上,此區區者何足以云?別有「水轉筒車」,與高轉 筒車之制頗同,故著其說於後圖,不載。

水轉筒車,遇有流水岸側,欲用高水,可立此車,其車 亦高轉筒車之制,但於下輪軸端,別作豎輪,傍用臥 輪撥之,與水轉翻車無異。水輪既轉,則筒索兜水,循 槽而上。餘如前例。又須水力相稱,如打輾磨之重,然 後可行,日夜不息,絕勝人牛所轉。此誠祕術,今表暴 之,以諭來者。

連筒

連筒

《連筒圖說》

連筒,以竹通水也。所居離水泉遠,不便汲用,取大竹 內通其節,令本末續連不斷,閣之平地,或架越澗谷, 引水而至,又能激而高起數尺,注之池沼及庖湢之 間,藥畦蔬圃,亦可供用,杜詩所謂「連筒灌小園。」 元扈先生曰:「豈有激而高起之理?若能高起,必是上 流受處,高於下流洩處故也。果高則百丈亦可,不高 則分」寸不能。但是上流高於下流一二尺。即能取水 至百丈之上。此則制作之巧耳。

架槽

架槽

《架槽圖說》

架槽木,架水槽也。間有聚落,去水既遠,各家共力造 木為槽,遞相嵌接,不限高下,引水而至。如泉源頗高, 水性趨下,則易引也。或在窪下,則當車水上槽,亦可 遠達。若遇高阜,不免避礙,或穿鑿而通。若遇坳險,則 置之叉木,架空而過。若遇平地,則引渠相接,又左右 可移,鄰近之家,足得借用。非惟灌溉多便,抑可瀦蓄 為用,暫勞永逸,同享其利。

戽斗

戽斗

《戽斗圖說》

戽斗挹水器也。《唐韻》云:戽,抒也;抒水器挹也。凡水岸 稍下,不容置車,當旱之際,乃用戽斗控以雙綆,兩人 掣之,抒水上岸,以溉田稼。其斗或柳筲,或木罌,從所 便也。

元扈先生曰:「此是岸下,不必置車,或所用水少,權作 此耳。若以溉田,即岸下亦是置車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