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4 (1700-1725).djvu/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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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二十五卷目錄

 醫部彙考五

  黃帝素問五陰陽離合論篇第六 陰陽別論篇第七

藝術典第二十五卷

醫部彙考五

《黃帝素問五》

《陰陽離合論篇第六》

馬蒔曰:陰陽者,陰經、陽經也。其義論離合之數,故名篇。此與「《靈樞》根結篇」 相為表裏。

黃帝問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大小 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今三陰三陽不應 陰陽,其故何也?」岐伯對曰:「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 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 也。」三數字俱上聲

王冰曰:「人以四時五行運于內,故應天。其要一」 ,謂離合也。陰陽雖不可勝數,然其要妙以離合推步悉可知之。

馬蒔曰:「此言天地陰陽之數無窮,而人身必應之也。」 帝問:「天為陽,地為陰,而一歲之中,日象陽,月象陰,月有大小,積至三百六十日以成一歲,而人亦應之。今人手有三陰三陽,足有三陰三陽,亦當與天地之陰陽相應,而茲有不應者何也?伯言天地之陰陽,數為至賾。其始也,數之可十,推之則可百;其既也,數之可」 千,推之則可萬,至千萬之大,有不可勝數。然數之不可勝數者,離也,析而言之也;其數之萬而千、百而十者,合也,統而言之也,其為要則一也。豈有人之三陰三陽,而不應天地之陰陽也哉?

張志聰曰:按此篇論三陰三陽之氣,皆出于地之陰,出則為陽,合則歸陰,與天地定位日月呈象之陰陽不同,故帝設此問,而名曰「陰陽離合論」 也。《陰陽繫日月論》曰:「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 其合之于人,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故足之十二經脈,以應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為陰;手之十指,以應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為陽,曰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與《日月論》文義相同。夫陰陽者,有名而無形,不可勝數,然其要道歸于一也。《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 。」 莫子晉曰:「天地定位,日月運行,寒暑往來,陰陽出入,總歸于太極,一炁之所生。」

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 之陰」,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陽予之正,陰為之主。 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失常則天地四塞。 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數之可數。塞人聲末數字上聲

王冰曰:「處陰之中,故曰陰處。形未動出,是則為陰。以陰居陰,故曰陰中之陰。形動出者,是則為陽,以陽居陰,故曰陰中之陽。陽施正氣,萬物方生,陰為主持,群形乃立。春夏為陽,故生長。秋冬為陰,故收藏。若失其常道,則春不生,夏不長,秋不收、冬不藏。夫如是則四時之氣閉塞,陰陽之氣無所運行矣。」 天地陰陽雖不可勝數,在于人形之用者,則數可知之。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言,萬物之生必本于陰陽,遂推人身之陰陽,亦數之有可數也。天覆乎上而其氣下降,地載于下而其氣上升,則萬物在其中者,于是乎生長收藏也。方其未出地者,地之下為陰,處于陰之中命曰陰處,又名曰陰中之陰。及其出于地而生者,地之上為陽,似當命曰陽處,然亦不離乎陰也,命曰『陰中之陽』。」 陽施正氣而萬物以生,陰為主持而群形乃立,故生長收藏,因于四時,而未始失其常也。使四時之氣失其常,則天地之氣為之四塞,此乃陰陽之變,不可勝數,而其在于人,則數之可數,豈有三陰三陽,而不應天地之陰陽者乎?

張志聰曰:「天覆地載,萬物方生」 ,言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然天地之化育萬物,由四時之陰陽出入,而能生長收藏,為萬物之終始。「未出地者,命曰陰處」 ,言處于陰中,而為陰中之陰。則出地者為陽,其名曰陰中之陽,言從陰中所出而為陽也。「向明處曰正。予,我也」 ,言在地之氣,乃陰中之陰,故陰為之主。以我所主之氣而向明處欲出者為陽。故曰陽予之正也。如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乃室之向明處也。後曰太衝。乃陰為之主也。是以三陽皆根起于陰。生長收藏者。地之陰陽也。春夏秋冬者。天之陰陽也。此復言地氣之出入。又因天氣之四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