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7 (1700-1725).djvu/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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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燥而不能出灌於四支。不利於小便也。是以水液不能上交於肺。則喉咽乾燥矣。不能滲灌於中土。則土燥而脾病矣。上節論陰氣隨少陽而客遊於心下。此言少陽絕而陰氣自上至心。皆主腎液。不能通貫於脾肺。

二陽三陰,至陰皆在,陰不過陽,陽氣不能止陰,陰陽 並絕。浮為血瘕,沉為膿胕,陰陽皆壯,下至陰陽,上合 昭昭,下合冥冥,診決死生之期,遂合歲首。

王冰曰:「二陽,陽明;三陰,手太陰。至陰,脾也。故曰至陰皆在」 也。然陰氣不能過越於陽,陽氣不能制心,今陰陽相薄,故脈並絕斷而不相連續也。脈浮為陽氣薄陰,故為血瘕。脈沉為陰氣薄陽,故為膿聚而胕爛也。若陰陽皆壯而相薄不已者,漸下至於陰陽之內為大病矣。陰陽者,謂男子之陽道,女子之陰器,以其能盛受也。「昭昭」 、謂陽明之上。「冥冥。」 謂至陰之內。幽暗之所也。

馬蒔曰:此言胃肺脾經為病者,陰陽離絕,而諸病生死期至也。二陽者,足陽明胃經也;三陰者,手太陰肺經也。然脾亦屬足太陰,故曰「至陰皆在」 也。至陰者,脾也。胃脾肺經為病,則在陰經者,不能出,過於陽以為和;在陽經者,不能入,止於陰以為和。陰陽之氣,並至阻絕,是以陽不入陰者,其脈為浮,浮則內有血瘕之證;「陰不出陽者,其脈為沉,沉則外有膿胕之證也。」 積至陰陽各盛,則男子之病,下至陽道;女子之病,下至陰分,專為大病。此乃上合「昭昭」 ,至明可見之所,下合「冥冥」 ,至暗難見之地,皆陰陽離絕所致也。如欲診死生之期,宜以歲首合之,如甲寅為正月,則乙卯為二月之類,其死在何月,可以其經而合之也。

張志聰曰:「此復結陰陽類,而各司開闔也。二陽者,陽明之主闔也。三陰者,太陰之主開也。脾為陰中之至陰,至陰皆在」 者,言脾胃之氣,皆在於中,而為開為闔者,乃二陽三陰之氣也。陰欲開而不能過於陽之闔,陽欲闔而不能止其陰之開,陰陽之氣,不相和合,而陽與陰絕,陰與陽絕矣。如脈浮則病在脾而為血瘕,沉則病在胃而為膿胕,蓋陰陽之氣不從,而血為之病也。「陰陽皆壯」 者,謂太陰之肺,少陰之心,太陽之陽,皆壯盛於上,而可上合昭昭之天。下至陰陽者,下至少陰之精,太陽之水,皆壯盛於下,而可下合冥冥之泉。以天之道,診決死生之期,遂合四時之歲。首蓋言此遂可以肝脈應春,此總結人氣之「通於天道」 也。

雷公曰:「請問短期?」黃帝不應。雷公復問。黃帝曰:「在《經 論》中。」雷公曰:「請聞短期。」黃帝曰:「冬三月之病,病合於 陽者,至春正月,脈有死徵,皆歸出春冬三月之病,在 理已盡,草與柳葉皆殺。春陰陽皆絕,期在孟春。」太素末句 無春字

王冰曰:「《經論》,上古經也。病合於陽」 ,謂前陰合陽而為病者也。雖正月脈有死徵,陽已發生,至王不死,故出春三月而至夏初也。裡謂二陰,腎之氣也。腎病而正月脈有死徵者,以枯草盡青,柳葉生出,而皆死也。理,裡也。春陰陽皆絕,期在孟春者,謂立春之後,而脈陰陽皆懸絕,期死不出正月也。

馬蒔曰:「此言冬病陽脈者,其人當死於春也。冬三月之病,病合於陽脈者,未必死於冬時,可至春正月間以延之。雖脈有死徵,亦皆歸於出春。徵者證也,外之證候未佳也。若冬三月之病,死證悉見,在理已盡,亦可延至地有草,柳有葉之時,其人始殺者何也?有死徵而無死脈也。以物生而人死,故亦以殺名之,安使」 交春之初,陽脈亦絕,有同陰脈止期在孟春而已,安能至此草柳俱見之日乎?張志聰曰:不應者,謂在經論中有之,責其卻念上下經,而不博覽於群書也。經論乃上古所傳之經,聞謂願聞經中所論之短。期以下論,上合昭昭,下合冥冥,遂合四時,以決死生之期。冬三月之病,水之為病也。病合於陽者,合病太陽之氣也。至春正月,有死徵之脈,見皆歸於所出之春氣。蓋春氣之本於冬,而陽氣之生於水,陽氣已病,復從春氣外出,故死。理,謂土中之理路。上文言水病之合於陽者,隨太陽之氣而外轉者也。此言在理已盡者,謂水之從地理而上通於天也。冬三月之病,水之病也。在理已盡者,水竭而不能通於地理也。故至「草與柳葉所生之時,而天地陰陽之氣皆殺。夫春取榆柳之火,柳得先春之氣者也。草木得春氣而生,人病感春氣而死。陰陽之氣,始於歲首,故交春而陰陽皆絕,期在孟春而死。」

春三月之病曰「陽殺」,陰陽皆絕,期在草乾。

王冰曰:陽病,不謂傷寒溫熱之病,謂非時病熱,脈洪盛數也。春三月,陽氣尚少,未當全盛,而反病熱,脈應夏氣者,《經》云:脈不再見,夏脈當洪數,無陽外應,故必死於夏至也。以死於夏至陽氣殺物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