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28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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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言人身經脈之行,上合于天星之度,下合于漏水之下者也。天周二十八宿,即角、亢、氐、房、心、尾、箕、斗、牛、女、虛、危、室、壁、奎、婁、胃、昴、畢、觜、參、井、鬼、柳、星、張、翼、軫也。按《本經·衛氣行篇》云:「歲有十二月,月有十二辰,子午為經,卯酉為緯。」 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宿,房昴為緯,虛張為經。是故房至畢為陽,昴至「心為陰,陽主晝,陰主夜」 者是也。每宿析為三十六分,積而推之,十宿得三百六十分,二十宿得七百二十分,八宿三八得二百四十分,六八得四十八分,共得一千八分。人之脈氣,其晝夜一周,亦合此一千八分之數,而日之所行者,已周二十八宿,正以人之經脈,上下升降,左右前後,共二十八脈。蓋十二經有十二脈,而左右相同,則為二十四脈,加以陽蹻、陰蹻、督脈、任脈,共計二十八脈。其脈總計長短之數,凡手之三陰三陽,足之三陰三陽,兩蹻督任,周身共有一十六丈二尺,上應天之二十八宿,下應漏水百刻,以分為晝夜運行之度也。故人一呼脈再動,其脈氣行三寸;一吸脈亦再動,其脈氣行三寸。呼吸總為一息,則其脈氣行六寸;積至十息,則其脈氣行六尺。而天之日,其行為七釐五毫。按《正文》云二分,今細推之,其所謂二分者誤也。假如曰二分,則百息當行二十分,千息當行二百分,萬息當行二千分,加三千五百息又當行七百分,原數止得一千八分,今反多得一千六百九十二分。想此經向無明註。遂致誤傳未正。今考其會當云日行七釐半。則一萬三千五百息。正合日行一千八分之數也。由是而悉推之。則一百三十五息,脈行八丈一尺,水下一刻,日行十分六釐。二百七十息,脈行十六丈二尺。氣行交通于中,而一周于身。其水下計二刻,日行二十分一釐二毫。按《正文》曰「二十五分」 ,蓋誤寫一釐二毫為五分也。若據此數,則下又五百四十息,水下四刻,當云五十分,不應四十分。且據二十五分而推之,則一萬三千五百息,水下百刻,當得一千二百五十分,比原數多得二百四十二分也。至五百四十息,其脈氣當再周于身。水下四刻,日行四十分二釐二毫。至二「千七百息,其脈氣十周,于身水下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一分六釐。」 自此以下,當云「五千四百息氣行二十周,于身水下四十刻,日行十一宿七分二釐。」 又當云「八千二百息氣行三十周,于身水下六十刻,日行十六宿二十八分八釐。」 又當云「一萬八百息氣行四十周,于身水下八十刻,日行二十二宿一十四分四釐,積至一萬三千五百息,氣行五十營于身,水下百刻,日又行五宿二十一分六釐,則共行二十八宿,其漏水皆盡,而脈氣終矣。」 吾前所謂氣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者,並五十營而皆如始時一周之數也。故五十營備者,必無病而得以盡天地所賦之壽矣。否則,如《根結篇》之所謂「不應數者,名曰『狂生』」 也。

張志聰曰:「按《邪客篇》曰:『宗氣積于胸中,出于喉嚨,以貫心脈,而行呼吸焉。營氣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脈,化而為血,以榮四末,內注五臟六腑,以應刻數焉。此宗氣上貫于心主之脈,偕營氣榮行于脈中,以應呼吸漏下者也。《五味篇》曰:『穀始入于胃,其精微者,出于胃之兩焦,以溉五臟,別出兩行營衛之道。其大氣之摶』』」 而不行者,積于胸中,命曰「氣海」 ,出于肺,循喉嚨,故呼則出,吸則入。夫肺主氣而主皮毛,人一呼則八萬四千毛竅皆闔,一吸則八萬四千毛竅皆開,此宗氣之散于脈外之皮毛,而行呼吸者也。故所謂交通者,謂皮膚經脈之宗氣,外內交通,而并行一百刻之數也。夫天主氣,地主血脈,故五十營而外內之氣行周備。斯得盡天地之壽矣。凡經脈外內之宗榮。皆行八百一十丈也。

《營氣篇第十六》

馬蒔曰:此篇論營氣運行,故名篇。

《黃帝》曰:「營氣之道,內穀為寶,穀入于胃,乃傳之肺,流 溢于中,布散于外,精專者行于經隧,常營無已,終而 復始,是謂天地之紀。故氣從太陰出,注手陽明,上行 注足陽明,下行至跗,上注大指間,與太陰合,上行抵 髀,從髀注心中,循手少陰,出腋下臂,注小指,合手太 陽,上行乘腋出䪼,內注目內眥,上巔下項,合足太陽, 循脊下尻,下行注小指之端,循足心,注足少陰,上行 注腎,從腎注心外,散于胸中。循心主脈,出腋,下臂,出 兩筋之間,入掌中,出中指之端,還注小指次指之端, 合手少陽,上行注膻中,散于三焦。從三焦注膽,出脅, 注足少陽,下行至跗上,復從跗注大指間,合足厥陰, 上行至肝,從肝上注肺,上循喉嚨,入頏顙之竅,究于 畜門;其支別者,上額循巔,下項中,循脊入骶,是督脈 也。絡陰器,上過毛中,入臍中,上循腹裏,入缺盆,下注 肺中,復出太陰,此營氣之所行也,逆順之常也。」

馬蒔曰:「此言營氣之運行,一如宗氣之所行也。『《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