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受之風邪,故身無痛也。水氣上乘,故形不瘦。風木水邪,乘侮土氣,故不能食,即食亦不能多也。腎為水臟,水生風木,此腎臟自生之風,非外受之邪,故曰「病生在腎。」 水者,火之勝,不能食者,水邪直入於上焦也。善驚者,水氣薄於心下也。夫心不受邪,驚已而心氣痿者,心受邪傷也。
《大奇論》
心脈滿大,癇瘛筋攣。肝脈小急,癇瘛筋攣。
〈註〉癇瘛,抽掣也。攣,拘攣也。心為火臟,火熱太過,是以脈大而癇瘛筋攣。肝主筋而主血,小則為虛,急則為寒。此肝臟虛寒,而不能榮養於筋,故為攣瘛之病。此論筋之為病,有因心氣之有餘,有因肝氣之不足,與風傷筋脈,筋脈乃應之為病不同也。
肝脈騖暴,有所驚駭。
〈註〉騖,疾奔而亂馳也。言肝脈之來疾而暴亂者,必有所驚駭故也。此言因驚駭而致肝脈暴亂,非東方肝木,其病發驚駭也。
脈不至。若瘖。不治自已。
〈註〉脈絡阻於下,則音不出於上,脈絡疏通,其音自復。故脈不至而瘖者,不須治之,其病自已。此係經脈所阻之病,與邪搏於陰,則為瘖之不同也。
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
〈註〉小急,虛寒之脈也。臟氣有所留聚,故脈見小急而不鼓。
腎肝并沉為石水,并浮為風水,并虛為死,并小弦欲 驚。
〈註〉肝乃東方春生之木,主發冬令閉藏之氣,如肝腎之脈并沉,是二臟之氣皆閉逆於下,而為石水矣。石水者,腎水也,如石之沉,腹滿而不喘。肝主風木,腎主寒水。如肝腎之脈并浮,是二臟所主之氣,皆發於外,故名曰風水。如浮而並虛,是臟氣不藏而外脫,故死。此言肝腎之氣過於開藏,則沉而為水,過於發越,則浮而兼風,皆本臟所主之氣,而自以為水為風,與《本經》之《熱病論》《水熱穴論》《靈樞論疾診尺篇》及《金匱要略》諸經所論石水風水之不同也。小者血氣皆少,弦則為減為寒。肝臟之氣生於腎,脈并小弦,是二臟之氣皆虛,而欲發驚也。
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心脈搏滑急,為心 疝。肺脈沉搏,為肺疝。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
〈註〉大則為虛,急則為寒,沉為在下在裏,故皆為疝。心疝之有形在少腹,其氣上搏於心,故心脈搏而滑急也。肺脈當浮而反沉搏,是肺氣逆聚於內,而為肺疝矣。瘕者,假也,假物而成有形,故病在三陽之氣者為瘕,三陰之氣者為疝。
二陰急為癇厥,二陽急為驚。
〈註〉二陰,少陰也。癇厥者,昏迷仆撲,卒不知人,此水氣乘心,是以二陰脈急。二陽,陽明也。陽明者土也。土氣虛寒,則陽明脈病,故發驚也。
脾脈外鼓沉為腸澼,久自已。肝脈小緩為腸澼,易治。 腎脈小搏沉為腸澼,下血,血溫身熱者死。心肝澼,亦 下血,二臟同病者可治。其脈沉小濇為腸澼,其身熱 者死,熱見七日死。
〈註〉腸澼,下痢也。著《至教論》曰:「三陽者,至陽也。積并則為驚,病起疾風,至如礔。」「九竅皆塞,陽氣滂溢,乾嗌喉塞;并於陰則上下無常,薄為腸澼。」此三陽并至,干薄臟陰,乃奇恆之下痢,與外受六淫之邪,迫於經絡,而為下利膿血者不同,故病見於臟脈,而各有死生之別。脾為陰臟,位居中央,受三陽陽盛之氣,迫而上行,則其脈外鼓,搏而下沉,則為腸澼下痢。蓋陽氣上下之無常也。脾為陰中之至陰,故雖受陽熱之氣,其病久而自已。《經》云:「緩者多熱,小者血氣皆少。」此陽熱之氣干搏臟陰,致肝臟之血氣下泄而虛,故其脈小緩也。肝主藏血,故雖受陽邪,尚為易治。腸澼下血者,或下痢赤色,或下血也。腎主藏精,為精血之原,陽熱之氣下搏於腎,故為腸澼下血,血傷故脈小。熱邪干腎,故沉而搏也。夫陰陽相合則生,偏害則死。三陽為陽,三陰為陰,氣為陽,血為陰。三陽之熱,搏於陰血,血受熱傷,故血溫也。身熱者,三陽盛而三陰之氣絕也。夫心主生血,肝主藏血,是以心肝二臟,受陽盛之氣而為腸澼者,亦下血。如二臟同病,則陰血盛而可以對待陽邪,尚為可治之證。若脈小沉滯者,三陰「之氣為陽薄所傷也;其身熱者。」陽盛而陰絕也。「七日死者。」六臟之陰氣終也。
胃脈沉鼓濇,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皆鬲偏枯,男子 發左,女子發右。不瘖舌轉可治。三十日起,其從者瘖, 三歲起,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
〈註〉榮衛調則筋骨強健,肌肉緻密。如血氣虛逆。則皮膚筋骨失其榮養,而成偏枯之患矣。榮衛之氣,由陽明之所生,血脈乃心臟之所主。陽明氣血皆多,其脈當浮大。今脈沉而鼓動帶濇。《靈樞》曰:「濇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