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36 (1700-1725).djv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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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瘴既成,不點而去者,吾亦未之見也。若內障不服 而點者,徒激其火,動其血氣,反損無益。服而點者亦 然。外障服而不點。病初發浮嫩不定者亦退。既已結 成者服。雖不發不長。所結不除。當內外夾攻。方盡其 妙。

《鉤割針烙說》

鉤者,鉤起之謂割,割,去也。針非砭針之針,乃針撥瞳 神之針,烙即熨烙之烙。此四者,猶斬刈之刑,剪戮兇 頑之法也。要在審鞫明而詳奪定,然後加刑。先滅巨 魁,次及從惡,則情真罪當,而良善無侵濫之憂,強暴 無猖獗之患。《在治法》乃開泄鬱滯,滌除瘀積之術也。 要在證候明而部分當,始可施治。先伐標病,後去本 病,則氣和血寧,而精膏鮮傷耗之患,輪廓無誤損之 失。如鉤先須識定何處皮肉,筋脈浮淺,而手力亦隨 病輕重行之。如針先須識定內障證候,可針歲月已 足,氣血寧定者,方與之,庶無差謬。針後當照證內治 其本,或補或瀉,各隨其證之所宜。若只治其標,不治 其本,則氣不定,不久復為害矣。割如在氣、血、肉三輪 者可割。而大眥一塊紅肉。乃血之英。心之華也。若誤 割之則目盲。因神在而傷者死。有割傷因而惹風。乃 元虛之人犯燥濕。盛者潰爛為漏。為目枯。凡障若掩 及風輪之重厚者。雖可割。亦宜輕輕從旁淺淺披起。 及諸病。如攀睛努肉。雞冠蜆肉。魚子石榴赤脈。筋、 內睥粘輪等證可割。餘病及在風輪之淺者,誤割之 則珠破而目損。烙能治殘風潰眩,瘡爛濕熱,久不愈 者,輕則不須烙而治自愈。若紅障血分之病,割去者 必須用烙定,否則不久復生。在氣分之白者,不須用 烙。凡針烙皆不可犯及烏珠,不惟珠破,亦且甚痛,雖 有惡障厚者,鉤割亦宜輕輕淺淺披去外邊,其內邊 障底,只點藥緩伐,久自潛消。若鎌割風毒、流毒、瘀血 等證,當以「活法」審視,不可拘於一定針。瞳神反背,又 與內障之針不同,在心融手巧,輕重得宜,口傳親見, 非筆下之可形容。大抵鉤割針烙之治,功效最速,雖 有撥亂反正,乃乘險救危,要在心小而膽大,證的而 部當,必兼內治,方盡其術。

《論目痛》

目痛有二:一謂目眥白眼痛,一謂目珠黑眼痛。蓋目 眥白眼疼屬陽,故晝則疼甚,點苦寒藥則效。《經》所謂 白眼赤脈,法於陽故也。目珠黑眼疼屬陰,故夜則疼 甚,點苦寒則反劇,《經》所謂瞳子黑眼,法於陰故也。婁 全善云:「夏枯草治目珠疼,至夜則疼甚者,神效。或用 苦寒藥點眼上,反疼甚者,亦神效。」蓋目珠者連目本, 目本又名目系,屬厥陰之經也。夜甚及用苦寒點之, 反甚者,夜與寒亦陰故也。丹溪云:「夏枯草有補養厥 陰血脈之功,其草三四月開花,遇夏至陰生則枯,蓋 稟純陽之氣也。故治厥陰目疼如神者,以陽治陰也。」 予周師,目珠疼,連眉稜骨痛,及頭半邊腫痛,遇夜則 作,用黃連膏子點上,則反大疼,諸藥「不效,灸厥陰少 陽,則疼隨止,半月又作,又灸又止者月餘。」遂以夏枯 草二兩,香附二兩,甘草四錢,同為細末,每服一錢五 分,用茶清調服,下咽則疼減大半,至四五日良愈。又 一男子年六十歲,亦目珠連眉稜,骨痛夜甚,用苦寒 劑點亦甚,與前證皆同。但有白瞖二點,在黑目及外 眥,與瞖藥皆不效,亦以此藥間。東垣「選奇湯。」又加四 物黃連煎服。并灸厥陰少陽而安。

天行赤熱

「目赤痛,或睥腫頭重,怕熱羞明,涕淚交流等證。」一家 之內,一里之中,往往老幼相傳者是也。然有虛實輕 重不同,亦因人之虛實,時氣之輕重何如,各隨其所 以而分經絡以發病。有變為重病者,有變為輕病者, 有不治而愈者,不可概言。此專為天時流行,熱邪相 感染,而人或素有目疾,及痰火熱病,水少元虛者,則 爾我傳染不一,其絲脈雖多赤亂,不可以為赤絲亂 脈證,常時如是之比。若感染輕而源清,邪不勝正者, 則七日而自愈。蓋火歟七,故七日火氣盡而愈。七日 不愈,而有二七者,乃再傳也。二七不退者,必其犯觸 及本虛之故,防他變證矣。

暴風客熱

非「天行赤腫,爾我感染」之比,又非寒熱似瘧,目痛則 病發,病發則目痛之比,乃素養不清,躁急勞苦,客感 風熱,卒然而發也。雖有腫脹,乃風熱夾攻,火在血分 之故,治亦易退,非若腫脹如杯等證,久積退遲之比。

火脹大頭

目赤痛而頭面浮腫,皮肉燥赤也。狀若大頭。傷寒夏 月多有此患,有濕熱風熱,濕熱多淚而睥爛,風熱多 脹痛而憎寒。若失治,則血滯於內,雖得腫消,而目必 有變矣。

羞明怕熱

謂當明熱之處,而目痛澀,畏避不能開也。凡病熱者 十之六七,皆有此患,病源在於心、肝脾三經。總而言 之,不過一火燥之熱,病在陽分,是以怕熱,見熱則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