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3 (1700-1725).djvu/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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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以最深之痰,無不可取。但最後出者,其形色臭味 甚有紫黑,酸惡不堪言者,所以每吐之後,或至脣腫 咽痛,但以涼水一二口,嗽嚥解之。吐畢早膳,悉屏五 味,但用淡粥一二椀,以養胃中清氣。自四旬之後,絕 不用酒行吐法者四十餘年,所以愈老愈健,壽至八 旬之外,猶能登山。及燈下抄錄古書,後以無病,忽一 旦含笑而辟穀,時年八旬二矣。

《治痰之本》

夫人之多痰,悉由中虛而然。蓋痰即水也,其本在腎, 其標在脾。在腎者,以水不歸原,水泛為痰也;在脾者, 以食飲不化,土不制水也。不觀之強壯之人,任其多 飲多食,則隨食隨化,未見其為痰也。惟是不能食者, 反能生痰,此以脾虛不能化食,而食即為痰也。故凡 病虛勞者,其痰必多,而病至垂危,其痰益甚。正以脾 氣愈虛,則全不能化,而水液盡為痰也。然則痰之與 病,病由痰乎,痰由病乎,豈非痰必由於虛乎?可見天 下之實痰無幾,而痰之宜伐者亦無幾。故治痰者,必 當溫脾強腎,以治痰之本,使根本漸充,則痰將不治 而自去矣。

《論經絡痰邪》

余嘗聞之,俗傳云:「痰在周身,為病莫測。」凡癱瘓瘈瘲, 半身不遂等證,皆伏痰留滯而然。若此痰飲,豈非邪 類?不去痰邪,病何由愈?余曰:汝知痰之所自乎?凡經 絡之痰,蓋即津血之所化也。使果營衛調和,則津自 津,血自血,何痰之有?惟是元陽虧損,神機耗散,則水 中無氣,而津凝血敗,皆化痰耳。此果痰也,果精血也? 豈以精血之外,而別有所謂痰者耶?若謂痰在經絡, 非攻不去,則必并精血而盡去之,庶乎可也。否則,安 有獨攻其痰,而精血自可無動乎?津血復傷,元氣愈 竭,隨去隨化,痰必益甚,此所以治痰者不能盡,而所 盡者惟元氣也。矧復有本無痰氣,而妄指為痰,以誤 攻之者,又何其昧之甚也!故凡用治痰之藥,而「滾痰 丸」、「搜風順氣丸」之類,必其元氣無傷,偶有壅滯,而或 見微痰之不清者,乃可暫用分清,豈云無效?若病及 元氣,而但知治標,則未有不日用而日敗者矣。

《論非風痰證》

治痰之法,凡非風初病而痰氣不甚者,必不可猜其 為痰,而妄用痰藥,此大戒也。若果痰涎壅盛,填塞胸 膈,湯液俱不能入,則不得不先開其痰,以通藥食之 道。而開痰之法,惟吐為捷。如古方之獨聖散、茶調散、 稀涎散之屬,皆吐痰之劑也。但恐元氣大虛,不能當 此峻利之物,或但用新方之吐法為妥,或用牛黃丸、 「抱龍丸」之類。但使咽喉氣通。能進湯飲即止。不可盡 攻其痰。致令危困。則最所當慎。以故治痰之法。又必 察其可攻與否。然後用之。斯無誤也。若其眼直咬牙。 肢體拘急。面赤強勁有力者。雖見昏沉。亦為可治。先 用粗筯之類。挖開其口。隨以堅實筆幹。住牙關,乃 用淡淡薑鹽湯徐徐灌之,然後以中食二指探入喉 中,徐引其吐。若指不能入,則以鵝翎蘸湯代指探吐 亦可。如此數次,得吐氣通,必漸醒矣,然後酌宜,可以 進藥,此治實痰壅滯之法也。若死證已具,而痰聲漉 漉於喉間者,吐亦無益,不必吐也。若痰氣盛極而不 能吐者,亦不治之證。又凡形氣大虛者,忌「用吐法,是 皆不可攻者。若形證已定,而痰氣不甚,則萬勿治痰, 但當調理氣血,自可漸愈。如果痰涎未清,則治痰之 法,當分虛實。若氣不甚虛,而或寒或熱生痰者,宜六 安煎、二陳湯主之。因火為痰者,宜清膈飲及竹瀝、童 便。火甚者,抽薪飲主之。脾虛兼嘔而多痰者,六君子 湯,或五味異攻散。」陰氣不足,多痰兼燥而渴者,金水 六君煎。陰虛水泛為痰者,六味丸、八味丸酌而用之, 或為湯亦妙。脾腎虛寒,不能運化而為痰者,不必兼 治痰氣,只宜溫補根本。若中氣虛者,理中湯或溫胃 飲。陰不足者,理陰煎之類最佳。

《石室祕籙》
臣陳士鐸著

痰病

痰。治者,痰塞於咽喉之間,雖是小病,而大病實成於 此,古人所以另立門以治之。然而所立之方,皆是治 痰之標,不能治痰之本也,故立二陳湯以治上中下 新暫久之病,然而無實效也。今另立三方,一治初起 之痰,一治已病之痰,一治久病之痰。痰病雖多,要不 能越吾之範圍也,初起者,傷風、欬嗽、吐痰是也,用半 夏、陳皮、天花粉、茯苓、甘草、蘇子各一錢,水煎服,二劑 則痰消,此方去上焦之痰也。上焦之痰,原止在胃中 而不在肺,去其胃中之痰,而肺金氣肅,何致火之上 升乎。已病之痰,痰在中焦也。必觀其色之白與黃而 辨之,最宜分明。黃者乃火已將退也,白者火正熾也。 火熾者宜用寒涼之品,火將退者,宜「加祛逐之品。吾 今立一方,俱可治之。」白朮、白芥子各三錢,茯苓五錢, 陳皮、甘草、梔子各一錢,火痰加之,枳殼五分,水煎服。 此方係健脾之劑,非祛痰之劑也。然而痰之多者,多 由於脾氣之濕,今健其脾氣,則水濕之氣下行,水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