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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4 (1700-1725).djvu/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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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生寒濕者,因其質也,以性去質不去,而水留為寒。 何以辨之?常見人有陽強氣充而善飲者,每多泄瀉。 若一日不瀉,反云熱悶,蓋其隨飲隨瀉,則雖瀉不致 傷氣,而得瀉反以去濕,此其先天稟厚,胃氣過人者 也,最不易得,亦不多見此而病者,是為陽證,不過宜 清、宜利,如四苓散大分清飲,或酒蒸黃連丸之類,去 其濕熱,而病可愈也。若陽虛之人,則與此大異。蓋脾 虛不能勝濕,而濕勝即能生寒,陽氣「因寒,所以日敗, 胃氣因濕,所以日虛。其證則形容漸羸,飲食漸減,或 脈見弦細,或口體常見寒,或臍腹常有隱疼,或眩運 常多困倦,或不安於五鼓,或加甚於秋冬,但無熱證 可據,而常多飱泄者,則總屬虛寒也。凡若此者,若不 速培陽氣,必致漸衰,而日以危矣。」余於四旬之外,亦 嘗病此數年,其勢已窘,因遍求治法,見《朱丹溪》曰:「因 傷於酒,每晨起必瀉者,宜理中湯加葛根,或吞酒蒸 黃連丸。」《王節齋》曰:「飲酒便泄者,此酒積熱瀉也,宜加 黃連、茵陳、乾薑、木香之屬。」《薛立齋》曰:「若酒濕未散,脾 氣未虛,宜用此藥,分利濕熱。若濕熱已去,中氣被傷, 宜用六君調補中氣。」又曰:「酒性大熱,乃無形之物,無 形則元氣受傷,當用葛花解酲湯分消其濕。」凡此諸 論,若已盡之。然朱、王二家之說,則不分寒熱,皆用黃 連,是但知酒之有熱,而不知酒之有寒,烏足憑也?惟 薛氏之說,雖亦云酒性大熱,而所重在脾,誠若善矣。 余因效之。初服葛花解酲湯不效,繼服六君子、補中 益氣湯又不效,再服理中、八味俱不效。斯時也,計窮 力竭,若無再生之望矣。因潛思熟計,料非峻補命門, 終無益也。乃服自製胃關煎、右歸丸、一炁丹等方,仍 絕口不飲,以杜其源。調理年餘,竟得全愈。自後始明 性質之理,多得濟人。向使己無確見,執濕熱之說,而 妄用黃連、乾葛清涼分利之劑,焉望其有今日?即或 自用稍遲,則既甚亦難挽矣。矧!今人之病此者最多。 而是陰是陽。不可不辨。凡陽盛者,脾強胃健而氣不 易奪者。故治本無難。而泄亦無慮。陽衰者,脾腎既傷, 則脫氣最易。故宜防其無及。不可不為深慮也。若必 以酒為熱。則其為古法所誤者誠不少矣。

氣泄證,凡遇怒氣便作泄瀉者,必先以怒時挾食,致 傷脾胃,故但有所犯,即隨觸而發,此肝脾二臟之病 也。蓋以肝木尅土,脾氣受傷而然。使脾氣本強,即有 肝邪,未必能入,今既易傷,則脾氣非強可知矣。故治 此者,當補脾之虛,而順肝之氣,此固大法也,但虛實 有微甚,則治療宜分輕重也。如稟壯氣實,年少而因 氣泄瀉者,可先用平胃散,或胃苓湯。若肝氣未平而 作脹滿者,宜解肝煎,先順其氣。若脾氣稍弱者,宜二 朮煎,或黏米固腸糕,或消食導氣飲。若脾稍寒者,宜 抑扶煎、吳茱萸散,或蒼朮丸。若脾弱居多者,宜溫胃 飲、聖朮煎,或六味異功煎。此證必須切戒。怒氣 風泄證,亦當辨其風寒風熱而治之。熱者,如傷寒外 感熱利之屬是也。宜以傷寒門自利條諸法治之。寒 者,以風寒在胃而脾土受傷,如《內經》所云:春傷於風, 夏為飱泄之屬是也。宜以前溫胃理中之法治之。

《石室祕籙》
臣陳士鐸著

《泄瀉治法》

「脾經之病。如水瀉,乃脾氣不溫,用白朮一兩,車前五 錢,二味煎湯服之立效。」蓋水瀉者,乃一時水氣侵脾, 故傾腹而出,用白朮以利腰臍之氣血,用車前以分 消其水勢,白朮、車前利腰臍而消水勢是矣。然而白 朮亦能健脾,脾健水濕,自然分原,不必借重車前。車 前能通竅而安臟氣,亦不止分消已也。臟安則濕氣 自消。各有專能。又能分助。所以奏效如神耳。

瀉證,乃水瀉也。寒瀉易治,火瀉難醫。往往有一日一 夜瀉至數百遍者,傾腸而出,完穀不化,糞門腫痛,瀉 下如火之熱,此亦百千中之一見也。然無方救之,必 致立亡。我今酌定一方,名「截瀉」方:薏仁、白芍各二兩, 黃連、人參各三錢,茯苓五錢,甘草二錢,山藥、車前子 各一兩,肉桂三分,水煎服。一劑而瀉減半,再劑而瀉 止,愈後用六君子湯調治。此等證因火盛之極,挾水 穀之味一直下行,不及傳道,所以完穀而出也。若認 作脾氣之虛以止塞之,則脾益旺而勢益急矣。我乘 其勢而利導之,則水氣分消,火勢自散,所以奏功能 神。

大瀉之證,往往用止瀉之藥至數兩者,亦一時權宜 之計,而不可執之為經久之法。

大瀉濇之,始能止瀉,若過於酸收,則大腸細小矣,下 不能出,又返而上。故止瀉之藥,止可一時用之,而不 可經久用之也。

《大瀉方》用白朮、茯苓各一兩,肉桂五分,澤瀉、豬苓各 三錢,一劑即止瀉。更有腎經作瀉,五更時痛下七八 次者,亦用八味地黃湯一料,煎湯二碗與服,當日即 減大半,二服愈,四服全愈。

大瀉之後,必多亡陰,亡陰既多,則元陽亦脫,若不急 為收止,則陰絕陽亡可立而待,法當用止塞之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