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5 (1700-1725).djvu/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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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溺血證,其所出之由有三,蓋從溺孔出者二,從精 孔出者一也。溺孔之血,其來近者,出自膀胱。其證溺 時必孔道澀痛,小水紅赤不利,此多以酒色慾念,致 動下焦之火而然。常見相火妄動,逆而不通者,微則 淋濁,甚則見血。《經》曰:「胞移熱於膀胱,則癃而溺血。」即 此證也。治宜清利膀胱之火,以生地、芍藥、牛膝、山梔、 黃蘗、知母、龍膽草、瞿麥、木通、澤瀉等劑,或七正散、大 分清飲、五淋散之屬,皆所宜也。溺孔之血,其來遠者, 出自小腸,其證則溺孔不痛,而血隨溺出,或痛隱於 臍腹,或熱見於臟腑。蓋小腸與心為表裏,此丙火氣 化之源,清濁所由以分也。故無論焦心勞力,或厚味 酒漿,而上中二焦、五志、口腹之火,凡從清道以降者, 必皆由小腸以達膀胱也。治須隨證察因,以清臟腑 致火之源,宜於寒陣中擇方用之。若精道之血,必自 精宮血海而出於命門。蓋腎者主水,受五臟六腑之 精而藏之。故凡勞傷五臟,或五志之火,致令衝任動 血者,多從精道而出。然何以辯之?但病在小腸者,必 從溺出;病在命門者,必從精出。凡於小腹下精泄處, 覺有痠痛而出者,即是命門之病。而治之之法,亦與 水道者不同。蓋水道之血宜利,精道之血不宜利,澀 痛不通者亦宜利,血滑不痛者不宜利也。若果三焦 火盛者,惟宜清火涼血為主,以生地、芍藥、丹皮、地骨、 茜根、梔子、槐花,及芩、連、知、蘗之類主之,或「約陰丸」、約 營煎俱可用。若腎陰不足而精血不固者,宜養陰養 血為主,以左歸飲或人參固本丸之類主之。若腎虛 不禁,或病久精血滑泄者,宜固澀為主,以祕元煎、「苓 朮菟絲丸、金櫻膏、玉鎖丹、金鎖思仙丹」之類主之,或 續斷、烏梅之屬亦所宜用。

若心氣不定,精神外馳,以致水火相殘,精血失守者, 宜養心安神為主,以人參丸、「天王補心丹」、王荊公妙 香散之類主之。

若脾肺氣虛下陷,不能攝血而下者,宜歸脾湯、人參 養營湯、「補中益氣湯」、「舉元煎」之類主之。

血出精道痛者,是即血淋之屬。多因房勞,以致陰虛 火動。營血妄行而然。凡血出命門而澀痛者為血淋。 不痛者多為溺血。好色者必屬虛也。

《便血證治》

便血之與腸澼,本非同類。蓋便血者,大便多實而血 自下也。腸澼者,因瀉痢而見膿血,即痢疾也。觀《內經》 曰:「食飲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陰受之則入五臟, 入五臟則䐜滿閉塞,下為飱泄,久為腸澼。」此可見腸 澼之因飱泄,自與便血不同,而治亦有異。且便血有 夙疾,而腸澼惟新邪,尤為易辨。今諸書以此類言者, 皆誤也。茲列便血證治於此,而腸澼之義,則在痢疾 門,故凡臨此證者,必須詳察大便之燥泄何如,庶不 致疑似誤認之謬。然多酒之人,必多溏泄,亦多便血, 是又不可因泄而作腸澼也。

「大便下血,多由腸胃之火,蓋大腸、小腸皆屬於胃也。 但血在便前者,其來近近者,或在廣腸,或在肛門;血 在便後者,其來遠遠者,或在小腸,或在於胃。」雖血之 妄行,由火者多,然未必盡由於火也。故於火證之外, 則有脾胃陽虛而不能統血者,有氣陷而血亦陷者; 有病久滑泄而血因以動者;有風邪結於陰分而為 「便血者。大都有火者多因血熱。無火者多因虛滑。」故 治血者。但當知虛實之要。

下血因火者,宜清熱為主,惟約營煎最佳,次以地榆 散、槐花散、黃連丸、槐角丸之類主之。若熱在脾胃小 腸之間,而火之甚者,宜抽薪飲、黃連解毒湯之類主 之。若素以腸臟多火,而遠年近日,臟毒下血,久不能 愈者,宜臟連丸、豬臟丸主之。若大腸風熱而血不止 者,宜防風黃芩丸主之。

酒毒濕熱結畜大腸下血者,宜約營煎、聚金丸,或「槐 角丸之類主之。」若但以寒濕而無火下血者,宜二朮 煎,或四君子湯主之,或葛花解酲湯亦佳。

脾胃氣虛,而大便下血者,其血不甚鮮紅,或紫色,或 黑色,此陽敗而然。故多無熱證,而或見惡心嘔吐。蓋 脾統血,脾氣虛則不能收攝;脾化血,脾氣虛則不能 運化。是皆血無所主,因而脫陷妄行。速宜溫補脾胃, 以「壽脾煎、理中湯、養中煎」、歸脾湯,或十全大補湯之 類主之。

氣陷不舉而血不止者,宜補中益氣湯,或壽脾煎、歸 脾湯主之。若微陷而兼火者,宜東垣加減四物湯主 之。若氣大虛而大陷者,宜舉元煎主之。

血滑不止者,或因病久而滑,或因年衰而滑,或因氣 虛而滑,或因誤用攻擊,以致氣陷而滑。凡動血之初, 多由於火,及火邪既衰,而仍有不能止者,非虛即滑 也。凡此之類,皆當以固澀為主,宜勝金丸、香梅丸之 類主之。然血滑不止者,多由氣虛,宜以人參湯送之 尤妙,或以補中益氣湯、歸脾湯、舉元煎、理中湯加烏 梅、文蛤、五味子之類主之。若滑甚不能止者,惟玉關 丸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