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7 (1700-1725).djvu/89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藥湯。

《趙獻可醫貫》

《溫病論》

夫「傷寒」二字,蓋冬時嚴寒而成,殺厲之氣,觸冒之而 即時病者,乃名傷寒。不即發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 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暑病者,熱極重於溫也。既 變為溫,則不得復言其為寒,不惡寒而渴者是也。此 《仲景經》文也。其麻黃、桂枝,為即病之傷寒,設與溫熱 何與?受病之源雖同,所發之時則異,仲景治之,當別 有方,緣皆遺失而無徵,是以各家議論紛紛,至今未 明。劉守真謂欲用麻黃、桂枝,必加涼藥於其中,以免 發黃之病。張子和六神通解散,以石膏寒藥中加麻 黃、蒼朮,皆非也。蓋麻黃、桂枝辛熱,乃冬月表散寒邪 所宜之藥,不宜用於春夏之時。陶氏欲以九味羌活 湯,謂一方可代三方,亦非也。羌活湯,易老所制之方, 乃治感四時不正之氣,如春宜溫而反寒,夏宜熱而 反溫,秋宜涼而反熱,冬宜寒而反溫。又有春夏秋三 時為暴寒所折,雖有惡寒發熱之證,不若冬時肅殺 之氣為甚,故不必麻黃、桂枝以散寒,惟宜辛涼之藥, 通內外而解之。況此方須按六經加減之法,不可全 用也,不若逍遙散為尤妙,真可一方代三方也。然則 欲治溫病者將如何?余有一法,請申而明之。《經》曰:不 惡寒而渴者是也。不惡寒,則知其表無寒邪矣;曰渴, 則知腎水乾枯矣。蓋緣其人素有火者,冬時觸冒寒 氣,雖傷而亦不甚,惟其有火在內,寒亦不能深入,所 以不即發,而寒氣伏藏於肌膚。自冬至三四月,歷時 既久,火為寒鬱於中,亦久將腎水熬煎枮竭。蓋甲木 陽木也,藉癸水而生。腎水既枯,至此時強木旺,無以 為發生滋潤之本,故發熱而渴,非有所感冒也。《海藏》 謂「新邪喚出舊邪」,非也。若復有所感表,又當惡寒矣。 予以六味地黃滋其水,以柴胡辛涼之藥舒其木鬱, 隨手而應。此方活人者多矣,予又因此而推廣之。凡 冬時傷寒者,亦是鬱火證。若其人無火,則為直中矣。 惟其有火,故由皮毛而肌肉,肌肉而腑臟。今人皆曰: 寒邪傳裡,寒變為熱。既曰寒邪,何故入內而反為熱, 又何為而能變熱耶?不知即是本身中之火,為寒所 鬱而不得泄,一步反歸一步,日久則純熱而無寒矣, 所以用三黃解毒,解其火「也。升麻、葛根,即火鬱發之 也。三承氣,即土鬱則奪之。小柴胡湯,木鬱達之也。」此 理甚簡而易,只多了傳經、六經諸語,支離多岐。凡雜 證有發熱者,皆有頭疼、項強、目痛、鼻乾、脅痛、口苦等 證,何必拘為《傷寒局》《傷寒方》以治之也?予於冬月正 傷寒,獨麻黃、桂枝二方,作寒鬱治,其餘俱不惡寒者, 作鬱火治,此不佞之創論也。聞之者孰不駭然吐舌。 及閱虞天民《醫學正傳·傷寒篇》云:「有至人傳曰:傳經, 傷寒是鬱病。」余見之不覺竊喜,以為先得我心之同 然。及考之《內經》,帝曰:人傷於寒,而傳為熱,何也?岐伯 曰:寒氣外凝,內鬱之理,腠理堅緻,元府閉密,則氣不 宣通,濕氣內結,中外相薄,寒盛熱生,故人傷於寒。轉 而為熱。汗之則愈。則外凝內鬱之理可知。觀此而予 以傷寒為鬱火者。不為無據矣。

《景岳全書》
臣張介賓著

《論證》

經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是溫病即傷寒也。然傷寒 有四時之不同,如冬感寒邪而即病者,為真傷寒;其 有寒毒內侵,而未至即病者,必待春溫氣動,真陰外 越,再觸寒邪,其病則發。故至春犯寒,則發為溫病;至 夏犯寒,則發為熱病。亦猶傷氣者遇氣則作,傷食者 遇食則發,其義一也。然而傷寒瘟疫,多起於冬不藏 「精,及辛苦饑餓之人。蓋冬不藏精,則邪氣乘虛易入, 而饑餓勞倦之流,則受傷尤甚,故大荒之後,必有大 疫」,正為此也。但此輩疫氣既盛,勢必傳染,又必於體 質虛濁者,先受其氣,以漸遍傳,則又有不待冬寒而 病者矣。然此以冬寒主氣之為病也。至於客氣變遷, 歲時不同,故有「冬行春令,則應冷反溫,夏行冬令,則 應熱反冷,春秋皆然。」是則非其時而有其氣,壯者無 恙,怯者受傷,是又不止冬寒,而運氣不正之害,所當 察而慎避者有如此。

瘟疫本即傷寒,無非外邪之病,但染時氣,而病無少 長,率相似者,是即瘟疫之謂。古人有云:「瘟證因春時 溫氣而發,乃因鬱熱自內而發於外,初非寒傷於表 也,故宜用辛平之劑,治與正傷寒用麻黃者不同也。」 此說固若近理,而實有未必然者。蓋瘟疫若非表證, 則何以必汗而後解?故余於前論中,謂其先受寒邪, 再觸則發,誠理勢之確然也。但其時有寒熱證,有陰 陽。治陽證熱證者,即冬時亦可清解;治陰證寒證者, 即春夏亦可溫散。謂宜因證因時者則可,謂非寒傷 於表也則不可。

脈候

凡病傷寒瘟疫,脈洪大滑數,而數中兼緩者,可治。脈 洪大而緊數甚者危。脈雖浮大,而按之無力者,宜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