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0 (1700-1725).djvu/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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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辛,心病禁鹹,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春不 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腎,四季不食脾。」《辯》 曰:「春不食肝者,為肝氣王,脾氣敗。若食肝則又補肝, 脾氣敗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時,不可以死氣入肝, 恐傷魂也。若非王時即虛,以肝補之佳,餘臟準此。」 凡肝臟自不可輕噉,自死者彌甚。 凡心皆為神識 所舍,勿食之,使人來生復其報對矣。 凡肉及肝,落 地不著塵土者,不可食之。 豬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諸肉及魚,若狗不食、鳥不啄者,不可食 諸肉不?

乾火炙不動,見水自動者,不可食之。 肉中有如朱 點者,不可食之。 六畜肉熱,血不斷者,不可食之。 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 食肥肉及 熱羹,不得飲冷水。 諸五臟及魚投地塵土不污者, 不可食之。 穢飯餒肉臭魚,食之皆傷人。 自死肉 口閉者,不可食之。 六畜自死,皆疫死則有毒,不可 食之。 獸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殺人。 食生肉, 飽飲乳,變成白蟲,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 堅積,宜利藥下之。 脯藏米甕中,有毒,及經夏食之, 發腎病。 馬腳無夜眼者,不可食之。 食酸馬肉,不 飲酒則殺人。 馬肉不可熱食,傷人心。 馬鞍下肉, 食之殺人。 白馬黑頭者不可食之。 白馬青蹄者 不可食之。 馬肉㹠肉共食飽醉臥,大忌。 驢馬肉 合豬肉食之,成霍亂。 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 人 疫死。牛或目赤、或黃,食之大忌。 牛肉共豬肉 食之,必作寸白蟲 青。牛腸不可合犬肉食之。 牛 肺從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蟲如馬尾,割去勿食,食則 損人。 牛羊豬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 人腹內生蟲。 噉蛇牛肉殺人。何以知之?噉蛇者,毛 髮向後順者是也。 羊肉其有宿熱者,不可食之。 羊肉不可共生魚酪食之害人。 羊蹄甲中有珠子, 白者,名「羊懸筋」,食之令人癲。 白羊黑頭,食其腦作 腸癰。 羊肝共生椒食之,破人五臟。 豬肉共羊肝 和食之,令人心悶。 豬肉以生胡荽同食,爛人臍。 豬脂不可合梅子食之。 豬肉和葵食之少氣。 鹿 肉不可和蒲白作羹,食之發惡瘡。 麋脂及梅李子 若妊婦食之,令子青盲,男子傷精。 肉,不可合煅 及生菜梅李果食之,皆病人 痼疾。人不可食熊肉, 令終身不愈。 白犬自死不出舌者,食之害人。 食 狗鼠餘,令人發瘻瘡。 婦人妊娠不可食兔肉。山羊 肉及𪔀雞鴨,令子無聲音。 兔肉不可合白雞肉食 之,令人面發黃。 兔肉著乾薑食之,成霍亂。 凡鳥 自死,口不閉、翅不合者,不可食之。 諸禽肉肝青者, 食之殺人。 雞有六翮四距者不可食之。 烏雞白 首者不可食之。 雞不可共胡蒜食之滯氣。 山雞 不可合鳥獸肉食之。 雉肉久食之令人瘦。 鴨卵 不可合𪔀肉食之, 婦人妊娠食雀肉,令子淫亂無 恥。 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 燕肉勿食,入水為蛟 龍所噉。 魚頭正白如連珠至脊上,食之殺人。 魚 頭中無腮者不可食,食之殺人。 魚無腸膽者,不可 食之,三年陰不起,女子絕。生 魚頭似有角者,不可 食之。 魚目合者,不可食之, 六甲日勿食鱗甲之 物。 魚不可合雞肉食之。 魚不得合鸕鶿肉食之。

鯉魚鮓。不可合小豆藿食之。其子不可合豬肝食。

之害人。 鯉魚不可合犬肉食之。 鯽魚不可合猴 雉肉食之。一云。不可合豬肝食。 鯷魚合鹿肉生食。 令人筋甲縮。 青魚鮓不可合生胡荽及生葵并麥 中食之。 鱔不可合白犬血食之。 龜肉不可合 酒果子食之。 𪔀目凹陷者,及厭下有「王」字形者,不 可食之。 其肉不得合雞鴨子食之。 龜𪔀肉不可 合莧菜食之。 鰕無須及腹下通黑,煮之反白者,不 可食之。 食膾飲乳酪,令人腹中生蟲為瘕。 蟹目 相向,足斑目赤者,不可食之。 凡蟹未遇霜多毒,其 熟者乃可食之。 蜘蛛落食中有毒,勿食之。 凡蜂 蠅蟲蟻等多集食上,食之致瘻。

《果實菜穀禁忌》

果子,生實生瘡。 果子落地經宿,蟲蟻食之者,人大 忌食之。 生米停留多日,有損處,食之傷人。 桃子 多食令人熱,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淋瀝寒熱病。 杏酪不熟傷人。 梅多食壞人齒。 「李不可多食,令 人臚脹。 林檎不可多食,令人百脈弱。 橘柚多食 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瘡 產婦亦不宜食。」 櫻桃杏多食傷筋骨。 安石榴不 可多食,損人肺。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動痰飲。 生 棗,多食令人熱渴,氣脹,寒熱羸瘦者。「彌不可食,傷人。」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 菌。仰卷及赤色者不。

可食。 正月勿食生蔥,令人面生游風。 二月勿食 蓼,傷人腎。 三月勿食小蒜,傷人志性。 四月八日, 勿食胡荽,傷人神。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氣力。 五 月五日,勿食一切生菜,發百病。 六月七月,勿食茱 萸,傷神氣。 八月九月,勿食薑,傷人神。 十月勿食 椒,損人心,傷心脈。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