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1 (1700-1725).djvu/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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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虛人老弱人之禁,故以大柴胡代之。陶氏以六一順

氣湯代之,豈以二湯為平易乎?代之而愈,所喪亦多 矣,況不愈者十之八九哉!當時若多用六味地黃飲 子大劑服之,取效雖緩,其益無窮。況陰虛發熱者,小 便必少,大便必實,其上證口渴煩躁,與傷寒無異。彼 之承氣者,不過因亢則害,下之以承真陰之氣也。予 今直探其真陰之源而補之,如亢旱而甘霖一施,土 木皆濡,頃刻為清涼世界矣,何不可哉!況腎水既虛 矣,復經一下之後,萬無可生之理,慎之慎之!吾為此 懼,故於《補天要論》中詳言。陶節庵亦悟此理,有云「自 氣而至血,血而復之氣者,大承氣湯下之。自血而之 氣,氣而復之血者,生地黃、黃連主之。」二者俱不大便, 此是承氣湯對子,又與三黃石膏湯相表裏,是皆三 焦、包絡虛火之用也。病既危急,只得以此湯降血中 之火。陶公以血為陰,故有此論。惜乎其不識真陰真 陽之至理也。

合而言之,真知其為陽虛也,則用補中益氣湯;真知 其為陽虛直中也,則用附子理中湯;真知其為陰虛 也,則用六味腎氣湯;真知其為陰虛無火也,則用八 味腎氣湯;其間有似陰似陽之假證也,則用寒因熱 用之法從之不可少誤,惟以補正為主,不可攻邪,正 氣得力,自然推出寒邪,汗出而愈。攻之一字,仁人之 所惡也。百戰百勝,戰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 之善者也。故曰:「善戰者服上刑。」

《溫病論》

夫「傷寒」二字,蓋冬時嚴寒而成,殺厲之氣,觸冒之而 即時病者,乃名傷寒。不即發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 變為溫病,至夏變為暑病。暑病者,熱極重於溫也。既 變為溫,則不得復言其為寒,不惡寒而渴者是也。此 《仲景經》文也。其麻黃、桂枝,為即病之傷寒,設與溫熱 何與?受病之源雖同,所發之時則異,仲景治之,當別 有方,緣皆遺失而無徵,是以各家議論紛紛,至今未 明也。劉守真謂「欲用麻黃、桂枝,必加涼藥於其中,以 免發黃之病。」張子和六神通解散,以石膏寒藥中加 麻黃、蒼朮,皆非也。蓋麻黃、桂枝辛熱,乃冬月表散寒 邪所宜之藥,不宜用於春夏之時。陶氏欲以九味羌 活湯,謂一方可代三方,亦非也。羌活湯,易老所制之 方,乃治感四時不正之氣,如春宜溫而反寒,夏宜熱 而反溫,秋宜涼而反熱,冬宜寒而反溫。又有春夏秋 三時為暴寒所折,雖有惡寒發熱之證,不若冬時肅 殺之氣為甚,故不必麻黃、桂枝以散寒,惟宜辛涼之 藥,通內外而解之。況此方須按六經加減之法,不可 全用也,不若逍遙散為尤妙,真可一方代三方也。然 則欲治溫者將如何?余有一法,請申而明之。《經》曰:不 惡寒而渴者是也。不惡寒,則知其表無寒邪矣;曰渴, 則知腎水乾枯矣。蓋緣其人素有火者,冬時觸冒寒 氣,雖傷而亦不甚,惟其有火在內,寒亦不能深入,所 以不即發,而寒氣伏藏於肌膚,自冬至三四月,歷時 既久,火為寒鬱於中,亦久將腎水熬煎枯竭。蓋甲木 陽木也,藉癸水而生。腎水既枯,至此時強木旺,無以 為發生滋潤之本,故發熱而渴,非有所感冒也。《海藏》 謂「新邪喚出舊邪」,非也。若復有所感表,又當惡寒矣。 余以六味地黃滋其水,以柴胡辛涼之藥舒其木,隨 手而應。此方活人多矣,予又因此而推廣之。凡冬時 傷寒者,亦是鬱火證。若其人無火,則為直中矣。惟其 有火,故由皮毛而肌肉,肌肉而腑臟。今人皆曰:「寒邪 傳裏,寒變為熱。」既曰寒邪,何故入內而反為熱,又何 為而能變熱耶?不知即是本身中之火,為寒所鬱而 不得泄,一步反歸一步,日久則純熱而無寒矣,所以 用三黃解毒,解其火也。升「麻、葛根,即火鬱發之也。三 承氣,即土鬱則奪之也。小柴胡湯,木鬱達之也。」此理 甚簡而易,只多了傳經、「六經」諸語,支離多岐。凡雜證 有發熱者,皆有頭疼、項強、目痛、鼻乾、脅痛、口苦等證, 何必拘為《傷寒局》《傷寒方》以治之也?余於冬月正傷 寒,獨麻黃、桂枝二方,作寒鬱治,其餘不惡寒者,俱作 鬱火治,此不佞之創論也。聞之者孰不駭然吐舌。及 閱虞天民《醫學正傳·傷寒篇》云:有至人傳曰:「傳經,傷 寒是鬱病。」余見之不覺竊喜,以為先得我心之同然。 及考之《內經》,帝曰:人傷於寒,而傳為熱,何也?岐伯曰: 寒氣外凝,內鬱之理,腠理堅緻,元府閉密,則氣不宣 通,濕氣內結,中外相薄,寒盛熱生,故人傷於寒,轉而 為熱。汗之則愈。則外凝內鬱之理可知。觀此而余以 傷寒為鬱火者。不為無據矣。故特著鬱論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