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3 (1700-1725).djvu/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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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用骨者何?」此骨原稟氣血結成,故用之復還元 氣也。此理合天然之數矣。

一女人左口上牙根突腫如粟,堅硬如石,不痛,此多 骨疽也,藥亦不效。後三年始痛,破流臭膿,後出多骨, 形如小𪔀,腫仍不退。此骨未盡,稍久又出小骨二塊, 色枯峻嶒,其腫方退。以四君子湯加升麻、陳皮,外以 甘草煎湯漱口,生肌散日搽三次而收斂。

《寓意草》曰:「黃鴻軒手臂忽生癰癤,漫腫無頭,痛極莫 耐外科,醫者咸謂熱毒所致。揆之平素淡泊明志,寧 靜居心,絕無生熱致毒之因,究莫識其所起也。尊公 我兼謂昌善議病,盍舍樽俎而一代庖人乎?」昌曰:「吾 議此證,請先為致賀,後乃言之。瘡瘍之起,莫不有因。 外因者,天行不正之時,毒也;起居傳染之穢,毒也;內」 因者,醇酒厚味之熱毒也,鬱怒橫決之火毒也。治火 毒與治諸毒,原自天淵。蓋火與元氣,勢不兩立,以寒 涼折之,則元氣轉漓矣。《鴻軒》於四者總無其因,不問 知為胎毒之餘也。凡人稟受天地之氣,有清濁之不 同,惟純粹以精之體,其福澤壽算,俱不可限量。然從 父母搆精而有身,未免夾雜慾火於形骸所賴者,惟 在痘瘡一舉,暗將所藏慾火,運出軀外。復其粹精之 恆體。如金相似,必經紅爐煅煉,而查滓與精瑩,始 分之為兩。吾嘗以此法觀出痘者之眸子,七八日後, 眼開之時,黑白分明者,精金也;赤筋紅膜包裹者,混 金也;至於瞳人模糊,神光不現,則全非金矣。鴻軒幼 時出痘太多,元氣不能充貫,又為雜證所妨,臟腑中 之火毒雖盡,而軀殼間之留滯猶存,所以痘癰之發, 必於手足之委中、曲池者,則以零星小毒,無處可容, 而潛避於呼吸難到之處耳。今之癰癤,正當委中之 穴,其為痘毒何疑?毒伏肘腋之下,原無所害,但粹精 之體,微有夾雜,是亦《寶鑑》之纖塵,《白璧》之微纇也。日 者太和元氣,充滿周身,將十五年前之餘滓,盡欲化 為膿血而出,他人見之為毒,吾早已卜其為興者機 矣,豈有暢於四肢而不發於事業者哉。治法外用馬 齒莧熬膏,攻之速破,內用保元湯托之盡出,仍以痘 癰門藥為治,即日自當痊愈,必不似瘡毒之曠日持 久。但不識證,而以治瘡毒寒涼瀉火諸藥投之,適以 增楚貽患耳。孰謂外科小恙,可無樽俎折衝之人耶。 如法治之,潰出膿水甚多,果不「用生肌長肉而自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