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4 (1700-1725).djvu/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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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乎。愚以為父母之生子,如天地之生物,《易》曰:「坤道 其順乎,承天而時行。」夫知地之生物,不過順承乎天, 則知母之生子,亦不過順承乎父而已。知母之順承 乎父,則種子者,果以婦人為主乎?以男子為主乎?然 所謂主於男子者,不拘老少,不拘強弱,不拘康寧病 患,不拘精易洩難洩,只以交感之時,百脈齊到為善 耳。交感而百脈齊到,雖老雖弱,雖病患,雖易洩,亦可 以成胎;交感而百脈參差,雖少雖強,雖康寧,雖難洩, 亦難以成胎矣。婦人所搆之血,固由於百脈合聚,較 之男子之精,不能無輕重之分也。孔子曰:「大哉乾元, 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豈無意乎?若男女之 辨,又不以精血先後為拘,不以經盡幾日為拘,不以 夜半前後交感為拘,不以父強母弱,母強父弱為拘, 只以精血各由百脈之齊到者,別勝負耳。是故精之 百脈齊到,有以勝乎血,則成男矣;血之百脈齊到,有 以勝乎精,則成女矣。至有既孕而小產者,有產而不 育者,有育而不壽者,有壽而黃。「無疆」者,則亦有精 血之堅脆,分為修短耳。世人不察其精血之堅脆,已 定乎稟受之初,乃以小產專責之母,以不育專付之 兒,以壽夭專諉之數,不亦謬乎。

氣弱用氣六合論

《河間》云:「氣虛弱,起則無力,恇然而倒,加厚朴、陳皮,謂 之氣六合。」夫厚朴、陳皮,泄氣之藥也,氣不足而用泄 氣之藥可乎?當以參、朮易之。

半產

《便產須知》云:「小產不可輕視,將養十倍於正產可也。」 又云:「半產即肌肉腐爛,補其虛損,生其肌肉,益其氣 血,去其風邪,養其臟氣,將養過於正產十倍,無不平 復,宜審之。」

肚癰

大凡孕婦病肚癰者,與尋常治法迥異,內用「禁蘇飲」 安胎,勿輕與他藥,若臨月則兒與膿俱下,若尚遠則 膿自大腑出。若初萌,只服藥可消,若癰在外面,其證 必熱,惟可用中和藥收功,亦須審輕重用之,恐有誤 也。

《萬全廣嗣紀要》

轉女為男法

夫婦搆精,陰陽分形,陽精勝者為男,陰血勝者為女, 固已別矣,豈能轉移之耶?雖三月男女分形,陽精勝 者為男,陰血勝者為女,蓋一月二月之間,精血混合, 男女之形未彰,至於三月陰陽始判,震巽之索斯定, 故曰「男女分也。」謂初受之氣,於茲始定,非謂陰陽男 女,初無定體,必待三月而後分,故可以轉移變化之 耳。古人留是法者。必有所試。陰陽變化之妙。不可得 而知焉。

墮胎

孕而多墮者,男子貪淫情縱,女子好慾性偏,兼以好 食辛酸熱物,暴損衝任,故有墮胎之患。其膏粱與藜 藿,婦人不同,慾之多寡故也。有一等婦人,有胎,似乎 無胎,痰氣疼痛,發熱,醫者不明脈理,妄施耗氣退熱 之劑,不知胎氣宜養,病氣宜攻,若有胎,反用攻藥,豈 不誤歟。故養胎者,血也,護胎者氣也。或有婦人小產 太多,及至中年,設法服藥保全。但慾心不絕,其性情 不改,百凡上氣,逆損衝任,因而殞命者有之。故昔人 有言:「飛禽抱卵,走獸懷胎」,物類尚能保全產育,人為 萬物之靈,反不及此,何也?

子懸

五臟系皆通於心,而心通五臟系也。故胞門子戶,上 通心系。胎氣和則安靜而不動,胎氣不和則伸縮轉 動,牽拽其系而心痛,如物懸墜之狀,名曰子懸。

子煩

「子煩之證,皆屬於熱,有虛有實,更宜分十二經養胎 之月,各隨其臟氣治之。」此吾家傳之祕,群書未載。

子腫

妊娠七八月後,兩腳腫者,未可醫治,至產後其腫自 消。如兩腳腫甚者,宜白朮、茯苓、防己、木瓜主之。

傷寒

妊娠傷寒,專以清熱安胎為主。或汗或下,各宜隨其 五臟表裏所見脈證主治,勿犯胎氣。故在表發汗,以 香蘇散為主方;半表裏則和解之,以黃龍為主方;在 裏則下之,以三黃解毒湯為主方。此吾家傳之祕,活 人甚多。如古方六合湯,雖分治詳明,猶不及此切當。

預防難產

婦人之懷胎,有膏粱藜藿,勞逸苦樂之殊,豈必人人 有難產之厄哉。自湖陽公主後,始有瘦胎之論。前此 有寤生者,豈無法耶?即今之娠婦,未有盡服求胎藥 者。蓋生育者,婦人之常,非病故不用藥耳。惟素有難 產之苦者,不得不講求其方,以為保生之計。其束胎 之方,用各不同,如枳殼瘦胎散,及用滑石方,氣實多 痰者宜用之。達生散、束胎丸,氣虛少有熱者宜用之。 若不審其虛實,不若不服之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