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6 (1700-1725).djvu/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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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用此二者,取其氣味「之甘辛純正也。」乃用茶匙挑合

二者以配其味,凡用參湯之十,加椒薑湯之一,其味 微甘而辣,正得可口之宜。遂溫置熱湯中,徐徐挑而 與之,陸續漸進,經一時許,皆咽而不吐,竟得獲效。自 後乳藥皆安,但瀉仍未止也。自四鼓服起,至午未間, 已盡二兩之參。參盡後忽爾躁擾呻吟,煩劇之甚。家 人皆怨,謂以嬰兒嬌嫩臟腑,何堪此等熱藥,是必燒 斷肚腸也。相與抱泣。余雖疑之,而不為亂,仍凝神熟 思,意此藥自四鼓至此,果藥難堪,何於午前相安,而 此時遽變若此?其必數日不食,胃氣新復,而倉廩空 虛,饑甚則然也。傍有預備之粥,取以示之,則張皇欲 得,其狀甚急。乃與一小盞,輒鯨吞虎噬,又「望其餘,遂 復與半碗,猶然不足,又與半碗,遂寂然安臥矣。」至次 日復加製附,始得瀉止全愈。嗚呼!此兒之重生,固有 天命,然原其所致之因,則人之臟氣皆繫於背,褥薄 夜寒,則寒從背俞而入內,干於臟中必深矣。原其所 治之法,用藥雖當,而氣味不投,無以相入,求救難矣。 及其因饑發躁,使非神悟其機,倘妄用清涼一解,則 全功盡棄,害可言哉!故余筆此,以見病源之輕重,氣 味之相關,及診治之活變,有如此關係者。雖然,此特 以己之兒,故可信心救療如是。設以他人之子同有 是病者,於用參數錢之時,見其未效,不知藥未及病, 必且煩言吠起,謗其誤治,改用苦寒,無不即死,而仍 歸罪於用參者。此時黑白將焉辨之。故再贅其詳。用 以廣人之聞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