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2 (1700-1725).djvu/108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苓俱二兩,四般法製用工深。一兩要同歸酒浸,一兩 和卻乳參蒸,一兩再加雄附煮,一兩分與炒米停,為」 末,必須甜醴服,「自然泡裡注黃金」,痘裡起泡多,患乎 膿漿不能充灌。若虛泡結軸,十中八九,泡內微有膿 漿,滋養元氣,寒剝之劑,毫不可投,或單用渾天湯和 人參酒服,但恐癢作而泡潰,死在旦夕耳。

《起發不透》

痘疹起發欲透,磊落尖圓,光壯肥澤者,上也;根腳橫 開,皮起水漲者,次也。頂皮不起,根腳不開,猶是先出 之形,不見新生之水,此謂「起發不透。」審查證候,如氣 本實者,必曾感風寒,以桂枝葛根湯合奪命丹發之。 如氣本虛,必不能食或吐利,以人參白朮散合奪命 丹,以補中氣而發表邪。如欲成陷伏者,依前四法治 之。若時日已多,發猶不透,或煩躁不安者,此毒熱在 裡,心惡熱,以導赤散送服牛黃清心丸,以解散熱毒, 導引心火也。或啼哭者,凡人五臟平和,則神宇安靜, 今五臟蘊毒,內外蒸鬱,神不安舍,以導赤散送服安 神丸,使鬱熱解散,神宇清快也。若譫言妄有見聞,時 狂叫者,此五臟熱毒蘊積,陽氣獨盛,無陰氣以和之, 大便必不利。以當歸丸微利之。再行膽導法,使無留 滯,易快利也。甚則三乙承氣湯主之。若昏不知人,腹 脹喘呼,死證也。

《陽毒》

七日前陽毒者,凡瘡也。以兒未出痘之先,或生疥瘡 有形窠而成膿,因而發熱出痘者,或凡瘡未痊因而 出痘者,或凡瘡方結成瘢因而出痘者。蓋凡瘡未痊 及初結瘢處,肉分必虛,毒趨虛處而出,故陽瘡陽毒 雜為一黨,氣血俱盛則易成漿,氣血衰弱則枯燥乾 紅,與諸瘡俱不成漿,治法與頂陷同。

起發最忌泄瀉,故特著之。其他證候,如發熱、痛痒、腹 脹、煩躁、譫妄等,各有本門,宜就彼中查之,茲不贅敘。

《起發吉凶》

痘瘡放標以後,漸漸起脹,先出者先起,後出者後起, 微紅光澤,根窠明潤,面目漸腫,能食無雜證者吉。 《大扺》!痘脹一分,則毒出一分,至六七日不盡,脹又黑 色者死。

鼻有涕,口有涎、眼有淚者可治,俱無者,大凶。

凡痘子已出,自放標之日算起,如當起發,不應有漿, 先有戴漿者;如當作漿,不應收靨,便有乾收者,此皆 惡候,治之無功。

口脣者,脾之外候。人以脾胃為本,不宜受傷。如初發 熱,脣焦裂者,此毒發於脾,便宜用「瀉黃散解之。不知 早治」,痘子之出,叢集於脣。及至起發之初,諸痘尚未 試漿,此痘已熟,內帶黃漿者,此惡候也。待諸痘成漿, 此瘡已靨,脣皮揭脫,漸變嘔食嗆水,昏睡而死矣。 大抵起發之初,瘡頭便戴白漿者,不分何處,並非佳 兆,不特口脣為然,蓋痘瘡初出一點血,血化為水,水 化為膿,膿成而毒解,此自然之序也。若初出之時,半 是水疱,或纔起便有帶漿者,或未成膿即乾收者,火 性躁急,失其自然之序,不應至而至,所謂早發還先 萎也。此毒火所為,倏忽之間,燄息氣盡而死矣。 痘瘡最要以漸起發,磊落紅活,如一發都起,「無復顆 粒模糊,串連不紅活,帶灰白色,面上浮腫如錫餅形, 此惡候也。」其人能食,大小便如常,無他證候者吉。若 食頓減,或原不能食者凶。凡起發之時,痘瘡稠密,又 見陷伏煩躁狂叫之證,或口中出臭氣者,此毒火熏 煎,肺爛胃敗之氣也。或不飲食失聲者,此咽喉腫爛 也。寒戰咬牙者,邪傳腎也。或悶亂者,神已喪也。或體 寒者,陽脫也。或嘔或瀉者,腸胃俱敗也。《經》云:「五臟氣 絕於內者,利不止。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厥。」凡見以 上諸證者,皆不可治。

《灌漿證治》

痘瘡初出一點血,只成小小血疱,起發則漸長大,血 化成水為水疱,至水疱轉作膿疱,始成實矣。成實之 時,卻要箇箇成膿,肥澤飽滿,根腳紅活,又蒼蠟色,如 此者可以刻定日數,而知收靨之期。

痘瘡初出,或中心陷下者,或頂平者,或根窠白色者, 其人能食,或治不乖方,以至起發之後,陷者盡起,平 者復尖,白淡者變紅活,窠中血水已化為膿。夫陷起 平尖,起發可謂透矣,紅活飽滿,氣血可謂足矣,水化 為膿,毒亦解矣。表無痛癢之證,裡無吐瀉之證,是表 裡又無病矣。如此者坐待收靨,不可妄投湯劑。 痘子輕者,常作三四次出,有大小,有先後,起發亦作 三四次,先出者先起,後出者後起,大者自大,小者自 小,亦如初出之樣。待至養漿,則先長者先作漿,後長 者後作漿,大小亦如之,磊落分明,不相粘連者,上也。 痘子密者,長大胖壯,以至作漿,未有不相串者,只要 陷者盡起,無處不透,轉成膿漿,次也。膿成之後。毒氣 已解。無復留伏矣。

人言痘瘡只到成膿,則毒氣化解,便稱無患,不知膿 亦有凶有吉。如瘡皮堅厚,膿漿渾濁,約束完固,無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