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2 (1700-1725).djvu/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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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之時,色白者,便大補氣血,參、朮、芪、芎、升麻、葛根、 甘草、木香、丁香,酒洗當歸、白芍藥。若大便瀉,加訶子、 肉豆蔻。

初起時自汗不妨,蓋濕熱熏蒸而然故也。出不快者, 「加味四聖散、紫草飲子、紫草木香湯、紫草木通湯,或 快斑散、絲瓜湯。」

出太甚者,人參敗毒散、犀角地黃湯。

《嬰童百問》曰:「痘疹證初感未出而發熱者,扁鵲油劑 法治之,則出痘疹甚稀,或即消解而瘡疹不發者有 之,自然解散而安泰矣。」

蔡氏曰:「初覺發熱之時,以黃蘗膏傅於面,白芥菜子 敷於足,乾胭脂塗其目,清香油潤其脊,此皆思患預 防之法也。已上藥俱可用,俗用銅鏡照面目者,欲取 涼氣以散熱血也。又有《抱兒觀井》投菉豆七枚者,亦 取其極視以受水氣之涼故也。」

蔡氏《疏利論》曰:「痘瘡之熱,與諸熱不同,又須審其勢 之輕重。重則發散之,服硃砂散、升麻湯、參蘇飲、惺惺 飲之類。輕則疏利之,服紫草散、五苓散之類。首尾俱 不可汗下二說,古人之所深戒也。」

始出之時,壯熱無度,其瘡隱隱在皮膚腹內,疼痛不 止,此是一團陽火,擊搏於內,無由發泄也。用五苓散 導心火,或用四物湯加酒芩、連,其出自易。若本來稀 少,熱不壯盛,非惟不可疏利,亦不可發散,不知所謹, 則操戈入室,其禍自生矣。

痘疹始發熱之時,若壯盛則用五苓散以疏利之,甚 則用酒芩連以解之,少緩則用升麻湯以發散之。悮! 用其藥,不斑爛則虛脫,可不謹哉。

拙者曰:「初熱時,痘已萌芽矣,而猶具載方論者,其熱尚微,其毒可解,故扁鵲油劑曰,以止痘也。丹溪升麻湯曰:『欲其疏也,則猶稀痘之旨也。《易》曰:『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微處著力,惡乎不吉』』?」

《避忌方》

魏氏曰:「戒燒香煙避穢。痘出之際,有等俗會用雜香 柴燒煙避穢,殊不知煙氣滿室朦朧,大人難以當之, 小兒焉能受乎?觸傷肺氣,惹兒咳嗽,反為害也,戒之 戒之!只可以棗微微燒之。蓋痘本屬於脾土,以其棗 氣和脾土也。」

《拙者》曰:「門戶不謹,不免寒邪之傷;房事不禁,必受悶亂之毒。為之父母者,固不可以不慎矣。若月經狐臭,設在其母,幼子時刻不可離,將何如哉?必嘗加澡雪,每易新衣,不使其氣侵膚,庶幾可也。燒芸檀等類者,榮衛得香而運行故也。蒼朮、小棗,又愈於芸檀,只此二味足矣。以胡荽酒噴之,掛於圍幙,以除穢氣。浸醋」 炭一以辟除外邪,一以接兒不足之氣。有以水代醋,恐其氣侵人者,殊不知醋亦能運行氣血也。近日有用新磚燒紅侵水醋者,亦為近理。

《禁忌法》

生人往來穢氣相觸犯房室醉氣沖詈罵呼怒婦人 經水房內炙煿,對梳頭對搔癢,感冒風寒、房內大熱、 乳食過節,食蜜食紅柿掃地。

常和暖,節飲食,調理得宜。勿屠宰,勿飲食歌樂,勿煎 炒炙煿,勿對面荒語,勿燒煙氣相觸,勿嘻笑,勿僧道 師巫入房內相見行淨。此輩罕有存心為念,葷酒色 慾者多,故反被厭耳。戒之戒之!勿用少年婦人入房, 恐苟合者,恐經水者,故不淨者也。新磚三塊燒熱,常 用清水於房門外漬可也。

拙者曰:「公論避忌之方詳矣。世知用醋炙炭,焉知接兒不足之氣。世知燒棗,焉知以和脾土。此尤是妙解語。館不辟除,貴人不舍,況兒痘方出,神氣外耗,尤為至寶至貴者乎。故曰:『不潔則神不處』。」

《丹溪驗輕重法》

輕者作三次出。大小不一等。頭面稀少。眼中無根。窠 紅肥滿光澤。

重者「一齊井出,如蠶種稠密,瀉渴灰白色,頭溫足冷, 身溫腹脹。」

《輕變重》,犯房事,不忌口,先曾瀉,飲冷水,餌涼藥; 重變輕,避風寒,常和暖,大便稠。

拙者曰:「證有輕重較然矣。戒之則重者輕,不戒則輕者重。為人父母,不幸兒重亡,可如何奈何?今本輕者重乎,則不戒之過也。戒之哉,戒之哉!」

《痘疹辨》

拙者曰:「疹與痘,二證也,其證異,其治之之方亦異。世之庸醫既未之辨,而諸儒著書亦溷焉無別,其為兒賊,何可勝言?如《嬰童百問》第九十九問問痲證,《水痘第一百問》問瘡疹。夫疹即痲也,在江北名疹,在江南名痲,在南京又名沙子,一病而兩問,可乎?且業已問瘡疹矣,而論與方,俱治痘證不一,及疹,豈以治痘者」 亦可治疹乎?其謬甚矣。陳文中《瘡疹混同立論》,方廣駁之曰:「夫痘疹出於脾,其間有熱燥者,有寒熱者,而斑疹出於心肺,心肺屬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