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時迎氣用四立。他祭祀之當卜日者,不可犯此素定之日。非此,則其他自不可違卜筮也。然《曲禮》止云「大饗不問卜」 ,《周官》太宰祀五帝,卜日、祀大神示亦如之。大卜,「大祭祀視高,命龜。」 《春秋魯禮》又有卜郊之文,《郊特牲》又有「郊用辛」 之語,是蓋互相牴牾,未有定說。又如卜筮不相襲,大事卜,小事筮,而《洪範》有「『龜從筮』,從龜從筮逆」 之文,《筮人》有「凡國之大事,先筮而後卜」 ,大卜又「凡事涖卜。」 又如外事用剛日,內事用柔日。而《特牲》「社用甲」 ,《召誥》「丁巳郊,戊午社」 ,《洛誥》「戊辰烝,祭歲。」 凡此皆不合禮家之說,未知所以一之也,姑闕以俟知者。
大事有時日,小事無時日。有筮外事用剛日,內事用 柔日,不違龜筮。子曰:「牲牷禮樂齊盛,是以無害乎鬼 神,無怨乎百姓。」
〈陳注〉大事,祭大神也;小事,祭小神也。「不違龜筮」四孛,當在牲牷禮樂齊盛之下,以其一聽於龜筮,故神人之心皆順也。
子曰:「大人之器威敬,天子無筮,諸侯有守筮。天子道 以筮,諸侯非其國不以筮。卜宅寢室,天子不卜處太 廟。」
〈疏〉「大人之器。威敬」者,謂天子所主之器,當威嚴敬重,不可私褻,於小事雜用也。「天子無筮」,天子既尊重大事,皆用卜,無用筮也。「諸侯有守筮」,在國居守,有事而用筮。「天子道以筮」者,在國既皆用卜,出行道路有小事,則唯用筮也。「諸侯非其國不以筮」者,不敢問吉凶於人之國,筮尚不用卜,不用可知也。「卜宅寢室」者,諸侯既受天子所封,不敢卜其所建之國,但宅及寢室須欲改易者得卜之。天子不卜處大廟者,以建國之時卜其吉,不待更卜處大廟所在,以其吉可知。〈陳注〉諸侯出行,則必卜其所處之地,慮他故也。「大廟」,天子所必當處之地,故不卜也。〈大全〉藍田呂氏曰:「天子體尊,在國中有事,皆卜而不筮,至于巡守征伐,在道則以筮。蓋以龜當敬而不可褻也,故曰『天子道以筮』。諸侯卑于天子,在國中居守有事則筮,降於天子之用龜也。至于出境則不筮,蓋不敢問吉凶於人之國,且辟天子也。」山陰陸氏曰:「諸侯適人之國,雖不用筮,其所宅寢室猶卜。若天子適諸侯,則舍其寢廟,不卜也。」
子曰:「君子敬則用祭器。是以不廢日月。不違龜筮。以 敬事其君長。是以上不瀆於民,下不褻於上。」
緇衣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恆,不可以為卜筮。古之遺 言與龜筮猶不能知也,而況於人乎?《詩》云:『我龜既厭, 不我告猶』。《兌命》曰爵,無及惡德』。民立而正,事純而祭 祀,是為不敬。事煩則亂,事神則難。《易》曰:『不恆其德,或 承之羞。恆其德偵婦人吉,夫子凶』。」
《周禮》
春官
《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師,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下 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訂義〉鄭康成曰:「問龜曰卜。大卜,卜筮官之長。」王昭禹曰:「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蓍者,陽中之陰,故植而知數;龜者,陰中之陽,故動而知象。先王成天下之亹亹,定天下之吉凶,莫大乎蓍龜。名官謂之大卜,以龜為主。」薛平仲曰:「《禮運》曰:『宗祝在廟,三公在朝,三老在學,王前巫而後史,卜、筮、瞽侑皆在左右,極』」至于禮,行于五祀而正法則焉。然則王之所以賴于左右前後者,其關于禮樂甚大也。卜祝、巫史不列于此,當何屬哉?卜,象也;筮,數也。先筮以觀其從,後卜以驗其合。故大卜之于卜,卜師贊之,卜人又贊之。掌龜既專之一官,燋龜又專之一官。至于視吉凶,計中否,以聽于大卜,則又有占人,而筮人屬之于末而已。筮短龜長,固以從長。此大卜必以下大夫二人而長之也。鄭鍔曰:「三皇以來,已有卜筮。人之于事,不能無心,若夫龜筮,則何心之有?取決于此,欲托于無心而已。」
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
〈訂義〉《易》氏曰:「以龜占象之」,謂卜;以火灼龜,其象卜占謂之兆。三兆之法,專掌于大卜,占龜故也。鄭鍔曰:「三兆之書,其作者不可考。杜子春以玉兆為顓帝之兆,瓦兆為帝堯之兆,原兆為有周之兆,近世說者謂為三代之兆,然無所考也。儒者相傳,謂名玉兆者,言兆之璺罅如玉,瑜瑕不相掩。玉,陽精之純也;兆如玉色,則事」之屬乎陽者也。瓦兆者,言兆之璺罅,如瓦之擘暴解散,瓦生于土,兆如瓦解,則事之屬乎陰者也。原兆者,言兆之璺罅,如原田之坼裂,牽連不斷,則陰陽之相雜者也。《易氏》曰:「鄭氏以為璺罅。」今考其義,不過陰陽奇耦,與夫象之上下左右而已。《詩》以迺生男子為載弄之璋,則凡以玉名者皆陽也。故卜得陽數之奇,而其象在上在左者,曰「玉兆。」《詩》以「迺生女子」為載弄之瓦,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