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0 (1700-1725).djvu/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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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壬子丙子,乃干支納音俱專旺於四時之謂也。凡 命值此日生於四季,更本命又到此旺,成功不退,物 過則損,主夭折。《元微賦》云:「韓信被誅,只傷天地轉殺」 是也。如顏子己丑、辛未、丙午,戊子夏生,見丙午,加以 本命又到此旺,雖亞聖造化太極,至庚申年壽止。又 一命:丙戌、丁酉、辛酉、乙未秋生而遇辛酉,雖本命是 土,壬申年庚戌月壽止。大抵造化最喜中和,太過不 及,皆不為吉。上四日乃過,遇死囚,謂之不及;天地轉 日乃過,遇建旺,謂之太過,非中和也。若柱中不及有 生扶,太過有制抑,不在此論。

《論干支諸字雜犯神殺》

夫古人製字,各有取義。「神」字之訓為木自斃。水土絕 於巳,故「汜」字之訓《說文》以為窮瀆,「圮」字之訓為岸圮 及覆。火衰於戌,故滅為滅;金衰於丑,故鈕為鍵閉。草 核為亥,木根於艮,金遇十為針,白遇十為皁,水遇十 為汁之類,是可以不論乎?故甲乙十干,子丑十二支, 古人製字,必有深義。試就字形言之,甲丙丁壬辰字, 「謂之平頭殺,若見三四帶空亡者,定為僧道。」《命書》云: 「人命犯甲乙丙丁,一路無間主陷害,男剋妻,女剋夫。 甲癸未申酉屬破字,甲癸酉必損眼,未申患心腹疾, 更看時入害鄉,干神受制者不虛,甲辛卯午申屬懸 針,五行元無氣,不值德神定是軍人。」《三命纂局》云:「甲 辛三四號懸針,眼疾還多嶮厄臨被」刑帶殺須徒配, 多是為軍刺面人。戊庚戌屬杖刑,鋒刃倒戈,若帶羊 刃蝕神,定犯徒流惡死。乙己丑巳屬闕字曲腳殺,犯 多者必有闕唇穿耳,肢體不全,若無德合,五行無氣, 穀帛不充,寄食他門。《命書》云:「己巳乙巳丁巳人命日, 遇主剋頭妻。」李九萬云:「凡巳酉丑三合全,天干帶己 字者,主脣齒不全之」疾,一生招人脣吻。四柱有己巳 者,名曲腳殺,帶多主養他人為子,不然養於他人為 子。丙壬寅酉為聾啞字,若犯多者,及胎中受害,時蝕 於日,必患聾啞。又酉日戌時生,亦主此患,及頭面惡 瘡,此是時破日也。歌曰:「平頭必是為僧道,破字終須 失眼明,帶殺懸針須刺面,徒流多是杖刑併,飢貧不 幸逢空缺,相貌兼知不十成,惟是相遭聾啞字,空亡 無氣定來精,若還曲腳多多帶,父子須教兩姓生。」又 壬癸人得酉字,或酉人得壬癸字水從酉為酒,遇吉 因酒成家,凶則破家或醉死。乙字為披頭,若重見者, 或師巫或倡優。併天乙天德為高官。丙戊二干若在 寅卯上,名仇讎晦氣,主招謗怨,多與人競。乙己癸三 干全非四肢眼目破傷,則中年後犯刑,甲乙庚三干 全,主失明或小年。瘡損眼。乙癸二干不可同見丑 字,主富貴少壽。丁辛二干不可同見巳字,主傷父母。 《經》云:「乙癸同牛,寸陰難保,丁辛二干,父母多傷。」丙辛 二干不可見巳,丁壬二干不可見午申,名曰類應,主 平生歇滅;乙辛二干不可同未,庚壬二干不可同戌, 名曰反傷,主富貴中夭壽,小人刑戮之災。《經》云:「乙辛 逢未是天牢,四位同宮禍患遭。庚壬遇戌須徒配,災 咎時來不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