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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6 (1700-1725).djv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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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百七十卷目錄

 堪輿部彙考二十

  繆希雍葬經翼 原勢篇一 察形篇二 怪穴篇三 穴病篇四 峽論

  篇五 分龍篇六 四獸砂水篇七 明堂篇八 餘氣篇九 水口篇十 望氣篇十一

  葬旨篇 十二倒杖圖次 倒杖總論 順杖圖說 逆杖圖說 縮杖圖說 綴杖圖說

  穿杖圖說 離杖圖說 沒杖圖說 對杖圖說 開杖圖說 截杖圖說 頓杖圖說 犯

  杖圖說 三寶經穴法圖說 前親後倚三龍水分合圖說 三合水圖說 八字圖說 左

  右插圖說 司馬頭陀論葬 八法總論 脈緩圖說 脈急圖說 脈硬圖說 脈軟圖說

  脈側圖說 脈中圖說 脈虛葬實法 脈實葬虛法 難解二十四篇 廣吉凶論 占山

  統論

藝術典第六百七十卷

堪輿部彙考二十

繆希雍葬經翼

原勢篇一

夫山者宣也,其氣剛;川者流也,其氣柔。剛柔相盪,而 地道立矣。是知五嶽四瀆所以節宣天地之氣者也。 昔者庖羲氏之俯察,其在茲乎?氣有升沉,變化莫測, 擬之於龍者,潛見飛躍,不可得而知也。然其始發也, 必有勢焉。是故《經》曰:「千尺為勢,百尺為形。曰勢來形 止,曰若馬之馳,若水之波。」言形近而勢遠,形小而勢 「大也。審勢之法,欲其來不欲其去,欲其大不欲其小, 欲其強不欲其弱,欲其異不欲其常,欲其專不欲其 分,欲其逆不欲其順,氣之積而成體也。」厥狀有五,火 言其銳也,水言其波也,木言其直也,金言其圓也,土 言其方也,五體咸備,氣之至盛者也。伏而再發者,由 粗出精,剛中柔也。上勢之伏,陟降以正,侍衛以嚴,水 分旁達,相顧為關。其縱也奔崩千里,其橫也跨州連 郡,其川源之襟帶也,回環重複,情與之偕。會為江湖 以蓄其氣嗇,為尾閭以固其去。故窅乎若九重,矯乎 若萬馬,茫乎不可得而窺焉。《經》曰:「占山之法勢為難。」 斯言盡之已。善觀山水者,審其長短而知衰旺;善辨 衰旺者,問發源之水遠近闊狹,而知山力之大小,兼 能鑒氣辨色,因吉凶而卜休咎,則精粗畢舉,靡有遁 情。原其所始,要其所終,察其向背,度其短長,不出戶 庭而得方域之概,河山千里,指顧咸歸矣。

察形篇二

經曰:「勢來形止,是謂全氣。全氣之地,法葬其止。」又曰: 「其來若奔,其止若尸。」是知來與奔,言其勢之趨。走者 動也,止與尸,明其形之端,凝者靜也。勢即來龍,形即 穴星,勢欲其來,形欲其止。故《經》曰:「過水所以止來龍。」 又曰:「外氣橫行。」皆所以明其止也。穴星萬變不同,一 如人形,雖大小、高下、肥瘠、俛仰、正側,各狀之難齊,而 其外貌之可必者,不出圓、匾、直、曲、方、凹之六體。六者 之變,不可勝窮,不合體者,非穴星也。夫既明其體矣, 又當求其氣之所鍾。夫山體本靜,故穴宜求動。動屬 陽,陽即生氣,故《經》云:「葬者乘生氣也。」後之明師,更其 說為《隱語》云「先看金龍動不動」者,即此也。龍從左來, 其氣倒右,故穴宜求之於右;龍從右來,其氣倒左,故 穴宜求之於左。故云:「次看血脈認來蹤。」龍來正出者, 落穴反多偏閃,龍來偏出者,落穴反多正結。故曰:「梧 桐葉上生偏子,楊柳枝頭出正心」也。《經》云:「乘金相水, 穴土印木。」何謂也?蓋五行中以圓為金,以曲為水,以 直為木。凡真穴必有圓動處,窩鉗之圓在頂,乳之圓 在下,突之圓在中。若窩鉗之中更有泡突,乳突之上 復有窩鉗,名曰羅紋土縮,即少陰少陽之穴也。孩兒 頭下有毬簷,毬簷下有葬口,葬口之上正中曰「人中」, 葬口之下餘氣曰毬髯,此皆入穴動氣,證佐消息之 異名也。何謂相水?蓋有此圓相可乘,左右必有微茫 曲抱之水,交揖於穴前小明堂內,後人更之曰蝦鬚、 蟹眼、金魚等名者此也。何謂印木?蓋微茫水外,必有 蟬翼沙兩片,隱隱隆隆,直夾過穴前,然後逼得微茫 水,合於小明堂內。昔人云:「上出明肩,下開暗翼」,股明 股暗,邊短邊長者指此。非聚精會神,含光洞視者,莫 能察見也。有此三者,又須有五土四備,裁肪切玉之 土。石山土穴,取夫四備。土山石穴,求乎肪玉,四徵既 具,中間必有煖氣,即火也。此占穴之要法也。是故求 穴大勢所在,在乎水城堂局,而細察決疑,則定於小 明堂,次及近案龍虎鬼樂之情,看水城灣環所在,即 為有情。下砂須真面來收,即名得水,即穴不遠矣。更 審堂局何邊,平正端的,要以左右砂水相包,適中處 對面登高望之,合局處自然不同,即穴不遠矣。必欲 無疑,看穴前有小明堂,微茫水合處,可容人臥。昔人 云:「水證明堂」,堂證穴者此也。小明堂內回首望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