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80 (1700-1725).djvu/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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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命上見財,宜求財。年命見月建,能消一切禍;見申乘凶將,主病;見亥乘凶將,主水厄。

若《三傳》初為心之所之,事之所向,故曰「用神。」

要神將比和,上下相生為吉。如用克歲,歲中災;克月,月中咎;克日憂身及家長;克神,宅不安;克時心驚;克中傳,有頭無尾。

《中傳》為事體。

母傳子則順,子傳母則逆。鬼主事壞,墓主事止空為折腰。

《末傳》為之結果。

克初為吉,傳空事敗。如初有凶神克之方吉。初有吉神,末生為宜。

占應

占事尚應期,証其驗也,有取決於五行者。

謂「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 是也。

有取決於《先天》數者。

謂「巳亥四,辰戌五,卯酉六,寅申七,丑未八,子午九。」

有取決於末傳者。

謂事吉,取末傳合處所臨之神為成期;事凶,取末傳沖處所臨之神為「散期。」

然皆不若決之於「發用。」

如發用是日,即日應是辰,旬內應太歲,一年月建,一月四正季內正時,因前節應半月,候應五日。大抵用起第一、二課,天乙順行在貴神前者,應事必速。用起第三、四課,天乙逆行在貴神後者,應事必緩。第四課發用為「驀越」 ,應事不可測度,驀然而成,多為他人。

遲速日期,各循用而至,獨應「期神」之說,則又在所不 必拘者。

用起亥子,則以丑上神為應。期寅卯取辰上,巳午取未上,申酉取戌上。

「至若《關格之課》」,則又在所當參看者也。

辰加子為天關,加午為地關,加卯為天格,加酉為地格。凡所為之事,遇天關必因天時而格,遇地關必因地理而格 。念四節共七十二候,一節三候,故云「候應五日」 也。

期應

占事之臨期應驗,當決諸末傳。如吉事取末傳合處 所臨神以定成期,凶事取末傳沖處所臨神以定散 期。旺相應速,休囚應遲,在日前者應速,在日後者應 遲,空亡則不應也。 一云:凶事取刑墓絕,吉事取生 合旺,皆求末傳所沖合神臨處言之。 一云:末傳之 陰,沖合之日言期,或墓神對沖之日上下之辰以定 期。 一云:「陽神取絕日,陰神取墓日。」言期 一成合 之期,用三合末日,取天將臨處以言其期。如寅午戌 日,三合之末,乃戌戌配天空,視天空所在,入課傳者 為的,否則視戌所臨處亦是。其他三合日可倣此。 一用起申酉,取戌上得何神以言其期,言此一氣聯 珠,從未日上所臨神為期應是也。餘五行一氣,未日, 可倣此推。

《古歌》云:「用傳申酉戌為期,亥子須從丑上推。寅卯不 離辰上用,方知巳午未當時。土神四季前為用,此課 傳人可指迷。」

一、《間傳》名折腰,三合,看中傳對沖一辰為成就之期, 謂之虛一待用。

《遠信章》曰:「遠信月將加正時,日上陰神是信期,信見 臨官并帝旺,家神無氣信方歸。」

試問文書何日降,朱雀合處求馬上。合神絕處用為 真,不見之時不足尚。

馬動臨支占遠信,忽然合日行人應,但將用墓作歸 期,百發百中無差徑。

所用克期去幾時,各於合絕上推之。行人行馬於巳 上,合申絕亥是歸期。

「凡成合之期,如寅午戌日,要見天空,無天空則候戌 月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