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88 (1700-1725).djv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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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來暮夜,有客自魏中來,云從元帥床頭獲一金合, 不敢留駐,謹卻封納。」專使星馳,夜半方達。正見搜捕 金合,一軍憂疑。使者以馬捶撾門,非時請見。承嗣遽 出,使者以金合授之,捧承之時,驚怛絕倒。遂留使者 止於宅中,狎以私宴,多其賜賚。明日,遣使齎帛三萬 匹、名馬二百匹及珍異等物以獻於嵩曰:「某之首領, 繫在恩私便宜,知過自新,不復更貽伊戚。專膺指使, 敢議親姻。往當捧鼓後車,來在麾鞭前馬,所置紀綱 外宅兒者,本防他盜,亦非異圖,今並脫其甲裳,放歸 田畝矣。」由是兩月之內,河北、河南信使交至。忽一日, 紅線辭去,嵩曰:「汝生我家,今將焉往?又方賴汝力,豈 可議行?」紅線曰:「某生前本男子,游學江湖間,讀《神農 藥》書,而救世人災患。時里有孕婦,忽患蟲症,某誤以 芫花酒下之,婦與腹中二子俱斃。是某一舉而殺三 人,陰力見誅,罰為女子。使身居賤隸,氣稟凡俚。幸生 於公家,今十九年矣。身厭綺羅,口窮甘軟,寵待有加, 榮亦甚矣。況國家達治,慶且無疆,此即違天,理當盡 弭。昨至魏邦,以是報恩。今兩地保其城池,萬人保其 性命,使亂臣知懼,烈士謀安在?某一婦人,功亦不小, 固可贖其前罪,遂其本形,便當遁跡塵中,棲心物外, 澄清一氣,生死長存。」嵩曰:「不然,以千金為居山之所。」 紅線曰:「事關來世,安可預謀?」嵩知不可留,乃廣為餞 別,悉集賓僚,夜宴中堂。嵩以歌送紅線酒,請座客冷 朝陽為詞。詞曰:「採菱歌怨木蘭舟,送客魂消百尺樓。 還似洛妃乘霧去,碧天無際水空流。」歌竟,嵩不勝其 悲。紅線拜且泣,因偽醉離席,遂亡所在。

僧俠

按《劍俠傳》:「唐建中初,士人韋氏移家汝州,中路逢一 僧,因與連鑣,言論頗洽。日將夕,僧指路謂曰:『此數里 是貧道蘭若,郎君能顧乎』?士人許之,因令家口先行, 僧即處分從者,供帳具食,行十餘里不至,韋生問之, 即指一處林煙曰:『此是矣』。及至,又前進,時已昏夜。韋 生疑之,素善彈,乃密於靴中取弓銜彈,懷銅丸十餘」 方,責僧曰:「弟子有程期,適偶貪上人清論,勉副相邀, 今已行二十里不至何也?」乃彈此僧,正中其腦。僧初 若不覺,凡五發必中。僧始捫中處,徐曰:「郎君莫惡作 劇。」韋駭之,無可奈何,亦不復彈。良久,至一莊墅,數十 人列火炬出迎。僧延韋至一廳中,笑曰:「郎君勿憂。」因 問左右:「夫人下處如法?」無復曰:「郎君且自慰安之,即 就此也。」韋生見妻女別在一處,供帳甚盛,相顧涕泣, 即就僧僧前掣韋生手曰:「貧道盜也,本無好意,不知 郎君藝若此,非貧道亦不支也。今日固已無他,幸不 疑耳。適來貧道所中郎君彈悉在。」乃舉手搦腦後,五 丸墜焉。有頃,布筵具蒸犢,犢上劄刀子十餘,以虀餅 環之。揖韋生就坐。復曰:「貧道有義弟數人,欲令謁見。」 言已,朱衣巨帶者五六輩,列於階下。僧叱曰:「拜郎君, 汝等向遇郎君,則成虀粉也。」食畢,僧曰:「貧道為此等, 向今遲暮,欲改前非。不幸有一子,技過老僧,幸為我 斷之。」乃呼:「飛飛出參郎君。」飛飛年纔十六七,碧衣長 袖,皮肉如脂。僧曰:「向後堂待郎君。」僧仍授韋一劍及 五丸,且曰:「乞郎君盡藝殺之,無為老僧累也。」引韋入 一堂中,乃反鎖之。堂中四隅明燈而俟。飛飛當堂執 一短鞭。韋引彈,意必中丸,已敲落,不覺躍在梁上,循 壁虛躡,捷若猱玃,彈丸盡不復中。韋乃運劍逐之。飛 飛倏忽逗閃,去韋身不尺,韋斷鞭數節,竟不能傷。僧 久乃開門,問韋:「與老僧除得害乎?」韋具言之。僧悵然, 顧飛飛曰:「郎君證成,汝為賊也,知復如何?」僧終夜與 韋論劍及弧矢之事。天將曉,僧送韋路,曰:「贈絹百匹。」 垂泣而別。

聶隱娘

按《甘澤謠》,聶隱娘者,貞元中魏博大將聶鋒之女也。 方十歲,有尼乞食於鋒舍,見隱娘,悅之,乃云:「問押衙 乞取此女。」鋒大怒叱尼,尼曰:「任押衙鐵櫃中盛,亦須 偷去矣。」及夜,果失隱娘所在。鋒大驚駭,令人搜尋,會 無影響。父母每思之,相對啼哭而已。後五年,尼送隱 娘歸,告鋒曰:「教已成矣,可自領取。」尼欻,亦不見。一家 悲喜,問其所習,曰:「初但讀經念咒,餘無他也。」鋒不信, 懇詰隱娘曰:「真說又恐不信,如何?」鋒曰:「但真說之。」隱 娘乃曰:「初被尼挈去,不知行幾里。及明,至大石穴,中 嵌空數十步,寂無居人,猿猱極多。尼先已有二女,亦 各十歲,皆聰明婉麗,不食,能於峭壁上飛走,若捷猱 登木,無有蹶失。尼與我藥一粒,兼令」執寶劍一口,長 一二尺許,鋒利,吹毛可斷。遂令二女教某攀援,漸覺 身輕如風。一年後刺猿猱,百無一失。後刺虎豹,皆決 其首而歸。三年後使刺鷹隼,無不中劍之刃漸減五 寸。飛走遇之,亦莫知其去來也。至四年,留二女守穴, 挈我於都市,不知何處也。指其人者一一數其過曰: 「為我刺其首來,無使」知覺。定其膽,若飛鳥也。授以羊 角匕首,刃廣四寸,遂白日刺其人於都市中,人莫能 見。以首入囊,反命則以藥化之為水。五年又曰:「某大 僚有罪,無故害人若干,夜可入其室,決其首來。」又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