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2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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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卯。」於是改用二月。又《國語》云:王即齋宮,與百官 御事並齋三日,乃有沐浴祼饗之事。前代當有耕而 不祭,故闕此禮。《國語》又云:「后稷臨之,太史讚之。」則知 耕藉應有先農神座,兼有讚述耕旨。今藉田應散齋 七日,致齋三日,兼於耕所設先農神座,陳薦羞之禮, 讚辭如社稷法。

北魏

太祖天興三年春祭先農用羊一

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按《禮志》云云。

太宗泰常三年立先農之壇于別兆

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按禮志」云云。

北齊

北齊以每歲正月吉亥祀先農。

按《隋書禮儀志》:「北齊每歲正月上辛後吉亥,使公卿 以一太牢祀先農神農氏于壇上,無配享。」

隋制,「以孟春吉亥親祭先農。」

按《隋書禮儀志》:「隋制,于國南十四里啟夏門外,置地 千畝為壇,孟春吉亥,祭先農于其上,以后稷配,牲用 一太牢。皇帝服袞冕,備法駕,乘金根車,禮三獻。」

太宗貞觀三年正月二十一日親祭先農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會要》云云。

高宗永徽三年正月丁亥親享先農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會要》云云。

中宗嗣聖 年即武后垂拱 年改藉田壇為先農壇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禮樂志先農唐初為帝社亦曰藉田壇垂拱中武后改藉田壇曰先農壇

神龍元年改先農壇為帝社壇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神龍元年,禮部 尚書祝欽明議曰:「《周頌》載『芟,春藉田而祈社稷』。」禮:「『天 子為藉千畝,諸侯百畝』。則緣田為社,曰王社侯社。今 曰先農,失王社之義,宜正名為帝社。」太常少卿韋叔 夏、博士張齊賢等議曰:「《祭法》,『王者立太社,然後立王 社。所置之地則無傳也。漢興已有官社,未立官稷,乃 立于官社之後,以夏禹配官社,以后稷配官稷』。」臣瓚 曰:「『『高帝立漢社稷,所謂太社也。官社配以禹,所謂王 社也。至光武乃不立官稷,相承至今。魏以官社為帝 社,故摯虞謂魏氏故事,立太社』是也。晉或廢或置,皆 無處所。或曰,二社並處,而王社居西』。崔氏、皇甫氏皆 曰,王社在藉田。按衛宏《漢儀》,春始東耕于藉田。引《詩》, 先農則神農也。」又《五經要義》曰:「壇于田,以祀先農如 社。」魏秦靜議:「風伯、雨師、靈星、先農、社稷,為國六神。」晉 太始四年,耕于東郊,以太牢祀先農。周、隋舊儀及國 朝先農皆祭神農于帝社,配以后稷,則王社、先農不 可一也。今宜于藉田立帝社、帝稷,配以禹棄,則先農、 帝社並祠,葉于周之載「芟之義。」欽明又議曰:「藉田之 祭,本王社。古之祀先農,句龍、后稷也。烈山之子,亦謂 之農,而周棄繼之,皆祀為稷。共工之子曰后土,湯勝 夏,欲遷而不可。故二神,社稷主也。黃帝以降,不以羲、 農列常祀,豈社稷而祭神農乎?社稷之祭,不取神農 耒耜大功,而專于共工、烈山,蓋以三皇洪荒之跡,無 取為教。彼秦靜何人,而知社稷、先農為二,而藉田有 二壇乎?先農、王社一也,皆后稷、句龍異名,而分祭牲 以四牢。」欽明又言:「漢祀禹,謬也。今欲正王社、先農之 號而未決,乃更加二祀,不可。」叔夏、齊賢等乃奏言:「《經》 無先農。《禮》曰:『王自為立社,曰王社』。先儒以為在藉田 也。永徽中猶曰藉田,垂拱後乃為先農。然則」先農與 社一神。今先農壇請改曰帝社壇,以合古王社之義。 其《祭,準令》,以孟春吉亥祠后土,以句龍氏配。于是為 帝社壇。又立帝稷壇于西,如太社、太稷。而壇不設方 色,以異于太社。

元宗開元十九年停帝稷而祀神農于壇上以后稷配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云云。

開元二十三年,親祀神農于東郊,配以「勾芒。」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云云。

按《會要》:「開元二十三年正月十八曰,親祀先農。其年 十一月十六日,親祀神農于東郊,以后稷配。」

肅宗乾元二年祭神農以后稷配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乾元二年,詔去 耒耜雕刻,命有司改造之。天子出通化門,釋軷而入, 擅遂祭神農氏,以后稷配。冕而朱紘,躬九推焉。」

憲宗元和五年為先農壇於藉田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元和五年,詔以 來歲正月藉田。太常修撰韋公肅言,「藉田禮廢久矣, 有司無可考,乃據禮經,參采開元、乾元故事,為先農 壇于藉田。」

太宗雍熙四年詔以來年正月祀先農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按《禮志》,雍熙四年,詔「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