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明會典》云云。
英宗正統元年復造僧人周知冊
按《明通紀》:「英宗正統元年十月,令僧錄司復照洪武 舊制,造僧人周知冊。洪武中,凡僧人給受度牒,令本 司造周知冊。自在京及在外寺院僧名以次編之,其 年甲、姓名、字行及始為僧年月,與所授度牒字號,俱 載於僧名以下,頒示天下僧寺,凡遊腳至者,以冊驗 之,其不同,許拿送有司解京,治以重罪,容留者罪如」 之。其後不造歲久,詐偽者多。至是令覆照舊造〈按前洪武
二十五年《會典》云:「正統五年,令照舊造冊。」 與此年分互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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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統十年,賜《大藏經》於甘露寺。
按《續文獻通考》:「正統十年春二月,賜大藏經於甘露 寺,敕曰:『朕體天地保民之心,恭成皇曾祖考之志,刊 印《大藏經典》,頒賜天下,用廣流傳。茲以大藏安置直 隸鎮江府甘露禪寺,永充供養。所在僧官僧徒看誦 讚揚,上為國家祝釐,下為生民祈福。須務敬奉守護, 不許縱容閒雜之人,私借觀玩,輕慢褻瀆,致有損壞』」 遺失。敢有違者、必重究之。故諭
正統十三年,修大興隆寺,作佛事。
按《名山藏典謨記》:「正統十三年二月,修大興隆寺禁 城西作佛事,上臨幸焉。寺初名慶壽,金章宗時所創, 王振言其朽敝。上大役軍民重修,費物料鉅萬。既成, 壯麗甲於京師。」
代宗景泰五年車駕擇日臨幸隆福寺以楊浩等上疏即日罷行
按《明通紀》:景泰五年四月,新建隆福寺成,車駕擇日 臨幸,有司已夙駕除道。太學生濟寧楊浩上疏言:「陛 下即位之初,首幸太學,海內之士,聞風快睹。今又棄 儒術而重佛教,豈有聖明之主,事夷狄之鬼,而可垂 範後世者耶?」儀制郎中章綸亦上疏言:「佛者,夷狄之 法,非聖人之道。以萬乘之尊,臨非聖之地,史官書之, 傳之萬世,實累聖德。」帝覽疏,即日罷行。
按《名山藏典謨記》:「景泰四年三月,大隆福寺成,寺甲 京師,費以數十萬。」〈按通紀作五年四月此作四年三月互異〉
英宗天順元年敕賜中外寺額
按《名山藏典謨記》:「天順元年十月,敕中外寺額曰『真 慶、嘉福、圓林、觀音、淨覺、普壽、南泉、雲間、慶寧、永慶、妙 亨、常樂、顯寧、惠明、昭靈、昭寧、碧峰、護國、景會、福巖、靈 雲、報因、報國、大勝、清源、普利、英臺、慈會、興善、淨業、廣 福、崇化、法空、廣惠、延壽、龍泉、普濟、靜仁、業慶、龍興』,凡 四十寺。十一月,賜中外寺額曰『清光、永泰、龍泉、靈巖』」、 《歸義》《隆安》《地藏》、重熙、《法幢》《延供》《華光》《普陀》《大雲》《海會》 《智安》《福勝》《普應》《青塔》《陽坡》《穀積》《石佛》《夕照》《普安》《通法》 《普仁》《嘉福》《法寧》《開化》《大寧》《法寶》《罔極》《永峰》《圓廣》《觀音》 《顯法》《永福》《保安》《崇慶》《廣福》、圓真,凡四十寺。
天順二年,敕「今後僧徒每十年一度。」
按《明大政紀》:天順二年正月敕:今後僧徒每十年一 度。景泰間,太監興安崇信佛教,每三年度僧數萬,於 是僧徒多濫。天順二年又如期,天下僧徒復來京師 聚集數萬。上召李賢曰:「僧徒豈可如此泛濫?」賢對曰: 「陛下明見最是,宜禁之。」遂出榜曉諭,今後每十年一 度,擅自披剃,二十以上者,俱令還俗,違者發邊衛充 「軍。度者俱照定額考送。」於是僧徒散去。
天順八年。令僧年二十以上無度牒者。勒還俗 按《明會典》。天順八年令各處僧人年二十以上無度 牒者。即便還俗。有隱瞞年歲者。并其師治罪。
憲宗成化二年三月命禮部給度牒鬻僧以賑濟饑民
按:《明大政紀》云云。
成化四年,封西僧為「法王」、「佛子」、國師。
按《名山藏典謨記》:成化四年四月,封西僧劄巴堅參 為萬行莊嚴功德最勝智慧圓明能仁感應顯國光 教弘妙大悟法王,西天至善金剛普濟大智慧佛劄 實巴為清修正覺妙慈普濟護國衍教灌頂弘善西 天佛子大國師,鎖南堅參為靜修弘善國師。九月癸 亥,彗星見。六科給事中魏元等言:「僧徒過為信待,每 遇生愍之辰,輒費無限貲財,建無益齋醮。而西番劄 實巴等,又加以法王名號,賞賚隆厚,出乘㯶轎,導用 金吾,計其奉養,過於親王。又朝廷賞賚無節,玩好太 多,或印施經懺,或填寫佛經,或為繪畫之像,或造寶 石之具,雲南等處礦場採辦不止如此,而欲民富國 安,不可得也。」伏惟陛下革去「法王」等號,敕止寺觀不 得建醮修齋,節無益之賞,罷不急之好。十三道御史 康永韶等亦奏:「佛之無益,從古論之。今寵遇番僧,有 佛子、國師、法王名號,儀衛過於王侯,服玩擬於供御, 錦衣玉食,徒類數百。竭閭閻之脂膏,奉虛幻之妄徒。 又多中國之人,習為番教,圖寵貴者。伏望資遣番僧, 使之還國。若繫中國人追奪成命,使供稅役,如是則 民生厚。」上納之。命西天佛子劄實巴出所求田地歸 民。禮部請發遣番僧,上曰:「恐失遠人心,惟禁僭耳。」監 察御史左鈺言:「比者言官陳言,請革番僧名號,斷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