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明會典》:「上林苑監所屬蕃育署、良牧署、林衡署。成 化六年詔:蕃育等署,今年有因水患虧損牲口。曾經 具奏查勘明白者,悉免追賠。」
成化七年,命光祿寺節省畜養羽毛之費。
按《名山藏典謨記》:「七年十二月,光祿寺少卿陳鉞上 言,近來虫蟻房并清河等處,畜養猴豹鷹犬之類,不 下八千有奇。計其費,每歲肉三萬七千八百斤,雞千 四百四十隻,雞子三千六百九十枚,棗栗四千六百 八十斤,粳稻等料七千七百七十六石,直銀通數千 餘兩。今歲歉民貧,流殍載路,而羽毛之微,得食人食。 乞行放散,以養聖德,以節財用。」命所司省之。
成化十二年,敕「內外臣毋進珍禽奇獸。」
按《名山藏典謨記》:「十二年七月,大學士商輅等條陳 時政六事,其一言:廣東雲貴等處有貢珍禽奇獸,此 物非出所貢之人,必取諸民,取民不足,又取之土官 夷人家,一物之進,其直十倍。暴橫生靈,激變邊方,莫 此為甚。乞敕內外臣,自後皆毋進。上嘉納之。」
成化二十二年,定「大祀所用野味起解。」
按《明會典》:「成化二十二年奏准,大祀該用大樣角鹿 二十五隻。先期會計行直隸廬鳳二府、河南布政司 歲辦鹿隻內,每三隻准買一隻,常數外增三隻備用。 餘仍歲辦起解。」
孝宗弘治 年更定各處歲辦野味及翎毛之數
按《明會典》:「弘治間,各處歲辦野味一萬四千四百九 十四隻,浙江八百隻,江西一千隻,湖廣三千隻,河南 一千二百隻,山東七百五十隻,應天府三百隻,直隸 蘇州府四百隻,鎮江府三百隻,廬州府八百隻,寧國 府二百隻,揚州府一千五十三隻,淮安府二千六十 一隻,池州府二百隻,常州府三百隻,安慶府五百隻」, 松江府三百隻,太平府三百八隻,徽州府二百一隻, 和州一百隻,《廣德州》二百九隻,徐州五百隻,滁州一 十二隻。
又,供應活鹿二百六十七隻,河南二百二十七隻,河 南府五十七隻,汝寧府七隻,南陽府七十隻,懷慶府 一十一隻,衛輝府二十六隻,彰德府五十六隻,直隸 廬州府一十隻,淮安府二隻,揚州府二隻,鳳陽府十 六隻,山東一十隻
天鵝三百二十隻,河南六十五隻,開封府辦,直隸廬 州府七十四隻,淮安府六十八隻,揚州府六十六隻, 鳳陽府三十一隻,山東一十六隻;
弘治間,各處歲辦翎毛二千二百二十七萬六千五 百四根。浙江三百九十三萬一千一百四十四根。江 西三百九十七萬七千六十六根。福建七十四萬三 千九百四十二根。湖廣五百七十七萬九千七十七 根。山東六十萬根。山西五萬四千根。廣東六十九萬 九千一百三十九根。廣西二十一萬四千七百二十 六根。四川二十四萬四千四十八根,河南六十萬根, 陝西五十萬根。順天府六萬八千一百七十八根。直 隸河間府六萬七千根,應天府一十六萬五千二百 七根。「直隸蘇州府九十五萬五千一百三十五根。鎮 江府二十三萬一千一百六十四根,廬州府二十二 萬四千五百六根。寧國府一十二萬」八千四百一根。 揚州府三十萬一千二百六根。淮安府五十三萬六 千八百四十五根。池州府二十三萬七千二百八十 八根。常州府一十八萬二千九百三十三根。安慶府 一百八萬九千七百七十八根。松江府三十四萬五 千九百六根。太平府七萬根。徽州府五萬根。和州二 十一萬三千八百一十五根。《廣德州》一萬根。徐州五 萬根。滁州六千根。
弘治十五年,放內苑雜禽獸。
按《名山藏典謨記》:「弘治十五年九月,光祿寺具內外 官員人等每日酒飯及西華門等處所畜鳥獸料食 之數以聞。上手批百二十條,于是大放內苑雜禽獸。」
武宗正德二年令甘肅鎮巡官採辦野味及江南捕致禽鳥
按《名山藏典謨記》:「正德二年正月,令甘肅鎮巡官採 辦野味,捕取土豹於邊方。八月命江南捕禽鳥征商 使致之。」
正德十年,定野味折價解部。
按《明會典》:「正德十年,南京工部奏准,江南各司府州 活鹿天鵝價銀,徑解工部,轉發光祿寺收用。」
正德十六年,縱內苑禽獸。
按《名山藏典謨記》:「正德十六年四月,上即位,詔以明 年為嘉靖元年六月,縱內苑禽獸。」
世宗嘉靖十二年詔天下毋濫獻瑞物
按《名山藏典謨記》:「嘉靖十二年三月,巡撫應天都御 史陳軾得白鹿於無錫以獻。上曰:『鵲兔鹿有疊至重 出者,禮部其宣示天下,自今非正瑞,勿復獻』。於是吏 部尚書汪鋐作詩三章,美上謙德,上褒答焉。」
神宗萬曆 年定天下歲貢野味及翎毛之數
按《明會典》:「今歲額大小活鹿三百九十七隻。大鹿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