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15 (1700-1725).djvu/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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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鴻鵠不畏也。故鵰之所在,眾禽皆逃散遠去。摽枝 無安巢,灌叢無息羽,鵰無所得食,則遣操詭辭,招眾 禽之過而愬諸。鳳曰:「鴻雁背北而來南,是叛者也;鸚 鵡舍禽言,習人語,是姦者也;倉庚出幽谷,遷喬木,是 冒越者也;鷾鴯秋冬遠遁,是避役者也。烏知吉凶?」言 妖祥以惑眾聽。鵲填河以阻水利,鳲鳩攘鵲之居;鴛 鴦荒淫無度,鷗好閒,雞「好鬥毆相傷,鳧鷖鵝鴨習水 戰顱鶿白鷺得魚不稅;孔雀有異相;杜鵑催歸,令戍 卒逃亡,提壺勸人,飲酒生事,是皆有罪,不治將益甚。」 鳳凰惑焉,命爽鳩氏治之。鵰與《爽鳩》相為表裏,窮山 谷,搜林麓。禽之出者,搏之逐之,攫之拏之,啄胔扼吭, 裂肪絕筋,磔毛揚風,灑血殷地。凡遇之者無噍類。其 餘皆周章振掉,謀所以免禍者。毀巢破鷇,空所積以 奉爽鳩,且以賂鵰使勿執。於是鵰之勢益張,而眾禽 之生理日蹙。其爪距稍利者,慕鵰所為,則起而效之。 其鈍者,深藏遠竄,餒死於草莽相藉也。而鳳凰始憂 之,聞蓬萊之巔有胎仙焉。胎仙名鶴,號青田翁,廉介 而潔白,和平而好生。於是徵爽鳩,使鶴乘軒而治之, 鶴乃與鳳凰謀曰:「夫鵰,其始一而已,自子之不戒而 使之蔓延,今之為鵰者何其多耶?昔之鵰名、鵰字、鵰 形、鵰性、鵰本為鵰者也。今有非鵰而鵰者,何也?鵰則 得食,不鵰則不得食。鵰則有利而無害,不鵰則利未 見而害嘗隨之,故不容其不鵰也。今禽之產子者願 為鵰雛之學飛者習為鵰,形狀與鵰異者,又冒為鵰。 不誅其渠魁,殲其兇醜,以勵其餘。吾恐鸞鷃、鵷鸑、神 雀、大鵬、金翅,皆化為鵰耳。」鳳凰曰:「善。」奏請於帝。帝遣 虞人持弓矢,張網羅,隨鵰而磔之。鵰之徒盡斃,敕天 下無留鵰,故其餘黨皆屏跡匿形,不敢出,眾禽始得 安於生養,以盡其天年。此皆少皞氏之恩,鳳凰與鶴 之力也。《太史》公曰:「鵰,姦禽也。」暴惡受誅固宜。吾獨懼 今之人子務養鵰,意有所欲,舉鵰而放之,求眾禽之 血肉以肥其軀。殊不知少皞氏之戒也。嗟夫,害物而 日益者,刑雖未及,天必譴之,其鵰豈足恤哉!

《書蕉》:至正時,史官熊太古經上都,過鵰窠站。站吏指 站後山上一穴云:「往年鵰窠其中生三卵,一為犬,一 為蛇。」心竊疑之。後於脫脫丞相家見一犬,坐客咸指 此犬為鵰窠所生,則知向者所聞不為異也。

《佛祖歷代通》載,帝與帝師坐,次一、亢二僧侍側。帝云: 「何不遊戲三昧?」亢以一年小云從小至大,為次一。遂 云:「海青身至小,天鵝身至大。海青徹天飛,天鵝生懼 怕。」亢云:「豬㹠身至小,象王身至大。象見㹠來欺,擲向 大千界。」帝師云:「我以大千界化為一釜竈,煮你四件 物,大小都鎔了。」帝大悅。

《青溪暇筆》:洪武間,翰林應奉唐肅有應制賦《海東青》 一絕云:「雲翮能追萬里風,坐令狐兔草間空。詞臣不 敢忘規諫,卻憶當時魏鄭公」自記云:是日,上御奉天 門外西鷹房,觀海東青。翰林學士宋濂因諫曰:「『禽荒 古所戒』。上曰:『朕聊玩之耳,不甚好也』。濂曰:『亦當防微 杜漸』。」上遂起。嗚呼!我太祖聖明天縱,固非唐太宗所 能肖,然宋公之直誠不在鄭公之下,而肅之詩亦可 謂善於規諷矣。此雖一事,可以見當時君臣相得之 際,如此其盛也。

四裔,考高麗國王祹,宣德四年進《海東青,制》詔:「珍禽 異獸,非朕所貴,其勿進方物,效誠而已。」

高麗國王,成化三年進「《海青》白鶻」,卻之。

《歷城縣志》:「紅山在城南五十里,相傳洞內有紅孩妖, 洞上有二皂鵰,高數尺,翅若輪,蒼狐狡兔見此,俱不 能逃。」

鵰部雜錄

《易林》「仲冬兼秋,鳥散飲憂。困於米食,數驚鸇鵰。 剛柔相傷,火爛銷金。鵰鷹制兔,伐楚有功。」

《說苑雜言》篇:「飛鳥成列,鷹鷲不擊。」

《輟耕錄》:白湛淵先生《續演雅十詩發揮》云:「海青羽中 虎,燕燕能制之,小隙沉大舟,關尹不吾欺者,海青,俊 禽也,而群燕緣撲之即墜,物受於所制者,無小大也。」 《華川巵辭》:「山高矣,鷹鷲猶以為卑,而巢增其上,然而 卒不免罹於畢弋者,何也?有身則有害也。」

鶚部彙考

釋名

《雎鳩》。詩經    《王雎》。爾雅

楊鳥。爾雅    白鷢:爾雅

《魚,鷹》。禽經    白鷖:禽經

沸波。本草綱目  《下窟鳥》。本草綱目

《紅鶴》:鶚雛 含山縣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