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22 (1700-1725).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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飾幣馬執扑而從之。」

訂義鄭鍔曰:「天子之於諸侯,亦有以馬為禮而賜之者,謂之幣馬,加文飾以致其華美,執箠扑以馭其奔逸。」 鄭司農曰:「校人主飾之也。幣馬,以馬遺人,當幣處者也。《聘禮》曰:『馬則北面奠幣於其前』。《士喪禮》下篇曰:『薦馬纓三就,入門北面交轡,圉人夾牽之,馭者執策立於其後』。」

凡賓客,受其幣、馬。

訂義鄭鍔曰:「賓客行朝享之禮,有庭實之馬以為幣,亦謂之幣馬則受而養乘以待用。」

大喪,飾遣車之馬,及葬埋之。

訂義鄭康成曰:「言埋之,則是馬塗車之芻靈。」 賈氏曰:「古以泥塗為車,以芻草為人馬神靈。」

田獵,則帥驅逆之車。凡將事於四海山川,則飾黃駒。

訂義鄭鍔曰:「若有祭祀於四海山川,則必擇黃色之駒,加文飾以將事焉。」此皆《校人》之職。或謂《大宗伯》「以沈貍祭川澤,而祭祀之牲各放其色」,四海山川乃均用黃駒,何耶?以《玉人》之職考之,王巡狩過大山川,所用之璋不同,然皆以黃金勺前馬,則知均用黃駒者,海與山川均為地道,黃者地之中色。若夫用駒,則以巡狩而行四方,駒有千里之足,而行地莫如馬,駒雖馬之小者,《禮》以小為貴,飾黃駒,乃郊用犢之意。 項氏曰:「一曰土神尚黃,校人飾貴,誠也。」

凡國之使者,共其幣馬。

訂義賈氏曰:「王使之下聘諸侯,王行禮後,更以此幣馬私與主君相見,謂之私覿。《聘禮》私覿是也。

凡軍事物馬而頒之。」

訂義鄭康成曰:「物馬齊其力。」 王昭禹曰:「《爾雅》言『戎事齊力,田獵齊足』。戎事非不齊足,以齊力為主;田獵非不齊力,以齊足為主。」 陳及之曰:「『周制,甸出革車一乘,馬四匹』。則是馬亦民自備也。」《校人》云:「凡軍事物馬而頒之」者,亦頒於官府共軍事者耳。不然,《校人》六廐凡三千四百匹,安能及庶民乎?自井田既壞,凡征戰則國家賦馬與民。漢時,大僕、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分布西北邊,養馬三十萬頭。武帝時,天下亭亭有馬,自是以來,未嘗俾民自養馬也。雖唐府兵之制,有井田遺意,而當給馬者,予其直市之,每匹予錢二十五千。刺史、折衝、果毅歲閱不任戰事者鬻之,以其錢更市,不足則一府共之。熙寧間,介甫罷祖宗馬監,令民自養馬,每一都限馬十五匹,十五年而足,謂之「保馬。」郡縣苟阿上意,不二三年而足,於是天下騷然病矣。

等馭夫之祿。

訂義黃氏曰:「馭夫中士趣馬、下士良馬三百八十,馭夫列貟者六十,其餘蓋選趣馬攝之。馬有良有駑,於良、駑之中又有等馬,故其祿不同。使校人等之,亦足見古人陞選之法,未嘗不各因其事。」

宮中之「稍食。」

訂義鄭鍔曰:「『養天子馬於宮苑之中者,亦當為之等其稍食』。嫌其特厚於宮中牧圉,故特言『等其稍食於馭夫之下。 項氏曰:『廐庫皆近王宮』,一云馬有養於內』,非也。」

趣馬下士,皁一人,徒四人。

訂義鄭鍔曰:「趣馬以下士為之,馬十二匹為皁,每皁一趣馬而爵之卑則下士,其職之微則養馬而已。

掌贊正良馬而齊其飲食,簡其六節。」

訂義鄭康成曰:「贊,佐也。佐正者,謂校人臧僕講馭夫之時。」 鄭鍔曰:「良馬所以駕玉路,然駕玉路之種馬,不可以駕田戎之車;駕田戎者,不可以為齊道之用。校人雖辨之,猶恐其不正,趣馬又贊而正之。駕路雖不同,而飲食不可不齊。或摧之,或秣之,摧之所以養之也。」 劉執中曰:「養之使無飢渴,害之也。」 鄭康成曰:「簡,差也。節,猶量也。差擇王馬以為六等。」 王昭禹曰:「所以閑之,分十二閑,六種之等也。《詩》曰:『比物四驪,閑之維則四牡修廣其大有顒,以養而閑之如此』。」 劉執中曰:「目以知其瞻之不驚,口以知其性之不悖,耳以知其力之不殫,鬣以知其血之有餘,毛以知其氣之不暴,蹄以知其行之不跲。六者簡馬之大節也。節」同,然後信為良馬。

掌駕說之頒。

訂義王昭禹曰:「駕以行,說以止,有勞逸之節,故以敘而頒之。」 鄭鍔曰:「使久勞者必逸,久息者必行。」劉執中曰:「馬雖良而駕御不得其方,或踶者非其性然也,故頒其說于三圉師、十二圉人馬,所以養成其材也。」

辨四時之居治,以聽馭夫。

訂義鄭康成曰:「居謂牧庌所處。」 賈氏曰:「牧庌者,放牧之處,皆有庌蔽以蔭馬。二月以前、八月以後在廐,二月以後、八月以前在牧,故云四時。」 鄭鍔曰:「四時所居,自日中而入之後,所居者閑廐日中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