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23 (1700-1725).djvu/12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牛,任得一牛,兩家俱認,州郡久不能決。益州長史韓 伯儁曰:「『于安固少聰察,可令決之』。仲文曰:『此易解耳』。」 於是令兩家各驅牛群至,乃放所認者,遂向任氏群 中。又陰使人微傷其牛,任氏嗟惋,杜家自若。仲文於 是訶詰杜氏,杜氏服罪而去。

《牛弘傳》:弘有弟曰弼,好酒而酗,常因醉射殺弘駕車 牛。弘來還宅,其妻迎謂之曰:「叔射殺牛矣。」弘聞之無 所怪問,直答云:「作脯。」坐定,其妻又曰:「叔忽射殺牛,大 是異事。」弘曰:「已知之矣。」顏色自若,讀書不輟。其寬和 如此。

《盧昌衡傳》。「昌衡嘗行至浚儀,所乘馬為佗牛所觸。因 致死。牛主來還價值。拒而不受。」

《李士謙傳》:「士謙以振施為務,有牛犯其田者,士謙牽 置涼處,飼之過於本主。」

《法苑珠林》:卞士瑜者,其父以平陳功授儀同。慳吝常 雇人築宅,不還其價。作人求錢,卞父鞭之曰:「若實負 錢,我死當與爾作牛。」須臾之間,卞父死。作人有牛產 一黃犢,腰下有黑文橫給,周匝如人腰帶,右胯有白 紋,斜貫,大小正如笏形。牛主呼之曰:「卞公何為負我?」 犢即屈前膝,以頭著地。瑜以錢十萬贖之,牛主不許, 死乃收葬。

《隋書五行志》:「大業初,恆山有牛四腳,膝上各生一蹄。 其後建東都,築長城,開溝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