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則必以聞,已而果然。神宗初固無殺意,見《詩》益動 心,自是遂益欲從寬釋
《東坡志林》:「予在東坡,嘗親執鎗匕,煮魚羹以設客,客 未嘗不稱善,意窮約中,易為口腹耳。今出守錢塘,厭 水陸之品,今日偶與仲夫貺、王元直、秦少章會食,復 作此味。客皆云此羹超然有高韻,非世俗庖人所能 彷彿。歲莫寡欲,聚散難常。當時作此,以發一笑也。」元 祐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談苑》:「眉州有人家畜數百魚,深池中以磚甃,四圍皆 屋,凡三十餘年。一日天晴無雷,池中忽發大聲如風 雨,皆躍起羊角而上,不知所往。舊說不以龜守,則為 蛟龍所取。」余以謂蛟龍必因風雨,疑此魚圈局三十 餘年,日有騰拔之志,精神不衰,久而飛去,自然之理。 《游宦紀聞》:「三山溪中產小魚,斑紋赤黑相間,里中兒」 豢之,角勝負,為博戲。
《明道雜志》:「漢陽武昌,濱江多魚,土人取江魚皆剖之, 不加鹽,曝江岸上,數累千百,雖盛暑為蠅蚋所敗,不 顧也。候其乾,乃以物壓作鱐,謂之淡魚,載往江西賣 之,一觔近百錢。饒信間猶重之,若飲食祭享無淡魚, 則非盛禮,雖臭腐可惡,而更以為佳。一船淡魚,其直 數百千,稅額亦極重。黃州稅物,每有三淡魚船,則一」 《日課利不憂》
辟寒。政和中,濟南府禹城縣孝義村崔志,有女甚孝。 母臥病久,冬忽思魚,食而不可得。其女曰:「聞昔者王 祥臥冰,得魚想不難也。」兄弟皆曰:「盡信書,則不如無 書,汝女子何妄論古今?」女曰:「不然,父母有兒女者,本 欲養生送死,兄謂女不能邪。」乃同乳媼焚香誓天,即 往河中臥冰。凡十日,果得魚三尾,鱗鬣稍異,歸以饋 母,食之所病頓愈。人或問方臥冰時,曰:「以身試冰,殊 不覺寒也。」
《宋史五行志》:「政和七年夏中,有二魚落殿中省廳屋 上。」
宣和二年三月,內出魚,純赤色,蔡京等乞付史館,拜 表賀。
《雞肋編》:北人南牧,上皇遽遜位。彼將及都城,乃與蔡 攸一二近侍,微服乘花綱小舟東下,人皆莫知。至泗 上,徒步至市中買魚,酬價未諧,估人呼為保義。上皇 顧攸笑曰:「這漢毒也。」歸猶賦詩,就用紅魚羹故事,初 不為戚。
《宋史吳皇后傳》:高宗為康王后,被選入宮。王即帝位, 后常以戎服侍左右。后頗知書,從幸四明,衛士謀為 變,入問帝所在,后紿之以免。未幾,帝航海,有魚躍入 御舟,后曰:「此周人白魚之祥也。」帝大悅。
《齊東野語》:「胡致堂寅字明仲,文定公安國弟之子也。 將生,欲不舉,文定夫人夢大魚躍盆水中,急往救之, 則已溺將死矣,遂抱以為己子。」
賢奕,紹興中虜趨京,所過城邑欲立取之。會天大寒, 城池皆凍,虜藉冰梯城,不攻而入。張魏公在大名聞 之,先弛濠魚之禁,人爭出魚,冰不得合。虜至城下,睥 睨久之,歎息而去。
《宋史五行志》:「紹興十八年,漳浦縣崇照鹽場海岸連 有巨魚,高數丈,割其肉數百車,剜目乃覺,轉鬣而傍 艦皆覆。又漁人獲魚,長二丈餘,重數千斤,剖之,腹藏 人骼,膚髮如生。」
淳熙十三年二月庚申,錢塘龍山江岸有大魚如象, 隨潮汐復逝。
十六年六月甲辰,錢塘旁江居民得魚,備五色,鯽首、 鯉身。民詭言「夢得魚」,覺而在手猶躍。事聞,有司令縱 之。
慶元三年二月,饒州景德鎮漁人得魚,赬尾鯉鱗,而 首異常魚。鎮之老人言「其不祥。」「紹興二年嘗出,後為 水災。」蓋是歲五月,鎮果大水,皆魚孽也。
嘉定十七年,海壞畿縣鹽官地數十里。先是有巨魚 橫海岸,民臠食之,海患共六年而平。
《茅亭客話》:「青城縣漁者李克明,釣歸,傾其魚於竹器 中,有一魚化為石,長四寸許,鱗鬣燦然若活。漁人婦 見而愛之,將與豎子為戲。其豎子將石魚於碗水中, 或搖鬣振鱗,浮泳而活。漁者驚異,取出置土罌中,因 是鄰里求觀者眾。在水則活,離水則為石,率以為常。 時巡轄柏舍人虛舟取此魚看,敲之中斷,致於水中」 不復活矣。
《捫蝨新話》:陳文壽嘗語予,「人有於庭楹間鑿池以牧 魚者,每鼓琴於池上,即投以餅餌,魚爭食之,如是者 屢矣。其後魚但聞琴聲丁丁然,雖不投餅餌,亦莫不 跳躍而出。客不知其意餅餌也,以為瓠巴復生。」予曰: 「『此正宋齊丘所謂食化者』。齊丘曰:『庾氏之魚可名策 策,辛氏之魚可名堂堂,如此則庭下之魚可名丁丁』。」 文壽大笑。
《田間書》:余嘗步自橫溪,有二叟分石而釣,其甲得魚 至多,且易取。其乙日亡所獲也。乙乃投竿問甲曰:「食 餌同,釣之水亦同,何得失之異耶?」甲曰:「吾方下釣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