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言刊,陰木言剝,先儒以為互言,余以為刊除也,與隨山刊木之刊同。陽木堅而難除,故以刊言之。「剝」,剝也,與《易》柔變剛之「剝」同,陰木柔而易去,故以「剝」言之。刊剝者,除草木而空其地,或居民,或作室,未必欲為耕種之地 。劉執中曰:「山南之木曰陽木者,以其稟而生者,陰氣之不足也;山北之木曰陰木者,以其稟而」生者,陽氣之不足也。陽不足者,水之則多沉;陰不足者,火之則多浮。聖人以火養其沉者,可使之浮焉;以水養其浮者,可使之沉焉。《天官》所謂百工飭化,八材者,抑其有餘,以補其不足,以輔相天地而成其化者也。故《輪人》之職曰:「凡斬轂之道,必矩其陰陽。陽也者,稹理而堅;陰也者,疏理而柔。是故以」火養其陰而齊諸陽,則轂雖弊,不�「其柞氏之所職乎?故攻草木及林麓者,選材以資木工也。夏至日陰生也,則刊其陽木之陰,以去其氣之不足者,既伐然後以火養其所刊,可以齊諸陽也。冬至日陽生也,則剝其陰木之陽,以去其氣之不足者,既斬,然後以水養其所剝,可使齊諸陰也。」 陳及之曰:「所謂仲冬斬陽木,仲夏斬陰木,頒其格令於民間,使」民知禁斧斤以時入山林,則材木不可勝用也,大要如是而已。若曰「設虞衡以養蕃,設柞氏以刊剝之」,則其細已甚,且不勝其勞矣。
若欲其化也,則《春秋》變其水火,
鄭康成曰:「化猶生也 。」 鄭鍔曰:「若欲用為耕地,而冀其能化生嘉穀,則於春秋之時變其冬夏所用之水火,夏用火矣。春則水之冬用水矣。秋則火之前日所用水火,一切反易而變更之,則水火相濟而其土和美,自能化生嘉穀也 。」 王氏曰:「其糵薄於陰陽相沴之氣,化而為土矣。」
《凡攻木》者,掌其政令。
《鄭康成》曰:「除木有時 。」 《鄭鍔》曰:「木或當刊,或當剝,或宜水,或宜火,與夫春秋冬夏之時,各有政令也。」
漢
漢初,弛「山澤」之禁。
按《史記貨殖傳》:「漢興,海內為一,開關梁,弛山澤之禁。」
孝文皇帝後六年天下旱蝗弛山澤
按:《史記文帝本紀》云云。
孝景皇帝中六年設東園主章專掌材木
按:《史記》《漢書》《景帝本紀》俱不載。 按《漢書百官公卿 表》:「將作少府,秦官,景帝中六年更名將作大匠,屬官 有石庫、東園、主章、左右、前後、中校七令丞。」
〈注〉如淳曰:「章謂大材也。」師古曰:「東園主章,掌大材以供東園大匠也。」
又《主章長丞》。
師古曰:「掌,凡大木也。」
後漢
後漢以將作大匠掌木工并樹植之事。
按:《後漢書百官志》:「將作大匠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掌 修作宗廟路寢、宮室、陵園木土之功,并樹桐梓之類, 列於道側。」
魏
巍置材官校尉,主天下材木事。
按:《宋書百官志》云云。
晉
元帝建武元年七月丁未弛山澤之禁
按:《晉書元帝本紀》云云。
宋
宋設將作大匠材官將軍,以掌主土木之役事。 按《宋書百官志》:「將作大匠一人,丞一人,掌土木之役。 材官將軍一人,司馬一人,主工匠土木之事。」
梁
武帝天監七年詔開山林之禁
按《梁書武帝本紀》,天監七年秋九月丁亥,詔曰:「芻牧 必往姬文垂則雉兔有刑,姜宣致貶藪澤山林,毓材 是出,斧斤之用,比屋所資。而頃世相承,並加封固,豈 所謂與民同利,惠玆黔首?凡公家諸屯戌見封熂者, 可悉開常禁。」〈熂音戲〉
北魏
高祖太和六年八月庚子罷山澤之禁
按:《魏書高祖本紀》云云。
北齊
顯祖天保九年詔禁非時行火
按:《北齊書顯祖本紀》,「九年春二月己丑,詔限仲冬一 月燎野,不得他時行火,損昆蟲草木。」
隋
高祖開皇元年三月戊子弛山澤之禁
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