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43 (1700-1725).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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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保昇曰:「苗似茶,叢生,一莖生三葉,高尺許,凌冬不 凋。花黃色。江左者節高若連珠;蜀都者節下不連珠。 今秦地及杭州、柳州者佳。」

蘇頌曰:「今江湖荊夔州郡亦有,而以宣城九節堅重 相擎有聲者為勝,施、黔者次之,東陽、歙州、處州者又 次之。苗高一尺以來,葉似甘菊,四月開花黃色,六月 結實似芹子,色亦黃。江左者根黃連珠,其苗經冬不 凋,葉如小雉尾草,正月開花作細穗,淡白,微黃色。六、 七月根緊,始堪采。」

蘇恭曰:「蜀道者粗大,味極濃苦,療渴為最。江東者節 如連珠,療痢大善。澧州者更勝。」

李時珍曰:「黃連,漢末李當之《本草》惟取蜀郡黃肥而 堅者為善,唐時以澧州者為勝。今雖吳、蜀皆有,惟以 雅州、眉州者為良。」藥物之興廢不同如此,大抵有二 種,一種根粗無毛,有珠如鷹雞爪形而堅實,色深黃。 一種無珠多毛而中虛黃,色稍淡,各有所宜。

根修治

《雷斆》曰:「凡使,以布拭去肉、毛,用漿水浸二伏時,漉出, 於柳木火上焙乾用。」

李時珍曰:「五臟六腑皆有火。平則治,動則病,故有君 火相火之說,其實一氣而已。黃連入手少陰心經,為 治火之主藥。治本臟之火,則生用之。治肝膽之實火, 則以豬膽汁浸炒。治肝膽之虛火,則以醋浸炒。治上 焦之火,則以酒炒。治中焦之火,則以薑汁炒。治下焦 之火,則以鹽水或朴硝炒。治氣分濕熱之火,則以茱」 萸湯浸炒。治血分塊中伏火,則以乾漆水炒。治食積 之火,則以黃土炒。諸法不獨為之引導,蓋辛熱能制 其苦寒,鹹寒能制其燥性,在用者詳酌之。

氣味

苦寒無毒。

《別錄》曰:「微寒。」

《吳普》曰:「神農、岐伯、黃帝、雷公:苦,無毒;李當之,小寒。 徐之才曰:『黃芩、龍骨、理石為之使。惡菊花、元參、白鮮 皮、芫花、白殭蠶。畏款冬、牛膝。勝烏頭。解巴豆毒』。」 甄權曰:「忌豬肉,惡冷水。」

《雷斆》曰:「服此藥至十兩,不得食豬肉。若服至三年,一 生不得食也。」

李時珍曰:《道書》言:「服黃連犯豬肉,令人泄瀉。」而方家 有豬肚黃連丸、豬臟黃連丸,豈只忌肉,而不忌臟腑 乎?

主治

《本經》曰:「熱氣目痛,眥傷淚出,明目,腸澼腹痛下痢,婦 人陰中腫痛。久服令人不忘。」

《別錄》曰:「主五臟冷熱,久下洩澼膿血,止消渴大驚,除 水利骨,調胃厚腸,益膽,療口瘡。」

《大明》曰:「治五勞七傷,益氣,止心腹痛,驚悸煩躁,潤心 肺,長肉止血,天行熱疾,止盜汗并瘡疥。豬肚蒸為丸, 治小兒疳氣,殺蟲。」

陳藏器曰:「羸瘦氣急。」

張元素曰:「治鬱熱在中,煩躁惡心,兀兀欲吐,心下痞 滿。」

王好古曰:「主心病逆而盛,心積伏梁。」

李時珍曰:「去心竅惡血,解服藥過劑煩悶,及巴豆、輕 粉毒。」

發明

張元素曰:「黃連,性寒味苦,氣味俱厚,可升可降,陰中 陽也。入手少陰經。其用有六:瀉心臟火,一也;去中焦 濕熱,二也;諸瘡必用,三也;去風濕,四也;赤眼暴發,五 也;止中部見血,六也。張仲景治九種心下痞,五等瀉 心湯皆用之。」

成無己曰:「苦入心,寒勝熱。黃連、大黃之苦寒,以導心 下之虛熱。蚘得廿則動,得苦則安。黃連、黃蘗之苦,以 安蚘也。」

王好古曰:「黃連苦燥。苦入心火就燥。瀉心者,其實瀉 脾也,實則瀉其子也。」

朱震亨曰:「黃連去中焦濕熱而瀉心火。若脾胃氣虛 不能轉運者,則以茯苓、黃芩代之,以豬膽汁拌炒,佐 以龍膽草,則大瀉肝膽之火。下痢胃口熱,禁口者,用 黃連、人參煎湯,終日呷之。如吐再強飲,但得一呷下 咽便好。」

劉完素曰:「古方以黃連為治痢之最。蓋治痢惟宜辛 苦寒藥,辛能發散,開通鬱結;苦能燥濕,寒能勝熱,使 氣宣平而已。諸苦寒藥多泄,惟黃連、黃蘗性冷而燥, 能降火去濕,而止瀉痢,故治痢以之為君。」

寇宗奭曰:「今人多用黃連治痢,蓋執以苦燥之義。下 俚但見腸虛滲泄,微似有血,便即用之。又不顧寒熱 多少,惟欲盡劑,由是多致危困。若氣實初病,熱多血 痢,服之便止,不必盡劑。虛而冷者,慎勿輕用。」

李杲曰:「諸痛癢瘡瘍,皆屬心火。凡諸瘡宜以黃連、當 歸為君,甘草、黃芩為佐。凡眼暴發赤腫,痛不可忍者, 宜黃連、當歸,以酒浸煎之。宿食不消,心下痞滿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