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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草木典

 第一百九十五卷目錄

 竹部紀事一

草木典第一百九十五卷

竹部紀事一

《漢書律歷志》:「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西,崑䮗之陰,取 竹之解谷,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間而吹之,以為黃 鐘之宮。制十二筩以聽鳳之鳴,其雄鳴為六,雌鳴亦 六,比黃鐘之宮而皆可以生之,是為律本。」孟康曰: 「解,脫也。谷,竹溝也。取竹之脫無溝節者也。一說:崑崙 之北,谷名也。」應劭曰:「生者,治也。竅,孔也。」《孟康》曰:「竹孔 與肉薄厚等也。」《晉灼》曰:「取谷中之竹,生而孔外,肉厚 薄自然均者,截以為筩,不復加削刮也。」

《韓詩外傳》:「黃帝時,鳳凰棲帝梧桐,食帝竹實。」

《博物志》:「堯之二女,舜之二妃,曰湘夫人。舜崩,二妃啼 以涕揮竹,竹盡斑。」

《述異記》:「湘水去岸三十里許,有相思宮、望帝臺。昔舜 南巡而葬於蒼梧之野,堯之二女娥皇、女英追之不 及,相與協哭,淚下沾竹,竹文上為之斑斑然。」

《汲冢周書》王會解:「路人大竹。」路人,東方蠻也。貢大 竹。

《述異記》:「東海畔有孤竹焉,斬而復生,中為管。周武王 時,孤竹之國,獻瑞筍一株。」

《竹書記年》,天子西征,至於元池,天子三日休於元池 之上,乃奏廣樂,三日而終,是曰「樂池。」天子乃樹之竹, 是曰「竹林。」

《晏子》,景公樹竹,令吏謹守之。公出過之,有斬竹者焉, 公以車逐,得而拘之,將加罪焉。晏子入見曰:「公亦聞 吾先君丁公乎?」公曰:「何如?」晏子曰:「丁公伐曲沃,勝之, 止其財,出其民。公日自莅之,有輿死人以出者,公怪 之,令吏視之,則其中金與玉焉。吏請殺其人,收其金 玉。公曰:『以兵降城,以眾圍財,不仁。且吾聞之人君者, 寬惠慈眾,不身傳誅,令捨之』。」公曰:「善。」晏子退,公令出 斬竹之囚。

《墨子》:「公輸子削竹木以為鵲,鵲成而飛之,三日不下, 自以為巧。」

《吳越春秋》:越王問范蠡用兵,對曰:「越有處女,願君王 問之。」處女北行見王,道逢老人,自稱袁公,即杖箖箊 竹,末折墮地,處女即接其末,公操其本而刺處女,處 女舉杖擊之,公飛上樹,變為白猿。

《史記·趙世家》:知伯率韓、魏攻趙,趙襄子懼,乃奔保晉 陽。原過從後至於王澤,見三人,自帶以上可見,自帶 以下不可見。與原過竹二節,莫通,曰:「『為我以是遺趙 毋卹』。原過既至,以告襄子。襄子齋三日,親自剖竹,有 朱書曰:『趙毋卹余霍泰山山陽侯,天使也。三月丙戌, 余將使女反滅知氏,女亦立我百邑,余將賜女林胡 之地,至於後世』。」襄子再拜受三神之令,使相張孟同 私於韓、魏,韓、魏與合謀,以三月丙戌三國反,滅知氏, 共分其地。於是遂祠三神於百邑,使原過主霍泰山 祠祀。

《拾遺記》:「始皇起雲明臺,窮四方之珍木,得雲岡素竹。」 《漢書高祖本紀》:「高祖為亭長,乃以竹皮為冠,令求盜 之。薛治,時時冠之。及貴,常冠,所謂劉氏冠也。」按注,應 劭曰:「以竹始生皮作冠,今鵲尾冠是也。求盜者亭卒。 薛,魯國縣也,有作冠師,故往治之。」韋昭曰:「竹皮,竹筠 也。今南夷取竹,幼時績以為帳。」師古曰:「竹皮筍皮,謂」 筍上所解之籜耳,非竹筠也。今人亦往往為筍皮巾, 古之遺制也。《韋說》失之。

《地道志》:「梁孝王東苑方三百里,即兔園也。多植竹,中 有修竹園。」

《四川志》:「邛州南八里有邛崍山。漢張騫奉使西域,得 高節竹,植於邛山。」

《史記西南夷傳》:「元狩元年,博望侯張騫使大夏來,言 居大夏時,見蜀布邛竹杖,使問所從來,曰:『從東南身 毒國可數千里,得蜀賈人市』。」按注,瓚曰:「邛,山名。此竹 節高,實中可作杖。」

《河渠書》:「天子使汲仁、郭昌發卒數萬人寒瓠子決。是 時東流郡燒草,以故薪柴少,而下淇園之竹以為楗。」 《四川志》:「漢竇誼居蜀之峨眉,放浪不羈。月夜子規啼 竹上,誼曰:『竹裂吾可歸峨峰』。是夕竹裂黎明遁於峨 峰,武帝三徵不起。」

《三輔舊事》:「武帝作延陵及廟,竇將軍有青竹園在廟 南,恐犯蹈之,言作陵不便。」

《東觀漢記》:馬援至荔浦,見冬筍名苞,上言「禹貢厥苞 橘柚。」疑謂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