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50 (1700-1725).djvu/83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樹留十餘條,長一尺以上,餘者皆科去。至來春桑眼 動時,連根掘來,於漫地內,闊八步一行,行內相去四 步,一樹相對栽之。」

栽培灌澆如前法。桑行內種在闊八步,牛耕一繳地也。行內相去四步,一樹破地四步已耎,可成大樹,相對則可以橫耕,故田不廢墾,桑不致荒。

荊棘圍護當年橫枝上所長條。至臘月科令稀勻得 所。至來年春,便可養蠶。

《士農必用》曰:「科斫樹桑惟在稀科時斫。」

依時斫也

使其條葉豐腴而早發,不致蠶之穉也。

稀則條自豐,葉自肥,今年科不過時,則長條豐美,明年之葉自然早發,而又腴潤也。

又科斫之利。

惟在不留中心之枝,容立人於其內,轉身運斧,條葉偃落於外,比之擔負高。凡遶樹上下科有心之樹者,一人可敵數人之功,條不可冗,冗則費芟科之功,葉薄而無味。是故科斫為蠶事之先務,時人不知預治於農隙之時,而徒費功力於蠶忙之日,人則倍勞,蠶復失所。如得其法,使樹頭易得其條,條上易得其葉,蠶不待食,葉以時至,又其葉潤厚。《農語》云:「鋤頭自有三寸澤,斧頭自有一倍桑。」 秦中之法,名曰「剝桑。」 臘月中悉去其冗,所存之條甚疏。又於所存條根之上,僅留四眼,餘皆去之。其所留者,明年則為科。其眼中所發青條,可長三數尺,其葉倍常光潤如沃蠶,逼老而手採之,獨留一向外之條滋養。及秋,其長以至尋丈。臘月復科之如前。歲久則所留之科重繁,復從下斫去,既周而復始。洛陽、河東亦同,山東、河朔則異,於是必留明條,疑風土所宜,然欲一試此《剝桑》之法而未果也。

又「斫樹法,自移栽時。」

長五七尺高

便割去梢,既不留中心,其條自向外長。樹長大,中心 可容立一人。如長成樹者,當中有身及枝者,亦可斫 去也。《科條法凡可科去者有四等》:一、「瀝水條。」

向下垂者

一、《刺身條》

向裏生者

一、《駢指條》

《相併生》者,選去其一。

一、《冗脞條》

雖順生卻稠冗

臘月為上,正月次之。

臘月津脈未上,又農隙人家春科只圖容易剝皮,卻損了津液也。欲用桑皮,將臘月、正月科下條,向陽土內培了,至二月中取之,自可剝。

《士農必用》曰:「接換之妙。」

荊桑根株接魯桑條也

惟在時之和融,手之審密,封繫之固,擁包之厚,使不 至疏淺而寒凝也。

春分前十日為上時,前後五日為中時,然取其條眼襯青為時尢妙,此不以地方遠近,皆可準也。然必待晴煖之日,以藉其陽和也。接不密,則氣液難通,擁包不固厚,則風寒入而害之也。果之一生者,質小而味惡,既一接之,則質碩大而味美。桑亦如是,故接換之。

接時取遠處有者,預先取下,可節氣內割取其條。

其採取培養之法,全如《採條桑》內所說。如取接萌處過遠者,可於未曾盛油新柿簍中,與蒲包穰一處椿了外,密封不透,雖行千里,不致凍損果木宜三年條。其藏及接法亦同。

元扈先生曰:「莫如當年」條為妙,三年之說不然也。且 接時必待月暗,自下弦至上弦皆可晦尢妙。自上弦 至下弦皆忌望尢險。

劈接法:「先附地平鋸去身榦,於砧盤傍向下一寸半, 皮肉上用快刀子尖向上左右斜批豁兩道至平面, 其下尖,其上闊一指,中間批豁斷者剔去。」

其批豁了處,如一《鴉嘴》樣渠子也。兩壁有斜面,無平底,其尖淺向上漸深至平面,可深至半指許。

接頭可長五寸,其粗細如一指許者,於根頭一寸半 內量留一半,將其外一半左右削兩刀子成蕎麥楞 樣,令頭《尖口》內含養溫煖,嵌於砧盤傍所批渠子內, 極要緊密。須使老樹肌肉與接頭肌肉相對,著於一 砧盤上,如此接至數箇。

斟酌砧盤大小

用新牛糞和土成泥,封泥其接頭周遭,又用新桑皮 纏繳牢固,上又用牛糞土泥封泥了所繳桑皮,然後 用濕土封堆接頭上,可厚五寸。

大小斟酌其樹盤

周圍棘刺遮護。接頭生條芽出土長高一二尺,約量 留三二條用。依柱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