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58 (1700-1725).djvu/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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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泥洹》等經,並為大乘之學。而什又譯《十誦律》,天竺 沙門佛陀耶舍譯《長阿含經》及《四方律》,兜法勒沙門 曇摩難提譯《增一阿含經》,曇摩耶含譯《阿毗曇論》,並 為小乘之學。其餘經論不可勝記。自是佛法流通,極 於四海矣。東晉隆安中,又有𦋺賓沙門僧迦提婆譯 《增一阿含經》及《中阿含經》。義熙中,沙門支法領從于 闐國得《華嚴經》三萬六千偈,至金陵宣譯。又有沙門 法顯自長安遊天竺,經三十餘國,隨有經律之處,學 其書語,譯而寫之。還至金陵,與天竺禪師跋羅參其 辨定,謂《僧祇律》學者傳之。齊、梁及陳,並有外國沙門, 然所宣譯,無大名部可為法門者。梁武大崇佛法,於 華林園中摠集釋氏經典,凡五千四百卷,沙門寶唱 撰《經目錄》。又後魏時,太武帝西征長安,以沙門多違 佛律,群聚穢亂,乃詔有司盡坑殺之,焚破佛像,長安 僧徒,一時殲滅。自餘征鎮,豫聞詔書,亡匿得免者十 一二。文成之世,又使修復。熙平中,遣沙門慧生使西 域采諸經律,得一百七十部。永平中,又有天竺沙門 菩提留支大譯佛經,與羅什相埒,其《地持》《十地論》,並 為大乘學者所重。後齊遷鄴,佛法不改。至周武帝時, 蜀郡沙門衛元嵩上書,稱「僧徒猥濫」,武帝出詔,一切 廢毀。開皇元年,高祖普詔天下,任聽出家,仍令計口 出錢,營造經像。而京師及并州、相州、洛州等諸大都 邑之處,並官寫一切經,置于寺內,而又別寫藏于祕 閣。天下之人,從風而靡,競相景慕。民間佛經,多於《六 經》數十百倍。大業時,又令沙門智果於東都內道場 撰諸經目,分別條貫,以佛所說經為三部:一曰大乘, 二曰小乘,三曰雜經。其餘似後人假託為之者,別為 一部,謂之《疑經》。又有菩薩及諸深解奧義,贊明佛理 者,名之為論,及戒律,並有大、小及中三部之別。又所 學者錄其當時行事,名之為記,凡十一種。今舉其大 數,列於此篇。

右《道佛經》二千三百二十九部七千四百一十四卷。

道、佛者,方外之教,聖人之遠致也。俗士為之,不通其 指,多離以迂怪,假託變幻亂於世,斯所以為弊也。故 《中庸》之教,是所罕言,然亦不可誣也。故錄其大綱,附 于四部之末。

大凡經傳存亡及道、佛,六千五百二十部,五萬六千八百八十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