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1 (1700-1725).djvu/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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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五十七卷目錄

 河圖洛書部總論三

  元雷思齊易圖通變河圖傳上 河圖傳中 河圖傳下 河圖辨徵

  河圖遺論

經籍典第五十七卷

河圖洛書部總論三

元雷思齊易圖通變

《河圖傳上》

則《河圖》以作《易》,其數之所由起乎?數之起,不過一陰 一陽之道而已;《易》道之所以一陰一陽者,不過以奇 耦之數互為分且合,以生且成而已;陽奇陰耦,變而 通之,繩繩兮雜而不亂者,不過《大傳》所謂「天一地二」, 以至「天五且地十」而已;

《易》為太極。極,中也,一也,中自一也,是生兩儀。儀,匹也, 二也,匹而二也。兩儀生四象,一二、三、四,分之以為四 生數。四象生八卦,則六、七、八、九,合之以為四成數也。 四奇為陽,陽雖有生成之異,而各列於四方之正。四 耦為陰,陰亦有生成之異,而同均於四維之偏。由正 生偏,由偏成正也。一與三為奇,為陽之生數,而必待 於六與八之陰數以為成。二與四為耦。為陰之生數。 亦必賴於七與九之陽數以為成也。

「自北而東」一而三乃陽生之進數;而其自八而六、東 而北,陰成之退數者,固已寓乎其中。「自西而南」二而 四,乃陰生之進數;而其自九而七南而西,陽成之退 數者,亦兼具乎其中矣。

四方者,各以其陽奇居於正;四維者,各以其陰耦附 於偏。然天數之有五,地數之有十,均合於陰陽之奇 耦,而同謂之「生成」,乃獨無所見於四方之位,何也?四 象無五,八卦無十故也。然《易》之所以範圍不過,曲成 不遺者,正由假此天五地十之虛數,以行其實用於 四象八卦而成《河圖》者,特不當傚世習置五虛點於 圖中心,而附以十點,謬云五十而不知其用也。 《坎》以一始於正北,而一五為《乾》,六於西北;《坤》以二分 於西南,而二五為《兌》,七於西;《震》以三出於東,而三五 為《艮》,八於東北;《巽》以四附於東南,而四五為《離》,九於 正南。故陽得五而陰耦,得五而奇;陰得五而陽奇,得 五而耦,是生數之所以成,成數之所以生者也。生數 少於五,無所待以制中也。故陽數之一與三,自為中 於《乾》六《艮》八,成數之陰之外,陰眾而陽孤,《坎》,故謂「陷」 也。成數多于五,不能自適於中也。故陰數之二與四, 取五於《離》九《兌》七,成數之陽之內,陽正而陰偏,離,故 謂「麗」也。陷必止而求動,故「帝出乎震。」動所以取合,由 分而合也。麗必順而相說,故「說言乎兌。」說所以致分、 由合而分也。

陽之進數坎獨為生數之始,由北順行,東交於巽四; 陰之進數,坤亦為生數之次,由西南逆行,東合於震 三。是陰陽之生數,三四俱前,而合考於時今四月為 《乾》月卦六陽之交,《坤》月卦六陰之承,故有巽無《乾》,帝 出震而齊乎巽也。

陽之退數,離獨得成數之中,由南順行,西終于《兌》七; 陰之退數,艮實始之,由東北逆行,既北而西,究於《乾》 六,是陰陽之成數,六七俱後,而分考於時。今十月為 《坤》月卦,六陰之終;《乾》月卦,六陽載始,故有《乾》而無《巽》。 《說》言乎《兌》戰乎乾也。

天。數始於一,則太極之全也,陽之正也。一析而二,則 太極之分也,陰之偏也。一二參而三,則陽既唱而奇, 一三轉而四,則陰遂隨而耦。由一與四唱與前,交對 而為五,而其二與三隨於後,亦交對而為五,是兩其 五,兩五相伍則十也。參以天五,是參伍也。古文之五 ╳,古今文之十皆十,是其象也。「變而通之」,生數之所 以成成數之所以生也。

坎一、巽四而五,故乾六、離九而十五也,合之而二十。 坤二震三而五,故兌七艮八而十五也,合之亦二十。 是一二、三四之十成六七、八九之三十,故《河圖》之數 止於四十,而虛用天五與地十,而為天地之數五十 有五也。

生數之二五而十,雖分陰分陽,而俱以生數之陽,載 成數之陰以維北若東而中,由以立。兩其十五而三 十,遂互陰互陽,而又以成數之陰,奉生數之陽以維 南若西而中,所以行也。立者寄於虛以體其實,行者 布其實以用其虛也。

「一二三四,交羅四象,而四互其虛;五以為十而為生 數之體;六七八九,并包八卦,而四分其實;五以為二 十,而為成數之用。」兩五之合十固已旁正,而交為二 十之分,體二十之分五乃離合,而統為天五之全用。 十交五體,五周十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