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1 (1700-1725).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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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朱元昇三易備遺

《圖書述意》

「河圖洛書,天授之聖人,以覺斯世者也。圖之數四十 有五,書之數五十有五。夫子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 則之』。此之謂也。所以則之何如?」曰:「聖人則《河圖》以定 八卦,乾南坤北,離東坎西,震巽艮兌居四維者是也。 聖人則《洛書》以定八卦,離南坎北,震東兌西,乾坤艮 巽居四維者是也。總天一、天三、天五之生數,為乾之」 用九;總地二地四之生數,為坤之用六。此聖人兼則 之《河圖》《洛書》者也。《河圖》之位,乾統三男處成數,坤統 三女處生數;《洛書》之位,乾統三男居東北,坤統三女 居西南。分陰分陽,男女有別,此聖人又「兼則之《河圖》 《洛書》」者也。象天數之奇而衡聯,故為陽儀之—;象地 數之耦而縱對,故為陰儀之╍,此聖人獨則之《河圖》 者也。數之配五行,有易其方,有不易其方者。故卦之 配五行,亦有易其位,有不易其位者:是殆啟納音之 微機,具五行之功用。陽數奇,居四方之正;陰數耦,居 四方之維。故卦之居四正者,純乎—卦之居四維者, 反覆為二。是殆啟反對之微機,具六六之妙用。此聖 人又獨則之《河圖》者也。凡此條目,皆因自然之數,證 自然之象,明自然之理,本之夫子《大傳》之辭,而為之 圖與說推往順來逆八卦之旨,以四十五數為《河圖》; 推起震終艮八卦之旨,以五十五數為《洛書》,不過闡 聖人則天道之自然,與斯世同覺者也。若夫關子明 以四十五數為《洛書》,以五十五數為《河圖》,與劉長民 所述不同。朱子文公黜「長民」之說而是,子明愚也,本 夫子之辭而符長民,匪曰敢自異于先生,長者亦惟 其是而已爾。

《河圖》

《河圖》之數四十有五:一居北而六居西北,其位為水; 二居西南而七居西,其位為火;三居東而八居東北, 其位為木;四居東南而九居南,其位為金;五居中,其 位為土。聖人則之,其設卦之所由始乎?《大傳》曰:「參伍 以變,錯綜其數。」攷之《河圖》,縱而數之,一五九是為十 五,八三四亦十五也,六七二亦十五也,衡而數之,八 一六是為十五,三五七亦十五也,四九二亦十五也。 交互數之四五六是為十五,二五八亦十五也,此所 謂「參伍以變,錯綜其數」者也。

《洛書》

《洛書》之數五十有五。天一生水,成之者地六;地二生 火,成之者天七;天三生木,成之者地八;地四生金,成 之者天九;天五生土,成之者地十。聖人則之,其設卦 之所由備乎?《大傳》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 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又曰:「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 而各有合。」攷之《洛書》,天數五,一三五七九是也;地數 「五、二、四、六、八、十是也。」一與六合于北,二與七合于南, 三與八合于東,四與九合于西,五與十合于中。五位 相得,而各有合也。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河圖交九數之圖

河圖交九數之圖

易,變易也,《大傳》曰:「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河圖》之交, 其變之始乎?今以《河圖》奇耦之數案之先天之圖,蓋 可見矣。其為數也,奇數自一左旋至三至五至七,復 右旋以至于九。耦數自二右旋至四至六,復左旋以 至于八。其為卦也,左位之卦,自乾一右旋至兌二、離 三、震四。右位之卦,自巽五左旋至坎六、艮七、坤八。大 抵數以逆來,則卦以順往;數以順往則卦以逆來;以 數之交錯,為卦之逆順。剛柔相摩,八卦相盪,變化無 窮矣。斯《易》之所以神歟!

洛書聯十數之圖

洛書聯十數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