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4 (1700-1725).djvu/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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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周子曰:「筮者,叩神也。再三 瀆,瀆則不告矣。」此文王之所以起其例也。夫占而揲 蓍,積十有八,變必成一卦。卦必有卦辭,爻必有爻辭, 何以言其告不告也?蓋誠意專一,而筮則神之告之。 卦辭爻辭,應合所問,如占婚姻,與之《咸恆》,曰「納婦吉」, 曰「勿用取女」,曰「歸妹,征凶,無攸利。」占征伐,曰「利用侵 伐」,曰「在師中吉」,曰「不利行師」,曰「勿用師。」占田獵,曰「田 獲三狐」,曰「田獲三品」,曰「即鹿無虞」,曰「田無禽」,若此者, 皆所謂告也。若夫卦辭爻辭,不應所占之事,此則誠 意不至二三之瀆,而所謂不告者也。此即文王之所 謂不告也。不然,則得卦爻必有辭以告之,又何以有 「不告」之云?夫誠敬不至,則吾心之神明不存,而神明 之神亦爽,得不合之辭,而猶曰神明之告我也,必有 他意,揣摩,臆度遷就,曲推強取,以定吉凶,以至狂妄 僥倖悖亂之念,皆自此生者,古有之矣,是惑之甚也。 況世之占者,忽略滅裂,褻瀆瑣細,不敬尢甚!乃欲以 此求神明之指其所之至於不驗,又妄以為卜筮之 理不可信,彼豈知夫「告不告」之道哉?余之有見乎此 也,乃取卦爻辭,以人事分門別例,編為一書,俾世之 占者,以類求之,必本乎誠敬專一之道,而知占之不 妄以告人也。豈不有以解千古之惑,而發聖人之蘊 乎?羲、文、周、孔在天之靈,不易吾言矣。愚謂此論,真足 以發朱子之所未發,而且有以得文王告不告之旨, 故詳識之。若夫超於言辭之表,而參以卦爻之象,斯 亦占法之所不可省云。

《易十翼論》

《易》之有《十翼》,猶天之有日月,人之有耳目,輕重之有 權衡,長短之有尺度,誠《易》之門庭,象數之機括也。《十 翼》不作,《易》之名且不立,卦畫于誰乎?吾不得而知也。 辭繫于誰乎?吾不得而知也。卦辭將何用乎?吾不得 而知也。「《乾》烏知其為天乎?《坤》烏知其為地乎?震、巽、坎、 離、艮、《兌》烏知其為雷、風、水、火、山、澤乎?《十翼》」作矣,《易》之 名立矣;卦然後知其為羲之畫也;辭然後知其為文 之𦅸也;卦辭然後知其為卜筮之用也;乾然後知其 為天,坤然後知其為地;震巽、坎、離、艮兌然後知其為 雷風水火山、澤也。不特此爾,讀「仰觀俯察」章,則知伏 羲泛觀《易》之寓;讀「神物變化」章,則知伏羲默得《易》之 要;讀「極儀象卦成列因重」章,則知伏羲確得《易》六爻 之位,與六十四卦之次。是伏羲之《易》,非《十翼》無以自 明于世也。《易》之興也,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 王與紂之事邪?吾固知其為文王之興《易》矣。《易》之作 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以至九卦之陳, 盡本全卦之序。吾又知文王為憂患而作《易》,不徒繫 以辭,而序《易》亦出于文王矣。「帝出乎震,齊乎巽」以下, 後天八卦方位之序,不一言之,是文王之《易》,非《十翼》 亦無以自白于世也。其曰:「聖人作《易》,生蓍,倚數,立卦 生爻,以和道德,以順性命。」此言聖人不徒畫為一定 之卦,而用《易》有蓍如此。其曰「大衍之數五十,分二掛 一,揲四歸奇,再扐後掛」,此明揲蓍之法以垂萬世,而 本末曲盡無遺者又如此。其曰:「繫辭焉以明吉凶,繫 辭焉以斷吉凶。」又曰:「繫辭焉以盡言,變而通之以盡 利,鼓之舞之以盡神。」此明聖人之繫辭,亦無非所以 為尚占之用。此羲、文之《易》,非《十翼》亦無以聞其用于 世也。以至八卦不徒為八物之象,而天之健,地之順, 雷風之動,入坎離之陷,麗山澤之止,說必毫分而絲 析之,唯恐斯人知其象而莫知其德。及夫六十四卦 之大象,論象之後,必示人以用《易》之方,不啻耳提面 命之教,是卦爻之性情,非《十翼》亦無以發其蘊于世 也。吾故曰:「《易》之有《十翼》,猶天之有耳目,輕重之有權 衡,長短之有尺度,誠《易》之門庭,象數之機括者,此也 猶未也。」蓋至于崇陽抑陰,「進君子,退小人,尊卑之分, 貴賤之等,與夫幽明之故,死生之說,鬼神之情狀,凡 可因以發明性命道德之蘊,以淑身心」者,纖悉畢言 之。于是《易》始不徒局于象數卜筮之術,而為天下之 至精至變,至神至妙,天下萬世皆由之以識太極之 理,兩儀之用,四象八卦之道,而盡事物之情,雖不假 卜筮,亦自足以為吉凶之前知矣。《十翼》之作,其有功 于萬世,固如此哉。不然,如《爻辭》,先儒以為繫于周公, 至引韓宣子適魯見《易》象而知周公之德為證,亦可 謂有據矣。然夫子于《十翼》所未明言,後世遂不免紛 紛之疑,卒莫能有一定之說。雖以朱夫子亦不過曰 是先儒之言,且得從之,則亦莫能必其作于周公也。 而況卦也、彖也,卜筮也,八卦之性情也微,《十翼》欲其 不懵然于人心,不可也。嗚呼!《易》之不可無《十翼》,審矣。

啟蒙翼傳

文言辨

或疑《文言》非夫子作,蓋以第一節與穆姜之言不異。 《本義》以為疑古有此語,穆姜稱之夫子,亦有取焉,得 之矣。然猶以為疑古有之,初亦未嘗質言之者。蓋嘗 妄論之曰:若果如或疑,則何止《文言》,雖大象亦謂之 「非夫子作可也。何者?八卦取象雖多,而其要者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