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0 (1700-1725).djvu/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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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後人取而附著」 云。

陳氏曰:「按隋、唐及國史志,卷皆十七,《崇文總目》凡八十二篇,《館閣書目》止十卷,萍鄉所刻亦財三十七篇。」 今本乃樓攻媿得潘景憲本,卷篇皆與前志合,然亦非當時本書也。先儒疑辨詳矣。其最可疑者,本傳所載著書百餘篇,《清明》《竹林》《繁露》、「《玉杯》之屬,今總名曰《繁露》」 ,而《玉杯》《竹林》則皆其篇名,此決非其本真。況《通典》《御覽》所引,皆今書所無者,尤可疑也。然古書存於世希矣,姑以傳疑存之可也。又有寫本作十八卷,而但有七十九篇,考其篇次,皆合。但前本《楚莊王》在第一卷首,而此本乃在卷末,別為一卷。前本雖八十二篇,而闕文者三,實七十九篇也。

程氏《演蕃露》曰:「右《繁露》十七卷,紹興間董某所進。臣觀其書,辭意淺薄,間掇取董仲舒策語雜置其中,輒不相倫比,臣固疑非董氏本書矣。又班固記其說《春秋》凡數十篇,《玉杯》《繁露》《清明》《竹林》各為之名,似非一書。今董某進本,通以《繁露》冠書,而《玉杯》《清明》《竹林》特各居其篇卷之一,愈益可疑。他日讀《太平寰宇記》及杜佑《通典》頗見所引繁露語言,顧董氏今書無之。《寰宇記》曰:『三皇驅車抵谷口』。《通典》曰:『劍之在左,蒼龍之象也。冠之在首,元武之象也。四者人之盛飾也』。此數語者,不獨今書所無,且其體致全不相似,臣然後敢言今書之非本真也。」 牛亨問崔豹:「冕旒以繁露者何?」 答曰:「綴玉而下垂,如繁露也。」 則繁露也者,古之冕旒,似露而垂,是其所從,假以名書也。以杜、樂所引,推想其書,皆句用一物,以發己意,有垂旒凝露之象焉。則玉杯、竹林同為託物,又可想見也。漢、魏間人所為文,名有《連珠》者,其聯貫物象,以達己意,略與杜、樂所引同。如曰「物勝權則衡殆,形過鏡則影窮」 者,是其凡最也。以連珠而方古體,其殆《繁露》之所自出歟?其名其體,皆契合無殊矣。

又曰:「淳熙乙未,子佐達。」按:三字一作「予。」 「佑」 、「蓬」 俱未詳。監,館本有《春秋繁露》,既嘗書所見於卷末,而正定其為非古矣。後又因讀《太平御覽》,凡其部彙列敘《古繁露》語特多,如曰:「禾實於野,粟缺於倉」,皆奇怪非人所意,此可畏也。又曰:「金千土則五穀傷,土千金則五穀不成。張湯欲以鶩當鳧祠祀宗廟,仲舒曰:『鶩非鳧,鳧非鶩,愚以為不可』。」又曰:「以赤統者,幘尚赤。」諸如此類,亦皆附物著理,無憑虛發語者,然後益自信予所正定不謬也。《御覽》,太平興國間編輯,此時《繁露》之書尚存,今遂逸不傳,可歎也已。

《春秋決事》比 卷。

《崇文總目》:漢董仲舒撰。丁氏平,黃氏正。初,仲舒既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議,武帝數遣廷尉張湯問其得失,於是作《春秋決疑》二百三十二事,動以經對。至吳太史令吳汝南丁季、江夏黃復平正得失,今頗殘逸,止有七十八事。

按:此即獻帝時應劭所上仲舒《春秋斷獄》,以為幾焚棄於董卓,蕩覆王室之時者也。仲舒通經醇儒,《三策》中所謂「任德不任刑」 之說,「正心」 之說,皆本《春秋》以為言。至引《正誼》不謀利、「明道不計功」 ,以折江都王,尤為深得聖經賢傳之旨趣。獨災異之對,引兩觀桓、僖亳社火災,妄釋經意,而導武帝以果於誅殺,與素論大相反,西山真公論之詳矣。決事比之書,與張湯相授受,度亦《災異對》之類耳。帝之馭下,以深刻為明。湯之決獄,以慘酷為忠,而仲舒乃以經術附會之。王何以老莊宗旨釋經,昔人猶謂其罪深於桀紂,況以聖經為緣飾淫刑之具,道人主以多殺乎?其罪又深於王,何矣?

又按《漢·刑法志》言:「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下,張湯以峻文決理,於是見知,腹誹之獄興。」 《湯傳》又言,「湯請博士弟子治《春秋尚書》者,補廷尉史。」 蓋漢人專務以《春秋》決獄,而陋儒酷吏遂得以因緣假飾,往往見二《傳》中所謂「責備」 之說,誅心之說,無將之說,與其所謂巧詆深文者相類耳。聖賢之意豈有是哉!常秩謂孫復所學《春秋》商君法耳,想亦有此意。

《春秋釋例》十五卷。

晁氏曰:晉杜預注。凡四十部。集《左傳》諸例及地名、譜第、歷數,偕顯其同異,從而釋之,發明尤多。昔人稱預為《左氏》忠臣,而預自以為有傳癖,觀此尤信。陳氏曰:唐劉蕡為之序。

《崇文總目》:凡五十三例。

《左氏膏盲》九卷。

《崇文總目》:「漢司空掾何休始撰。答賈逵事,因記《左氏》所短,遂頗流布,學者稱之,後更刪補為定。」 今每事《左方》,輒附鄭康成之學,因引鄭說,竄寄何書云。書今殘逸,第七卷亡。

陳氏曰:何休著《公羊、墨守》等三書,鄭康成作《鍼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