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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七十七卷目錄

 春秋部彙考十一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二春秋考二

經籍典第一百七十七卷

春秋部彙考十一

宋馬端臨文獻通考二

春秋考二

《春秋經解》十五卷。

陳氏曰:孫覺撰。其自序言:「三家之說《穀梁》最為精深,且以為本,雜取二《傳》及諸儒之說長者從之。其所未安,則以所聞於安定先生者斷之。」 楊龜山為之後序。海陵周茂振跋云:「先君傳《春秋》於孫先生,嘗言王荊公初欲釋《春秋》以行於天下,而莘老之書已出,一見而忌之,自知不能復出其右,遂詆聖經而廢之,曰:『此斷爛朝報也』。」 不列於學官,不用於貢舉云。

《春秋尊王發微》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孫明復撰。史臣言明復治《春秋》,不取《傳》《注》,其言簡而義詳,著諸大夫功罪,以考時之盛衰,而推見治亂之跡,故得經之意為多。常秩則譏之曰:「明復為《春秋》,猶商鞅之法,棄灰於道者有刑,步過六尺者有誅。」 謂其失於刻也。胡安國亦以秩言為然。

石林葉氏曰:「孫明復《春秋》,專廢《傳》從《經》,然不盡達經例,又不深於《禮》學,故其言多自牴牾,有甚害於經者。雖概以《禮》論當時之過,而不能盡禮之制,尤為膚淺。」

《朱子語錄》曰:「近時言《春秋》,皆是計較利害,大義卻不曾見。如唐之陸淳,本朝孫明復之徒,他雖未曾深於聖經,然觀其推言治道,凜凜然可畏,終是得聖人箇意思。《春秋》之作,蓋以當時人欲橫流,遂以二百四十二年行事寓其褒貶,恰如今之事送在法司相似,極是嚴謹,一字不輕易。若如今之說,只是箇權謀智略」 ,兵書譎詐之書爾。聖人晚年,痛哭流涕,筆為此書,豈肯恁地纖巧,豈至恁地不濟事!陳氏曰:「復居太山之陽,以《春秋》教授,不惑傳注,不為曲說。其言簡易,明於諸侯大夫功罪,以攷時之盛衰,而推見王道之治亂,得於經為多。石介而下皆師事之。歐陽文忠公為作墓誌。」

《春秋演聖統例》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副撰。田偉《書目》「副」 作「嗣」 ,未知孰誤。其序云:經有例法,一家所至,較然重輕。杜預《釋例》,專主《左氏》而未該;唐陸淳《纂例》,雖舉《經》而未備。纖悉絓羅而咸在者,其惟此書乎!

《春秋權衡 意林》 《劉氏春秋傳》共三十四卷。

劉敞原父撰。其自序曰:劉子作《春秋權衡》,權衡之書始出,未有能讀者。自序其首曰:「權準也;衡,平也。物雖重必準於權,權雖移必平於衡。故權衡者天下之公器也,所以使輕重無隱也,所以使低昂適中也。察之者易知,執之者易從也。不準則無以知輕重,不平則輕重雖出不信也。故權衡者天下之至信也。」 凡議《春秋》亦若此矣。《春秋》一也,而傳之者三家,是以其善惡相反,其褒貶相戾,則是,何也?非以其無準,失輕重耶?且昔者董仲舒、江公、劉歆之徒,蓋常相與爭此三家矣。上道堯舜,下据《周禮》,是非之議,不可勝陳,至於今未決則是,何也?非以其低昂不平邪?故利臆說者害公義,更私學者妨大道,此儒者之大禁也。誠準之以其權,則童子不欺;平之以其衡,則市人不惑,今此《新書》之謂也。雖然,非達學通人,則亦必不能觀之矣。耳牽於所聞,而目迷於所習,恐懷見破之私意,而無從善服義之公心,故亦譬之權衡矣。或利其寡而視權如贏,或利其多而視權如縮,若此者非權衡之過也,人事之變也。

晁氏曰:《權衡》論三《傳》之失,《意林》敘其解《經》之旨,《劉氏》傳其所解經也,如「桓無王,季友卒,胥命用郊」 之類,皆古人所未言。

石林葉氏曰:「劉原甫知《經》而不廢《傳》,亦不盡從《傳》,據義攷例以折衷之,經、傳更相發明,雖間有未然,而淵源已正。今學者治經不精,而蘇、孫之學近而易明,其失者不能遽見,故皆信之。而劉以其難入,則或詆以為用意太過,出於穿鑿。彼不知《經》,無恠其然也。」

陳氏曰:原甫始為《權衡》,以平三家之得失,然後集眾說,斷以己意,而為之傳。傳所不盡者,見之《意林》。